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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函〔2026〕50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巩固全市“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效,切实管好办好“校园餐”,坚决防止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督管控不严格等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校园餐”专项整治和常态长效治理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每年专题调度研判“校园餐”安全和经费管理工作,对风险隐患集中、问题整改滞后的县区、学校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盯守,推动工作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到位。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定期会商、共同研判、齐抓共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教育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牵头做好“校园餐”统筹管理,将“校园餐”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经费管理、问题动态清零等作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检查,并纳入责任督学每月入校督导监管范畴;发展改革部门每月在政府网站发布1期“菜篮子”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做好相关食材价格监测工作;公安部门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校园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财政部门加强膳食经费资金拨付和监管,每学期开展1次“校园餐”膳食经费专项检查;农业农村部门每学期对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1次全覆盖专项检查;卫生健康部门加强营养健康指导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每季度采样检测不少于30份,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审计部门依法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行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意见并督促整改;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每学期对招投标确定的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的食材来源、索证索票、贮存运输条件检查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1次全覆盖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纪违法责任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严格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每月在食堂召开1次现场办公会。成立由校领导、后勤、财务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研究部署1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每学期开展1次制度自查,及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二、坚持公益属性,规范食堂运营管理
(四)坚持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全市供餐学校原则上实行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严格控制伙食费结余比例,每学期食堂累计结余不得超过3%,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委托经营企业严格成本核算,严禁虚增成本、白条入账,不得使用现金进行工资发放、食材购置等大额交易,利润率不得超过5%。伙食费标准实行公示制度,每学期公示1次,接受师生、家长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单独设置教师食堂,全面实行师生同灶同餐,教职工就餐与学生同价核算、据实结算。
(五)稳步推进运营模式转换。各县区教育部门针对辖区内委托经营的高中阶段学校建立“一校一档”台账,分步骤推进运营模式转换,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业力量,依法依规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评估,指导学校与经营方协商优先提前解除合同。确需延续合同的,教育部门可结合评估结果、合同条款约定、资产折旧及未履约期限等因素制定稳妥的过渡方案,待合同到期后转为自主经营。2026年底,全市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率达到100%,2027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率达到100%。
(六)统一采购方式与流程。大宗食材采购实行“县级统筹、统一招标”,以县区教育部门为单位,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采购方式确定大宗食材供应商,鼓励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采购询价,招标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招标结果向社会公示。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教育部门每学期对供应企业进行1次评价,供餐学校每日食材退货记录须按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食材,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年内抽检不合格2次及以上、整改仍不达标,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投诉,存在商业贿赂、串通投标,断供超过24小时未报备等行为的,一律终止合作并列入不良记录清单,3年内不得参与食材供应招标。到2026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率均达到100%。
(七)强化财政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将从业人员薪酬等纳入财政补贴。教育部门根据实际就餐学生数、天数,每学年核算伙食成本、生均人工成本,严格成本管控。财政部门根据核算的生均人工成本核定补助标准并足额拨付。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成本和人工成本在伙食费中的占比,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从2026年秋学期开始食堂食材成本占比不低于75%、人工成本占比不高于20%,甘州区从2027年春学期开始食堂食材成本占比不低于75%、人工成本占比不高于20%。
三、严把供餐质量,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八)细化“日周月”闭环管控。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关键岗位责任,形成“校长负总责、总监抓统筹、安全员抓落实”的管理体系。抓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推行日管控“一环节一清单”自查自纠,周排查“一问题一台账”跟踪整改,月调度“一风险一专项”靶向施策,实现闭环管理。
(九)严把食材出入库查验关。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多人联检”制度,规范食材出入库流程,统一登记台账,严控存储时限,肉、蔬菜、水果等生鲜食材存放不超过3天,肃南县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不超过5天,对不合格食材当场拒收。落实食材采购一票通溯源管理制度,细化票据审核、凭证留存、资料归档各项流程,压实各环节工作岗位责任。严格执行进货凭证与出入库台账、食谱与实际供餐、留样记录与陪餐记录“三个一致”,严防食材溯源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发生。
(十)强化食品加工全流程管理。制定《张掖市校园餐全流程管理标准手册》,规范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人员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流程。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原料按荤素、生熟分类分区存放,实行色标管理,严防交叉污染。每餐次所有菜品留样标注日期、品名、重量等,由专用留样冰箱冷藏(0℃~8℃)保存不少于48小时。每日全面清洗消毒操作间及设备用具,做好消毒记录。餐厨垃圾与废弃油脂分类密封存放,建立清运台账,做到日产日清。
(十一)严防食源疾病与生物病媒。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实时追踪学校聚集性病例信息,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快速响应机制,指导学校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学校将防蝇、防鼠、防虫工作纳入食堂日常管理,每学期开学前全面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并完整留存记录。
(十二)规范营养配餐管理。市、县区“校园餐”遵循粗细搭配、荤素均衡原则,结合地域特点、学生学习强度及生长发育需求,各学段分别制定带量带价食谱,保证每周提供食物种类不少于25种。营养餐原则上提供完整午餐(热食),食品以肉蛋奶、果蔬、谷薯为主,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
(十三)完善营养监测机制。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每年组织专业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和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重点对各类食材种类与分量、能量及宏量营养素供给水平、三餐能量分配比例进行指导,确保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生长发育营养需求。强化营养监测数据运用,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学校,督促限期整改优化。
(十四)健全应急预案与保障供应机制。教育部门完善校园食材供应中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针对食材断供、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突发情形,清晰界定应急采购启动标准、分级响应流程及替代供应保障机制,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处置”的应急闭环。畅通与保供企业的快速对接通道,在突发状况下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采购预案,确保食材补供及时、配送有序。
四、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膳食经费安全
(十五)规范资金拨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严管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关键环节。动态监控资金流向,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规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保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十六)严格财务管理。实行“校园餐”全流程成本管控,学校每学期编制“校园餐”经费预算,结合就餐人数、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合理测算伙食费标准,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全部用于学生用餐。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及收取的伙食费,严禁用于基础建设、教职工福利、学校接待等非“校园餐”支出。
(十七)强化经费监管。加强经费审计与内控管理,构建“内部自查+督导检查+专项审计”三位一体的“校园餐”经费监管体系。各级审计部门开展“校园餐”经费审计。各级教育部门每3年全覆盖开展一轮次“校园餐”经费内部审计,重点核查经费拨付、使用、核算、结余及采购等关键环节,做好膳食经费全流程监管。
(十八)深化监管绩效体系。事前教育部门设定明确绩效目标,落实学生用餐实名制台账,精准核定就餐底数与补助标准,从源头防范资金风险;事中财政、教育部门开展常态化动态核查与日常监督,紧盯资金拨付、成本核算等关键环节,全程跟踪资金使用;事后财政、教育部门严格绩效评价与专项整治,强化结果运用与刚性问责,与下年度预算、资金分配直接挂钩。
五、强化监督约束,织密全方位监管网络
(十九)构建多方监督格局。健全多方联动、从严管控的“校园餐”监督体系,常态化公开“校园餐”收费标准、食材采购、财务收支、招标信息等情况,形成部门监管、学校自查、家长监督、社会评议“四级”网格管理模式。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全面推行“码上举报”,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食堂日常检查至少1次,加强全程监督,限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十)严格落实陪餐制度。探索建立地方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协同联动的“四方”陪餐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体系。市、县区政府分管教育、食品安全的负责同志每学期陪餐分别不少于1次、2次;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每月陪餐至少1次;学校领导严格落实每日陪餐制度;实行家长预约陪餐,以常态化陪餐倒逼食堂规范管理。各级各类人员陪餐费用自理、即时结算。
(二十一)加快智慧食堂建设。积极推进学校智慧食堂监管平台建设,将食材采购溯源、加工制作管控、供餐服务、经费收支核算、从业人员管理等核心环节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实现后厨关键岗位、关键区域、关键操作实时可视,违规行为自动识别,风险隐患提前预警。持续深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强化日常运维,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化监督作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透明度。
(二十二)完善家长参与监督机制。编制《校园餐家长监督实操手册》,面向家长代表每学期开展1次专项培训,明确监督事项及标准要求,提升监督能力与实效。建立奖励机制,充分激发家长参与监督主动性。畅通线上线下投诉问题直送渠道,实行台账化管理,直送问题7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
(二十三)建立满意度测评机制。市、县区教育部门每学期开展1次师生满意度问卷调查,采取“线上+线下”“定期+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菜品、口味、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学校食堂满意度低于85%的学校负责人约谈督促整改,持续提升供餐质量和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六、加强培训考核,提升专业队伍素质
(二十四)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各类岗位人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食堂从业人员每月开展1次理论和实操培训,每学期组织1次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每学期开展1次专项培训。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二十五)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奖惩制度,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评价。对日常管控到位、隐患排查彻底、食材管理规范、师生认可度高的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出现食材用量失衡、收费不规范、安全隐患整改滞后等问题人员,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