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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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59/2025-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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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1-27 10:26:38
是否有效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局机关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和各类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开发使用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协调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6.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依照组织法规定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市政府行政任免办法,承办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拟订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工作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市劳务工作办公室、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1.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和工商保险费率调整等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待遇领取资格认定经办工作,承担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发放工作;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工作;负责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确定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承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汇编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数据汇总、监测、上报工作;分析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防控预案;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归集上解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开发、网络维护和数据管理、联网数据上报、分析应用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制卡信息采集和制作、发放、维护使用以及电子社保卡的申领及推广使用等工作。根据主管部门安排,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全市社保经办和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各项制度;负责市本级社保经办和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业务经办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市本级社会保险举报投诉受理服务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管理和查询利用服务;负责社会保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修改、完善和推广使用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定期公布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依据国家、省上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市人才交流和人才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指导各县区人才交流机构和人才市场建设。全市各类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组织开展人才交流洽谈、人才政策咨询、人才智力技术引进以及专利技术和发明成果的推广、转让等中介服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流动人才人事代理业务。受人事局(人社局)委托和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开展各类人才的培训。负责受理和组织开展各类流动人才争议仲裁。负责全市农村乡土人才的开发与管理、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聘工作。负责协调、开展河西五市间的人才交流等中介服务。承办市人事局(市人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3.就业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创业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负责对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市街道、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协调落实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和再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负责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补贴资金拨付审核等工作。负责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制度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经办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发放管理等业务。负责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招聘活动。指导县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流动人员退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流动人员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创业指导和孵化服务;指导创建市级创业就业基地;培育树立创业就业典型;负责各类创业就业活动的组织指导。指导县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负责市本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审核、发放、贴息等服务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资格审核和招标等工作。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指导县区开展对培训机构的业务管理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做好市本级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工作。建立求职人员和岗位储备信息数据库;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负责全省“大就业”信息系统就业子系统的维护管理。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受理劳动保障权益维护领域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协调处理各类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案件。配合开展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考评工作。负责开展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报酬权益维护工作。配合开展全市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协调、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工作。承担市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核收缴工作。承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公共服务平台日常管理、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和处理回复等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劳务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劳务经济的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劳务经济发展动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制定劳务输出的有关政策、规划和实施意见。制定劳务输转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开发劳动力资源,实现农村劳动充分就业。并调查掌握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积极培育市场载体,发展壮大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队伍,规范市场运作机制。扶持发展境外劳务中介机构和境外劳务经纪人,扩大境外输转规模。拓展境外输出、积极与公安、商务部门、加强境外输出协调服务,引导农民工境外就业。积极赴外劳务考察,加强劳务合作,建立劳务基地,拓宽输转领域,协调解决劳务人员发生的劳资矛盾,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措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政策指导,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协调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相关问题,增强农民工返乡创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省级示范性培训、劳务品牌培训等)工作,对各类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组织拟定和审议全市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合力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中的就业创业、返乡培训、信息服务建设,重点构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实现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制度化目标。对县区劳务输转、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基层信息平台建设等指导督查,及时掌握全市劳务经济工作进展情况,精准扶贫培训情况,全力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工服务工作。做好劳务宣传,对劳务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劳动人事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依法受理、调解、仲裁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和重大案件。负责全市人事劳动仲裁员的培训工作和市本级仲裁员的考核、聘任工作。指导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市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承办上级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授权和交办的工作。

7.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组织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及管理职业技术考评组织,检查督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工人技术业务考核网点的建设,开展考核质量检查评估工作。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及聘任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组织本事职业技术竞赛活动。拟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地方政策和工人技术业务考核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及从市外招调工人考核的考务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的与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相关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市人社局内设市人社局内设科室13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统计科、就业促进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与监察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科现有职工32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业务档案科、参保登记科、养老失业待遇科、工伤待遇科、机关事业保险科、风险内控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信息科、财务统计科,现有职工35名。

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人力资源市场科、人才交流科、人事代理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指导科,现有职工9名。

市就业服务中心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就业服务科、职业技术培训科、创业指导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公益性岗位管理科、,现有职工17名。

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维权一科、维权二科、维权三科现有职工12名。

市劳务工作办公室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农民工就业与创业指导科、劳动力资源管理科,现有职工12名。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有职工4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现有职工2名。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部门收支总预算465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收入预算4658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8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支出预算4658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620万元,占99.18%;项目支出38万元,占0.82%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465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1.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基本支出4620万元,比2025预算增加309.17万元,增长9.7%,增长的主要原因市本级退休职工取暖费补助较上年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5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6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8万元,比2025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减少)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春节送温暖慰问费项目。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春节送温暖慰问费支出项目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50.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1.6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455.4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5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8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2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维权(项)2025年预算数为155.9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47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21.9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工资调整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3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1.7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用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7.7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43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2.9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1.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增加。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54.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5.32万元,2024年相同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4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5.32万元,2024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相同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1.1万元,较2024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4万元,较2024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会议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89.28万元,较2024预算减少84.76万元,下降30.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统计口径发生改变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8万元。

2025,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42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4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284.4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03.93平方米,价值4522.97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1.0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4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费,计划征收4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安排项目1个,为春节送温暖慰问费用。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7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9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7个,完成率为14.3%。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9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9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按要求达到支付进度;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项目未形成支付,大部分项目资金在年底进行支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运行监控要求,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项目资金支付,确保资金支付程序合理、合规、完善、准确。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49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7个,项目支出4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并和部门决算一起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26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


附件:1.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5部门预算公开表

2.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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