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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张掖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机场治安秩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查处破坏机场安全设施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和防止发生飞机复飞、中断起飞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负责候机楼、客(停)机坪、跑道、滑行道、停车场、由库、仓库、控制区及住宅(生活)区等场所的治安秩序。
(三)配合安全检查人员处理乘机旅客携带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保障运输生产安全.
(四)负责对飞行机组、空中警察、安检部门移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处理安检移交的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保障航空运输生产安全.
(五)查处倒卖客票和利用客票交运或捎带非旅客本人行李物品等违法行为,维护民用航空正常营运秩序。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侦破,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参与飞行等级事故的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机场进出车辆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八)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党政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承担警卫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在张警卫对象、重要外宾以及党政领导视察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机场辖区反恐怖工作。
(十一)协同其他公安机关查控通缉的人犯及可疑人员。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内设机构3个,内设综合办公室、机场派出所、机场交警大队三个机构。分局现有民警7名,辅警4名,其中公务员(含工勤人员)7人、事业干部0人、辅警4人、长期聘用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9张表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4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9万元,占67.48%;项目支出19.99万元,占32.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1.48万元,占1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4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首年财政单列,年初预算数20万元由财政和市局协调核拨,分局未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0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等。
公用经费18.2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是接待民航甘肃省监管局、省厅机场公安局公安机关检查。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对2023年度执法执勤设备等运行费、执法执勤装备等运行费用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任务,提高了民航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治理效果,确保了辖区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营造了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率、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法执勤设备等运行费、执法执勤装备等运行费用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执法执勤设备等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机场辖区治安秩序良好;二是张掖机场辖区空防安全平稳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航班密集,人流量大,围界车巡和视频巡逻次数不够;二是因嘉峪关机场停航,高铁停运,张掖机场人流量剧增,停车场小,导致停车场出现“停车难”“出场难”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航班间隙,加强对围界巡查;二是重新规划部署停车场车位,增派警力疏导,有效解决“停车难”“出场难”的问题。执法执勤设备等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整体评价良好。
2.“执法执勤装备等运行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现了民航公安工作“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工作总目标;二是提高了民航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治理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黑车”情况时有发生;二是“低慢小”航空器存在扰乱航空秩序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厉打击张掖机场非法营运现象,营造一个良好的窗口门户形象;二是联合驻地空军、张掖机场公司,广泛进行“净空”宣传,依法严厉打击“低慢小”航空器黑飞现象。执法执勤装备等运行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整体评价良好。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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