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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对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扎实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强化财政科学管理,202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规范,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强化收支管控,增强保障能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95亿元,增长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3.85亿元,下降5.9%。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4.92亿元,保障市县财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5.13亿元,重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0.18亿元,用于甘肃省河西区域医疗中心、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等项目建设。
——聚焦重点领域,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三保”优先,民生支出达156.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2%。教育支出29.58亿元,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亿元,提升城乡养老待遇,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卫生健康支出20.47亿元,支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住房保障支出7.04亿元,推进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
——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效能。制定下发《张掖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晰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快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制定下发《张掖市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细化方案》,一体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落实过紧日子等13项试点任务。深化“财政+国资”模式,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累计变现收入12.4亿元,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可经营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
——树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利息清缴力度,按期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26亿元。依据化债政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全市隐性债务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和财政暂付款化解均完成年度任务计划,财政风险总体可控。
——统筹整合资金,激活发展动能。紧扣“一屏三地”功能定位,统筹资金16.08亿元,支持推进节水、减污、降碳等重点任务。统筹资金25.43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智慧农业建设。统筹资金4.66亿元,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统筹资金2.78亿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整合资金2.02亿元,落实产业奖补政策。
——持续推进整改,整改成效更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听取汇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坚持每周调度推进,市纪委监委、市委监督贯通办将重点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纳入督查督办清单,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务实有效。通过审计整改,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924.21万元,督促资金拨付到位2421.29万元,修订完善制度77项。
一、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方面。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96%,同比增长7.01%,加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量35.55亿元,支出总量33.3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23.28%,加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19.55亿元,支出总量18.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02亿元、支出总量0.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7.63亿元、支出总量25.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19亿元。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202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市发改委组织分配2025年度预算内投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执行管理部分环节与制度要求有偏差。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部分收入较预算偏离度大;少计提教育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88.2万元;9项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办理时限超出30个工作日,涉及金额7861.81万元;14个预算单位23项预算指标未支出,11个预算单位11项指标执行率低于50%,相关财政资金沉淀闲置,涉及资金总额4220.48万元。;2个项目进展缓慢,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及时完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达预期;1项专项资金单位分配方案不科学,造成资金长期沉淀,涉及资金82.82万元。
2.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已购置资产未按程序申报配置预算且超标准购置,另有3个单位超预算购置固定资产;市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报表信息填报披露不规范、关键内容缺失,专项债券资产相关表格未完整填列资金使用、收益等信息,土地收储项目面积等基础信息填报不全。
3.财政科学管理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滞后。5个单位5项计划内支出标准均未入库,分行业、分领域标准构建工作推进迟缓;预算编制未打破基数,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不到位,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出政策清理退出不到位,已废止或不合规的19项支出政策,未按要求及时清理退出政策库;1个项目入库要素缺失,未明确支持对象、支持方式和支持标准。
4.项目储备、库内管理、推进调度以及招投标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项目重复储备或储备不合规,2025年度全市已入库的237个重大项目,64个项目显示为重复项目,58个项目合规性校验显示不合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数据填报不完整,库内137个项目信息资料不完整;部分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缓慢,2025年申报的16项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当年未开工,以前年度19个地方专项债券项目和4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超期未完工;15个政府投资项目涉嫌串通投标。
(二)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重点审计了市发改委等4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4个单位私存私放、坐收坐支、未及时上缴国库合计20.76万元;3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31.05万元;3个单位违规在往来款中列支费用45.3万元;3个单位多报销差旅费4.08万元;1个单位先采购后补办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41.28万元;1个单位将应集中采购项目变相自行询价采购;1个单位部分服务性项目收费运营管理不规范。
2.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无发票列支费用479.11万元;2个单位199.64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核销;2个单位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5.8万元,虚列支出7.96万元;1个单位多记、少记经费支出76.2万元,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7.97万元;1个单位存量资金14.45万元超过2年未上缴财政;1个单位跨年度报销费用14.85万元,违规使用收款收据处理往来账务、发生票据丢失和出借现象,财务人员遗失会计档案、离岗时资料未移交。
3.资产及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多记、少记固定资产922.37万元,账实不符281.29万元,账账不符49.55万元;1个单位329.41万元项目工程款未按规定归集在建工程成本;1个单位购置车辆产权登记、实物使用、会计核算三方分离;1个单位2个已交付使用项目未统一会计核算,多计待摊费用201.82万元、少计建安工程投资8.6万元,挪用项目建设资金300万元,1个项目超付工程款9.91万元。
(三)县级财政管理方面。
重点审计了甘州区人民政府2023至2025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支真实合规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精准,决算收入仅为年初预算的39.98%,预决算差异较大;年终结余持续增大,财政库款保障能力严重不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322.91万元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违规挤占上级专项资金和结余基金1403万元;多计提教育及水利建设资金2.79亿元;化解财政暂付款8627.06万元程序不合规;43个预算单位8396.4万元预算指标资金超两年未及时统筹使用;财政暂付款规模较大、化解缓慢,影响财政正常运转;非税收入核算不规范。
2.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方面。2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1.97亿元;1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未按期开工且实施进展缓慢,6792万元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3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省级科技创新奖补资金310万元未及时分配到相关企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部分申报信息数据重复、要素缺失。
3.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570.37万元;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以拨代支专项资金1232.98万元;财政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全面、刚性不足,共性同类问题重复显现;113个单位6301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账实不符;未按规定将教育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4.基层财政运行与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面。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未拨付1.66亿元;滞拨历年专项债券资金5025万元;2个项目审批不规范,增加财政负担8.91亿元;国有企业融资举债不规范,债务风险加剧7.27亿元;违规将政府公益性项目按企业自筹备案管理,以企业名义垫资建设,变相将政府出资义务转嫁给国有企业承担3895.31万元。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统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采取直接审、同级审、交叉审的方式,对全市2019年至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2023至2024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情况和2022年至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全市2019年至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审计情况。查出各类问题101个,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30个,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线索17个,移送主管部门问题线索1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规划建设方面。5个县区将22.83万亩限制或禁止区域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在限制或禁止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3.14万亩;4个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面积数据不实1.51万亩;3个县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2.07万亩不在十年规划范围内;2个县未集中力量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
2.招投标和竣工验收方面。4个县区13个项目涉嫌串通投标;4个县区46个项目的8个投标人涉嫌骗取中标;4个县15个项目招标人涉嫌虚假招标;4个县区69个项目中标人违法转分包;3个县7个项目监理招标超额收取投标保证金或监理资质要求与项目实际不相适应,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2个县区2个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无充分依据放弃中标。
3.项目管理和竣工结算方面。4个县17个项目监理资料失真、不完整,监理履职不到位;3个县8个项目未按要求建设生态防护林;2个县9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实591.29万元;2个县区4个项目验收流于形式,已验收的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不符;2个县区3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降低标准施工,5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不规范;2个县区35个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即开工建设。
4.资金管理使用方面。4个县管护资金476.95万元闲置未发挥效益;2个县区68个项目已建成地块重复纳入新建范围涉及资金6176.97万元;2个县将4183.51亩荒地、非耕地纳入建设范围,涉及资金566.2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资金1.51亿元,欠付工程款及质保金5353.29万元;2个县区21个项目虚报工程量或重复申报套取建设资金543.96万元;1个县区3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3141.47万元;1个县21个交付管护单位项目2.97亿元资产长期挂账未处理;1个县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310.73万元;1个县项目建设资金1.78亿元支付不及时,应付工程款未挂账2282.91万元。
5.建后管护方面。5个县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未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5.54万亩;4个县项目管护不到位,已建成1.49万亩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4个县区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设备设施损毁;3个县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撂荒1327.68亩;2个县区档案资料收集不完整、不规范。
(二)全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跟踪审计情况。共查出问题31个,涉及问题金额1628.5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生态搬迁政策执行方面。3个县区109户搬迁户未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及网签备案手续;2个县区旧房拆除工作未完成;2个县24户搬迁对象安置房与拆迁旧房户主信息不一致;2个县区3户搬迁对象认定不精准;1个县5个镇56户搬迁对象一宅多户搬迁;1个县以“投亲靠友”方式安置搬迁群众11户。1个县48户搬迁农户档案资料整理不完整,搬迁户旧房矢量信息录入不准确,8户搬迁户未完成三级认证;1个县生态搬迁台账数据与系统数据不一致。
2.搬迁资金管理及项目建设方面。3个县应收回未收回生态搬迁财政补助资金21.98万元;2个县财政贷款贴息资金5.09万元未及时兑付或未到位;2个县区生态搬迁项目县区级验收未完成;1个县5个项目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1.47万元,9个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1个县未及时发放4户搬迁对象搬迁补助39万元,补助资金支付率低。
(三)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共抽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1所,涉及学生73315人次、资金6791.3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与监管责任落实方面。2个县区未及时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2个县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等相关制度不健全;2个县3所学校陪餐记录不完整、不规范;1个县未按规定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信息;1个县未按规定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1所学校未开展供餐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评议。
2.资金管理与财务核算方面。2个县3所学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不规范;1个县区5所学校为非在校期间学生提供营养餐,涉及金额49.67万元;1个县1所学校发票开具不合规,涉及金额17.33万元;1个县2所学校营养餐食谱信息不全且无食材出入库记录,导致成本无法核算。
3.食材采购与供餐管理方面。6县区14所学校食材管理不规范,存在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出入库台账不全,库存结余不清,采购程序不合规,剩余食材脱离监管等问题;2个县区5所学校食材采购未按合同执行;1个县2所学校营养餐供应形式不符合规定,带量食谱制定不科学;1个县8所学校违规将营养餐对外承包。
4.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方面。3个县区6所学校供餐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标准要求;2个县区7所学校食品留样制度落实不到位;2个县4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1个县区5所学校未按要求向供应商索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1个县9所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系统未实时监控。
三、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开展了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张掖至扁都口段公路工程,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情况审计,张掖市数字政府、张掖LNG储备中心和张掖市黑河山丹河等规模以上河流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总投资72.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与招投标管理方面。2个项目违反项目建设程序,先开工后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批;1个项目中标公示时限不符合规定;1个项目未按照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采购。
(二)工程造价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3个项目工程结算不实6455.35万元;2个项目未及时完成竣工验收且项目验收质效不高;1个项目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列支项目成本1.22亿元;2个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2个项目未办理工程竣工价款结算;1个项目3项配套房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未编制竣工图进行交工验收,3个标段未完成交工验收即通车试运营,2个标段设计变更费用未取得批复,未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1个项目电力改移工程任务未完成,未办理土地登记和服务区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三)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3个项目违规列支待摊投资8642.33万元;3个项目少计、多计建安投资和待摊投资2989.49万元;2个项目挪用项目建设资金2.1亿元;2个项目资本金未到位1.9亿元;2个项目少支付工程款2903.66万元;2个项目欠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2781.05万元;2个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1个项目虚增项目建设成本以利润分配等方式抽走资金9.99亿元;1个项目车辆通行费收入未上缴财政2069.67万元,欠付征地拆迁款1123.23万元;1个项目未及时处置征地拆迁结余资金1.33亿元,合同签订之前支付工程款4450.98万元,未经甲方审核支付监理费3794.91万元,未经验收和结算全额支付工程款2747.75万元。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对9名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同时,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甘州区党委政府的2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策部署落实及政策执行方面。一是未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甘州区和5个市级单位未完成“十四五”专项规划或省、市政府要求的部分目标任务;2个单位未按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或约束性指标制定过低;甘州区投资项目谋划储备与“一屏三地”定位契合度低,“十四五”规划确定的91个重大项目未实施,24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二是履职尽责不到位。甘州区衔接资金产业发展收益逾期未落实403.25万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现象未消除,部分养老服务机构闲置;1个单位执法工作衔接不畅、小微企业担保后续管理工作及信用风险预警工作不到位,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不规范;1个单位科研风险管控、种质资源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CNAS认证推进滞后、对下属公司监管缺位、科研项目验收及申报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孵化基地认定管理不到位。三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甘州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涉及金额98.51万元;1个单位未修订完善议事规则;1个单位对重大经济事项认定标准不明确。四是财经政策执行不严。4个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4.86万元;4个部门单位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843.86万元;2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149.95万元;2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实有账户16.56万元;甘州区转嫁区级财政支出责任支付补助资金2725万元。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一是预算编制及执行不严。5个部门单位超预算列支费用20.55万元;1个单位工会资金未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按规定设置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资金长期挂账形成存量资金99.86万元;甘州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程序不规范,预备费动用程序不合规,部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流于形式。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内控管理存在短板。1个单位多记事业收入1274.24万元;2个单位部分经济支出事项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涉及资金18.98万元;1个单位银行账户长期未统一核算管理,涉及资金10.27万元;1个单位农副产品收入缺乏有效监管。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企业管理及改革不彻底。甘州区国企改革方案落实不到位,低效国企市场化出清不力;区属国企重组提升方案落地不严不实;有3名企业任职领导干部未按规定与原单位人事关系脱钩。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少记无形资产16.4万元;2个单位购置资产296.64万元未登记入账;1个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核销资产60.04万元;1个单位未经审批出租212亩科研用地,77.27亩科研用地权属与实际现状不符。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加重财政支出负担。甘州区68个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率低,到期本息8.82亿元全部由区财政偿付;违规批准对外担保,造成国有资金损失784.88万元。
(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2个项目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效果不佳;2个单位项目资料不全或未及时归档;1个项目建设使用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1个项目未按期完工投入使用;1个项目管理不严格且应用效果不佳,涉及资金136.67万元;甘州区5个项目拖欠工程款1.01亿元,4个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筹措不足,工程进度滞后难以按期投用,2个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造成资金损失浪费697.59万元。
五、国有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甘州区主要领导任职以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和全市2025年度水资源保护及预算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甘州区主要领导任职以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1.贯彻落实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完成自然资源管理目标任务方面。再生水开发利用落实不到位,指标任务未完成且建成设施效益发挥不足;林草碳汇开发目标任务未达预期;集体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未按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编制滞后。
2.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方面。“十四五”生态保护相关专项规划目标任务制定不科学,跟进落实不到位;部分已批准矿山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取水许可审批不规范,批准的部分旧井更新项目新打机井未按规定换发取水许可;违规减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18万元。
3.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用地监管不到位,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土地卫片执法反馈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违规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15.78亩;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草地6.3亩;侵占河道21.2公里44.46公顷;土地统筹谋划不够精准,储备用地利用率偏低且供应计划失衡;监管不力造成河道采砂场整治垫付资金77.12万元未收回。
4.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方面。挪用、滞留专项资金8174.03万元;政府与国有平台公司违规拆借征地补偿资金1235万元;14个生产建设项目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21.53万元;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临时用地保证金54.1万元长期滞留未处置;未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44.74万元;虚报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05.64亩套取项目资金20.02万元;征地项目结余资金11.24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全市2025年度水资源保护及预算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统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采用同级审的方式,对全市2025年度水资源保护及预算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预算管理及政策执行方面。4个县区水预算管理粗放,距离精细化、科学化管水仍有差距;4个县区水预算约束力不强,超预算、超计划用水问题仍然存在;1个县区连续两年以上停止取水机井未按规定注销取水许可;1个县未依法公开用水权收储交易相关情况;1个县未编制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及预案。
2.管水治水责任落实方面。4个县区地下水超采区监测点水位与上年同期相比仍在下降;3个县水权交易制度落实不严格;2个县区地下水超采区仍存在超采现象;2个县水利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存在短板;1个县超可开采量、超许可取用地下水问题仍然存在,未对注销机井取水许可证进行公告;1个县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取水许可审批延续手续;1个县部分机井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数据存在差异;1个县未建立部门间水资源税协作征收机制。
3.水利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3个县区应收回未收回水费2786.19万元;2个县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71.9万元;1个县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低,河湖长制工作经费保障不足。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5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事项21件、问题线索98项,涉及资金12.28亿元,移送人员1人,均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事项2件、线索18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7件、线索37项;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事项12件、线索43项。已处理8件,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理2件,有关部门已处理6件。
七、审计建议
(一)规范财政运行管理,纵深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稳步推进零基预算、财政科学管理试点等改革任务,定期清理财政支出政策,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低效资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持续深化绩效评价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二)防范化解重大财政风险隐患,守牢区域安全运行底线。强化政府债务及财政暂付款管控,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分类压降存量规模。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缓释存量债务压力。严禁违规举债上新项目,从严审批新建项目,否决收益不达标、超财政承载能力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坚持民生优先导向,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统筹完成生态搬迁和旧房拆除,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学生营养餐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提升校园餐饮安全管理水平。
(四)压实领导干部责任,强化自然资源要素监管。强化领导干部常态化履职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压实土地监管责任,严查未批先建、违法占地等行为。严格水资源刚性管控,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涉林项目审批,严查违规占用林草地,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五)严守纪律作风底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将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硬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必要支出。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对违反财经纪律负有直接责任的执行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针对政绩观偏差造成严重后果的,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
本次公告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整改,年底前公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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