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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00087/2022-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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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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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标题: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生成日期: 2022-08-17 14:58:17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统一管理市场监管相关行政许可事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为。指导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市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

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许可和监督管理。

11.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起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地方性规范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依法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督促实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放管服改革政策,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依职责服务陇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药品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批准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

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及知识产权事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行政机构,由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和3个下属二级单位(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市商标注册受理服务中心),局机关现有143名工作人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由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综合协调应急科、政策法规科、质量发展和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化和计量科、行政许可和认证认可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科技信息化科等二十个科室和局机关党委组成。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426.76万元,支出总计2522.79万元。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5.88万元,减少5.3%,支出减少8.87万元,减少0.35%,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减少及市局人员减少导致收支有所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42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6.7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52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1万元,占92.08%;项目支出199.69万元,占7.9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00万元,较上年减少96.03万元,结转资金全部为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金,无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2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88万元,减少5.3%较年初预算数2183.05万元增加243.71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了以前年度的省局结转资金及市财政增加大对我局业务工作支持力度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2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7万元,减少0.35%较年初预算数2183.05万元增加339.74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职务职级变动及市场监管业务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5.4万元,占8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职务职级变动,以及市场监管业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3.65万元,占8.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89万元,主要原因是补交机构改革甘州区划转人员的人员2019-2021年的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85万元,占4.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职务职级变化,年初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4.56万元,较上年减少18.95万元,减少0.94%,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减变动和职务职级变动使工资相应减少。公用经费328.54万元,较上年增加33.94万元,增加11.52%,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等,主要原因是使用了2020年结转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6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45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4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接待费标准提高,我局增加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年初没有预算此项费用,与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无需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0.965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接待费标准提高,我局增加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约20批次,1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54万元,较上年增加33.94万元,增加11.52%,主要原因是使用了2020年度的结转资金,且当年无结转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耗材、印刷品、车辆租赁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部门上报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评价,部门投入目标预算执行率111%,三公经费控制率下降,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资产管理合理合规,制度健全。

部门履职目标各项预算资金支出合理安排,保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部门效果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全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影响力目标信息覆盖率100%,档案管理情况完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

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

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3.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