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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河西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人民政府河西学院合作共建“张掖文化研究院”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10 14:10

来源: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政办发〔2026〕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河西学院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张掖市人民政府河西学院合作共建“张掖文化研究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河西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张掖市人民政府河西学院合作共建“张掖文化研究院”工作方案


为传承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纵深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充分发挥河西学院作为河西走廊唯一综合性本科高校的人才与科研优势,系统性开展张掖历史文脉挖掘整理、学术研究与活化传播,不断厚植城市文化底蕴、增强市域文化软实力与区域核心竞争力,结合全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指引,坚守“校地共建、平台共用、人才共享、成果共有”的合作原则,依托河西学院学术科研资源,整合地方文化资源,合作共建“张掖文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并将其打造成为集学术研究、遗产保护、文艺创作、产业转化、数字传播、对外交流“六位一体”新型高端智库与校地协同创新平台,为文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与智力保障。分阶段、分层次推进研究院建设,1年内(短期目标):完成研究院机构组建与挂牌,健全校地常态化合作对接工作机制,首批3至5项重点研究课题立项落地,常态化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2至3年(中期目标):每年形成2至3篇服务地方发展的咨政报告,产出一批具有学术价值、张掖特色的优质文化研究成果,完成2至3部《张掖文化研究丛书》编纂出版,持续丰富文化研究成果转化路径与应用场景,大幅提升张掖城市文化辨识度、传播力和影响力;3至5年(长期目标):建成河西走廊区域性文化研究高地与示范平台,构建起“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文化传播”全链条、一体化发展体系,全面打响“丝路明珠·金张掖”核心文化品牌。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性质与定位

研究院是由张掖市人民政府与河西学院联合设立的校地共建非实体科研机构。研究院设在河西学院,由河西学院负责日常运行管理,河西学院科研处为归口协调单位。研究院以张掖历史文化研究为核心主业,辐射文化遗产保护、文艺精品创作、文旅深度融合等重点领域,聚焦文化研究成果落地转化,精准赋能地方文化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实行“学术主导、行政保障、校地协同、定期对接”的运行模式。

(二)治理架构

1.研究院实行“理事会决策、院务会执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三级治理架构。

理事会:实行双理事长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河西学院分管副校长担任理事长,市教育局局长、市文广旅游局局长、河西学院科研处处长担任副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由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文物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张掖市行政学院)、市史志办、市教育局、市文联、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和河西学院科研处、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财务处、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审议研究院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任免院务会主要成员,协调解决研究院管理运行重大问题,聘任各类研究人员,调度整合跨部门资源,督导各项工作落实,监督经费使用及绩效考评工作。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院务会:由院长、执行副院长和内设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人员由河西学院相关人员兼任,后续可根据发展需求调整充实工作力量。主要负责研究院日常行政运转、财务收支管理、内设部门统筹协调,执行理事会各项决议,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情况。院务会成员由河西学院提名推荐,经理事会审议同意后,由市政府正式聘任。院务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统筹推进日常工作。

学术委员会:由省内外知名专家、市内外相关领域人士组成(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为研究院学术工作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为制定学术规范标准、审定课题研究方向、评审课题立项与结项成果、评定学术成果等级、裁定学术争议问题等。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求召开临时会议。

2.建立校地合作联络机制。

研究院下设“校地合作联络办公室”,挂靠在河西学院科研处。校地合作联络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科研处副处长兼任;设专职专员2名,1名由科研处工作人员担任,并负责校内协调、项目组织管理等工作,1名由市文广旅游局熟悉地方文化事务、具有协调能力的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并负责市级部门协调、政策对接、资源统筹工作。

(三)内设机构

研究院下设三个内设职能部门,在院务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部门负责人由执行院长提名,经院务会审议后聘任。

综合办公室:负责研究院日常行政事务、经费管理、人员聘任、内外对接联络、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学术研究部:负责课题全流程组织管理、学术会议筹办、研究成果编辑出版、学术交流合作等工作。

成果转化部:负责咨政报告撰写报送、文创产品研发对接、研学课程设计、文化传播产品制作等工作。

(四)人员管理

建立“专兼结合、内外联动、梯次配备”的研究团队,实行聘任制管理。对聘期内未按约定完成研究任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聘任人员,依规提前解除聘任协议。

核心研究员:以河西学院“河西史地与文化研究中心”现有20余名研究员为主要力量,明确其在研究院的岗位职责、研究任务及考核要求。

特聘研究员: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专家学者选聘,由学术委员会提名、理事会审议、研究院聘任,聘期1至3年,承担课题研究、学术指导等工作,按合作协议发放报酬。

兼职研究员:从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史志办等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市内相关领域专家中选聘,由院务会推荐、学术委员会审议、研究院聘任,聘期1至3年,参与课题研究,按贡献核定报酬。

项目研究员:面向青年学者、博士后、硕博研究生,根据课题研究需求,以项目合同制方式聘用,实行按劳取酬。

三、经费筹集

(一)经费来源:研究院日常运行及科研经费由张掖市人民政府与河西学院共同保障。市财政局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每年通过专项补助、项目扶持等方式,多渠道安排资金不少于150万元。河西学院每年安排经费不少于150万元。市财政及河西学院应于每年8月31日前,将当年度经费拨付至河西学院财务专户;2026年度工作经费于研究院挂牌成立后60日内拨付到位。双方应保障经费承诺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单方或双方未能足额、按时保障经费,应通过理事会特别会议启动应急协商程序,并于30日内制定补救方案。市财政与河西学院的年度经费落实情况须作为专项议题,于每年理事会全体会议上报告。

(二)经费管理:研究院经费按照专账管理要求独立核算。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学术成果出版资助、学术活动筹办、优秀研究成果奖励、特聘及兼职研究员劳务报酬、项目聘用人员劳务费、日常行政运行等开支。经费实行“预算管控、专款专用、绩效挂钩、规范透明”的管理模式,研究院每年年初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经理事会审定后执行,由河西学院财务代管,同时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四、职责分工

河西学院:统筹校内科研、人才、平台资源,支持研究院发展。组织研究院和研究人员开展张掖历史文化研究,负责研究院人事管理、经费代管、办公科研条件保障、日常运行等工作。河西学院科研处作为研究院归口协调单位,负责对接研究院院务会与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调处理研究院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将研究院成果纳入学校科研奖励与绩效评价体系;指导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与转化工作。

市委宣传部:指导研究院建设发展与对外品牌宣传推广,协助做好国家级、省级课题申报管理,推荐优秀研究成果参与各级评奖评优,指导研究院意识形态工作。

市文广旅游局:负责调度研究院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接研究院学术成果转化需求,统筹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文旅产业融合转化,协调全市非遗、公共文化、文旅产业资源,协调各类融媒体平台做好文化传播推广。

市文物局:负责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博资源向研究院开放共享,提供文物资源数据支撑,协助研究院开展文物考古研究、文物保护利用等相关课题研究,协同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参与相关学术课题研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渠道,保障研究院年度科研及运行经费,确保每年资金落实到位,同步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

市委党史研究室:提供党史文献、史料资料支持,与研究院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参与红色文化课题的论证、评审等工作。

市委党校(张掖市行政学院):推荐专家参与研究院课题研究,将研究院优秀成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联合研究院开展咨政报告撰写。

市史志办:提供地方史志、古籍文献等资料支持,参与《张掖文化研究丛书》编纂工作,协助研究院开展地方历史文化溯源、挖掘、研究等工作。

市教育局:协调联系河西学院,对接教育科研资源;推动研究院优秀研究成果进校园、进课堂,支持校地合作开展地方文化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活动。

市文联:推荐文艺领域专家参与研究院相关课题研究,组织全市文艺工作者围绕张掖本土文化题材开展文学、绘画、音乐、书法等文艺创作与艺术表现,开展专业文艺评论,多渠道宣传推介优秀成果。

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提供生态文化、山水人文等跨学科研究支撑,共享祁连山生态研究数据、科研成果,联合开展生态文化等相关课题研究。

张掖开放大学:推动优秀研究成果向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课程体系转化,开展地方文化普及推广,参与文化研究相关研学课程开发与实施,根据需要,做好业务对接协调工作。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近期任务

1.完成“张掖文化研究院”正式挂牌,组建研究院理事会,推选成立学术委员会,聘任院长、副院长。(责任单位:河西学院科研处、市文广旅游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2.制定研究院章程、理事会章程、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课题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拟定校地经费筹集合作协议和《共建张掖文化研究院知识产权专项协议》,构建规范化制度体系。(责任单位:研究院;完成时限:2026年7月底前)

3.开展首批研究员聘任工作,聘任省内外特聘研究员5至8名、市内外兼职研究员8至10名,吸纳省内外高校硕博研究生、学者参与课题研究,充实研究力量。(责任单位:研究院;完成时限:2026年7月底前)

4.聚焦“丝路枢纽、遗迹瑰宝、民俗传承、红色血脉、文化交融”五大方向,发布首批课题研究指南。(责任单位:研究院;完成时限:2026年8月前)

5.启动《张掖文化研究丛书》编纂工作,确定首批1至2个编纂选题,面向省内外学者公开征稿或定向约稿,有序推进丛书编撰。(责任单位:研究院、市文物局、市史志办;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二)常规任务

1.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科研项目,争取每年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责任单位:研究院)

2.聚焦地方文化发展痛点、难点、亮点,每年撰写完成2至3篇高质量咨政报告,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研究院;完成时限:每年年底前)

3.加强文化研究学术交流,整理编印会议论文集。(责任单位:研究院、市文广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史志办;完成时限:每年第四季度前)

4.建立研究成果发布推广机制,将优秀成果转化为市民通俗读本、短视频、文创产品、科普课程等传播形态,联动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果推广普及。(责任单位:研究院、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史志办、市文联;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5.建立成果转化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精准对接研究成果与地方发展需求,推动学术成果落地见效、赋能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研究院建设运行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研究院与各市直职能单位、校内院系平行协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研究院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课题研究、成果评审、经费使用、人员管理等全流程工作,保障研究院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研究院资助的全部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归张掖市人民政府与河西学院按份共有,具体份额比例、申请、维持、终止、侵权维权等事宜,在《共建张掖文化研究院知识产权专项协议》中予以明确。

(二)完善科研支撑。坚持开放办院、多元赋能的发展理念,面向省内外学者开放课题申报渠道,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领域联合攻关。河西学院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地,配齐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等基础办公科研设施。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史志办、市委党史研究室、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等相关单位要开放馆藏文献、文物数据、研究资料、科研成果等各类资源,为研究院研究工作开展提供全方位支撑。

(三)强化评价管理。研究院所有研究工作均以课题项目形式组织实施,按照“指南发布—公开申报—学术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全流程管理,建立“学术评价+绩效考评”双轨考核机制,双向把控研究质量与工作实效。学术评价由学术委员会每年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同行评审,重点考察研究成果的学术创新性、规范度与行业贡献度;绩效考评由市文广旅游局每年牵头组织实施,重点考评课题完成质量、成果产出数量、咨政报告采纳情况、学术活动开展成效、经费使用绩效等指标,考核结果与后续立项、经费拨付、人员聘任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