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
620700066/2024-0009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9-18 11:30:00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拟订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指令性任务。

(二)负责全市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危险因素调查与危害评估并实施控制措施。

(三)负责建立完善全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开展传染病、信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方面的疾病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趋势进行预测预警。

(四)负责拟订实施全市免疫规划,指导预防接种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承担全市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常见病原微生物、常见毒物、污染物及卫生监督执法相关检验工作,开展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

(六)承担全市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学生常见病、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等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落实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负责全市鼠疫防控工作,指导县区开展鼠疫疫情监测和交通检疫工作。

(七)承担市辖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等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稽查、大案要案查办、业务指导和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全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抽检以及有关举报投诉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疾病预防控制知识;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监测评价,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策略与措施。

(九)承担全市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工作,提供社会公共卫生技术服务。

(十)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为公益一类正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内设办公室、执法监察科、传染病预防控科、应急保障与慢性防控制科等15个科室

本年度人员编制数60,退休1人,年末实有职工5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事业人员56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90.9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88.43万元,增长23.38%2023年度的收入主要包括本年收入2530.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60.91万元。2023年度的支出主要包括本年支出2530.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60.91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53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7.29万元,占96.73%;经营收入82.77万元,占3.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5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74万元,占40.39%;项目支出1483.25万元,占58.80%;经营支出20.38万元,占0.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01.99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761.62万元,增长43.7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和人员费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6.32万元,增长48.4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和人员费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3万元,占3.06%;卫生健康支出2349.53万元,占93.91%;住房保障支出75.93万元,占3.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0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50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28万元,支出决算为7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9.53万元,支出决算为234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93万元,支出决算为7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抚恤金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定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公务接待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定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次数。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1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接待次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0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8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8台(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 24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中心2023年度无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开展的项目,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我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项目,对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经费均能严格按照项目工作任务专款专用,无截留或挪用专项经费现象,各个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其他公共卫生等项目下的12个小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各小项目的自评详见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附件)

1.“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8.2万元,执行数为7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全市接诊结核病初诊患者4763例,初诊痰检率99.98%,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89例,病原学阳性率为65.71%,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91%。。二是艾滋病疫情持续保持在低流行水平,我市艾滋病实验室监测网络覆盖率95%以上、全人群检测率31.5%,居全省前列;艾滋病患者累计治疗覆盖率达92.08%,病毒抑制率95.70%,艾滋病感染者检出率、治疗覆盖率及成功率均达到90%以上。三是鼠疫防控健康教育、培训演练、疫情监测、应急准备等综合防控措施充分落实,张掖市代表甘肃省参加青、甘两省卫生应急队伍全流程、全要素实战化联合培训演练,西水鼠疫监测点在国家级监测点考核中获评“国家级优胜监测点”,张掖市已连续25年未发生人间鼠疫。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经费不足。市、县两级疾控机构承担着传染病防控和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督导、培训等工作,各县区疾控机构得不到本级财政支持,导致传染病报告管理、督导、培训等工作开展受到影响。同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缺乏传染病报告工作表彰奖励机制,导致从事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人员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报告工作重视不够。医疗机构普遍存在重治轻防的思想,对传染病报告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传染病管理工作不规范,未能很好的落实责任。一是医疗机构直报人员配备不足、岗位不专,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所承担的其他工作远远多于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工作;二是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培训不扎实,传染病报告相关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病种和诊断标准不熟悉,不能及时上报传染病;三是个别医疗机构仍然存在传染病迟报现象;四是各级医疗机构未制定疫情监测人员加班、值班补助和调休相关制度,缺乏奖励机制,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人员更换频繁,疫情报告人员队伍不稳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传染病报告工作,积极投入专项经费。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是传染病防控的基础,相关专业人员每年无节假日坚持开展报告、审核传染病报告信息,为及早发现辖区传染病疫情,及时为卫生健康行政和各级政府提供信息保障。建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争取专项经费支持传染病报告工作。二是规范奖励机制,稳定传染病报告管理队伍。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建立长效的奖励机制,制定疫情监测人员加班、值班补助和调休相关制度,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稳定专业人员,确保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三是加大监测力度,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利用传染病监测系统和自动预警信息系统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做好传染病防控的预警预测工作。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7.05万元,执行数为14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列入国家级监测点,重点人群变异株和城市污水核酸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79.6万剂次,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率达到90%以上。;二是及时修订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环境和水污染事件等应急预案22项,保证了应急预案适用性、时效性;更新补充现场流调、个人防护、消毒消杀、应急检测等各类应急物资,应急储备常备常新;组织和指导全市各县区开展重大传染病现场模拟演练、全市职业中毒桌面推演3次,承办市总工会、市卫健委、市人社局主办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能竞赛,全市疾控应急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升,2023年全市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检测合格率99.40%,用户水龙头水合格率100%。三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积极开展,全市共报告食源性疾病1018例,完成诺如病毒主动监测121份,未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四是职业病防治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市州疾控中首家在全省获取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甘南州、临夏州职业卫生辐射防护项目援助监测任务;首次开展了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控评工作,河附院、市二院1200人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开展了本市1350人次中小微企业尘肺病体检、109家职业卫生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2130名尘肺病患者随访。分区域、分行业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现场灭“四害”技术指导,提出合理化防治建议。学生常见病监测有效落实,学生体检1.29万人次,近视率55.48%,肥胖率17.16%。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扎实推进小学生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和正确刷牙率分别达到85%和86%,全年口腔窝沟封闭任务完成率10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实验耗材价格贵,检测仪器少、经费短缺。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下拨资金不足,无地方配套资金;二是新的检测项目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学习培训不够,制约了食品安全风险监工作和进一步的开展。三是医疗机构重视程度不够,对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各项措施还有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食源性疾病监测、处置能力急需提高。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有计划地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统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报送、归集和分析,强化报送质量;二是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加大培训和督导力度,强化食源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意识,切实落实报告责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体系,对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调查、早通报。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1.47万元,执行数为41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全自动污水处理设备、快速实时荧光PCR核酸检测系统、基因序列测定试剂耗材的采购工作;二是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突发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和不明原因肺炎、重大传染病、突发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提供了更加准确及时的检测结果,确保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精准化防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未细化、不清晰、不可衡量。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绩效指标做到明细、清晰、既可定性又能定量。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使重大传染病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绩突出;二是传染病监测措施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快速提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编制不足、人员短缺问题日益突出,现有人员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从业人员体检工作需要;二是投入不足、资源匮乏、部分设备如X线透视拍片一体机、生化分析仪等超负荷远转,已不能满足体检需求,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三是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社会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现有从业体检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大投入,切实发挥资金的作用。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75万元,执行数为26.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传染病应急人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人数达到预期目标;二是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三是资金到位率、执行率达到预期目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县区培训资源不足,导致培训覆盖面和质量不够理想;二是部分培训课程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影响培训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投入,优化培训资源配置;二是加强培训课程体系建设,提高培训质量;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6.“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8.73万元,执行数为1018.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统筹兼顾强化措施,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序推进。二是重大传染病有效控制。三是中心运转水平稳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是市县区疾控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尚未确定,疾控监督工作职责、人员充分融合不够;二是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短缺,疾病预防综合能力亟待提升;三是部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质量不够高。慢性病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布病疫情高发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包虫病药物及手术治疗率低,免疫规划疫苗管理不规范等。四是县区检验检测水平、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卫生应急能力薄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系统重塑,完善制度机制,稳妥有序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二是坚持常备不懈,强化培训演练,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综合能力;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夯实防控基础,着力提升疾病防控质效。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主管部门需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含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报告或案例,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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