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2 10:3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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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字〔2026〕29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2026—2028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张掖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价值不断提升、群众增收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以聚力打造“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先行区、物质供给类产品可持续开发经营示范区、调节服务产品高水平转化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高品质开发示范区”为目标,按照“摸清本底、设计路径、搭建平台、探索交易、加速转化”建设思路,聚焦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重点任务,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六大机制,持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促进生态高水平保护与区域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力争到2028年打造形成体系完整、路径清晰、成效突出、示范引领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张掖模式”。

2026年为全面推进年。在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完善“一组一院三中心六机制N平台”工作推进体系,清晰试点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六大机制”。积极争取省级支持政策,开展平台资源整合、产品标准制定、地方碳汇开发、绿色金融支持等筑基工作,打造高品质典型案例,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2027年为重点提升年。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实现生态产品动态监测与信息共享,适时修订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与GEP核算技术规范,生态产品认证工作取得实效,碳普惠机制常态化运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取得新突破,碳达峰与生态产品价值协同推进,交易规模显著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快速增长,生态保护补偿与损害赔偿机制得到深化实践。

2028年为深化巩固年。建成权属清晰、监测精准的生态产品综合管理平台,GEP与VEP核算应用机制成熟稳定,干旱半干旱地区特色全面凸显,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类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路径全面畅通,并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全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达到2400亿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达到35%,试点目标全面实现。

二、试点内容

(一)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

1.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面完成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建立清查成果数据库,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共享机制及管理办法。有序开展自然资源实物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单位、各县区党委及人民政府配合落实,以下均需相关单位、各县区党委及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按照《生态产品目录(2024年版)》分类标准,在现有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基础上,补充县区特色产品,修订完善市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完善张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信息的数字化展示。(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

3.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构建生态产品参数库,建立完善特色GEP核算体系,重点突出干旱半干旱生态地区和高寒山地—荒漠过渡带的典型特征。建立健全契合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指标体系与核算方法,适时修订完善《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制定规范化的核算基础数据资料采集流程和报送时限,保障核算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建立核算结果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核算成果。(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VEP价值核算与评价应用。全力推进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在“三中心”增设生态价值核算职能,培训核算技术,开展VEP核算业务。制定VEP价值推广应用保障性政策,促进生态保护和发展利益的合理分配,推动VEP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经营开发、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应用。(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人行张掖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5.拓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擦亮“金张掖”农优品区域公用品牌,壮大“1+4+N”品牌体系;探索制定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构建物质类生态产品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溯源管理机制,将碳足迹、碳标签、碳中和认证作为地方生态产品认证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开展生态产品认证。在相关电商平台开设生态产品营销专区,打造实体展销中心,集中展示销售特色生态产品。依托“兰洽会”“农博会”等大型展会活动促进交流合作,实现生态产品供需关系精准对接。到2028年实现生态农业年产值280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统筹推进特色沙产业与新能源产业发展。依托戈壁、荒滩、砂石地资源及光、热优势条件,发展以果蔬大棚、食用菌棚为代表的设施农业,以无土栽培、日光温室为代表的戈壁农业,以梭梭—肉苁蓉、白刺—锁阳为代表的沙生药材产业,以产业布局提升荒漠系统生态价值。打造“生态保护修复+可再生能源发展”格局,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草、板间养殖”光伏治沙立体种养模式。因地制宜打造低空经济、运动观光、沙漠探险、戈壁体验等沙漠旅游项目。全力实施“三北”工程重点项目、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基地建设,坚持“风光水火氢醇”多能互补和“发输储用造”一体化发展,延伸装备制造和储能产业链,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形成可量化、可复制的“降碳、增绿、生金”综合效益。到2028年实现生态工业年产值180亿元。(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打造生态文化旅游康养产业集群。厚植“一山一水”生态底色、“一路一廊”文化本色、“世界丹霞”品牌特色,提升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构建“张掖文创矩阵”,推出具有张掖文化IP的“必买产品”,推动文旅产业从“门票经济”向“体验消费”转型。坚持“文旅+”与“+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文旅与农业、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演艺等活动,打响“丝路明珠·彩虹张掖”品牌。通过多产业联动,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文旅综合效益。健全绿色交通体系,完善游客低碳出行奖励机制。到2028年,游客旅游花费达到500亿元。(市文广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新用水权调控及权益价值转化机制。围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等形成的节水量,运用收储调控机制对碎片化用水权益集中收储,依托水权交易平台、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等开展生态权益市场化交易,促进用水权在用户间、行业间、县区间的合理流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权生态价值转化增值。积极推广全省首创的“水权贷”成功经验,畅通各领域“水权”抵(质)押融资渠道,以用水权收储抵(质)押争取信贷资金,反哺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碳减排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紧密结合。围绕碳达峰目标,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深入推进碳汇资源开发交易与实践应用,大力探索碳汇价值实现多元化路径。建立以CCER项目为主、地方碳普惠项目为辅的碳汇开发交易体系。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增强森林碳汇,稳固草原、湿地、农田碳汇能力。开展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计量核算,探索开展区域特色碳汇方法学研究,持续拓展可交易碳汇资源路径。加快出台碳普惠有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建立地方碳普惠标准,建立财政支持碳普惠积分奖励制度,拓展服务于公众的碳普惠应用场景。以需求定供给,着力构建以方法学开发、碳汇量核算、认证、交易为主体的地方碳普惠管理平台,持续深化零碳会议、零碳活动、生态损害补偿等碳中和应用场景,努力实现地方碳普惠机制的良性运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市湿地局、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10.健全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持续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加快实施黑河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肃南和山丹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全面落实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加强环境监测与排污监管,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整改工作,全力争取考核评价奖补资金。(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推进新一轮黑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推进黑河流域水环境改善。以讨赖河流域为试点,探索开展以水量为主的横向保护补偿机制,实现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形成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鼓励全市乃至跨市范围内更多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根据财力情况、实际需求及操作成本等,协商选择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发挥横向生态补偿功能,建立持续性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广以购买碳汇产品为赔偿渠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与司法衔接机制,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祁连山林区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

13.健全绿色金融信贷服务体系。有序推进生态权益价值度量,推广“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林权”“GEP抵(质)押+信用担保”“水权贷”等生态权益抵(质)押贷款经验做法,以绿色金融助推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大祁连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建立融资、债券、基金、保险等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服务。(人行张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张掖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张掖市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做好与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智慧交易平台的数据互通,持续开展用水权、排污权等权益的集中收储和在线流转,将农村产权智慧交易平台打造成为独立的交易平台,引导农村产权进行线上交易,扩大交易规模,为生态资源权益市场化交易流转提供全面技术保障。联合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海海南州、宁夏固原市等西北试点地区,着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为深化“一带一路”国际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积累技术能力和交易经验。(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15.建立试点工作推进专责组。建立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积极配合的试点协调推进机制;成立财政金融支撑、协调统筹和重大项目推进、价值核算和碳普惠推进等10个工作推进专责组,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各专责组运用“谋划设计—机制建设—典型案例—成效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设计具体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制定推进机制,形成典型案例。(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理论人才科技支撑。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争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智力支持,采取柔性引才方式充实“绿色智库”,开展学术交流与理论研究。加快开展干部培养工作,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人力保障。(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创新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申请赋予在确权登记、开发交易、绿色金融等方面的改革授权。制定出台生态产品监测与评估、生态产品交易、生态产品开发、绿色金融等领域相关政策。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容错纠错机制,保障工作创新驱动力,努力突破实际工作中的制度难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人行张掖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打造反映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特色典型案例,加强与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的合作,定期发布张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成效。强化社会宣传,以展板、横幅、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生态产品价值的知识和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张掖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推进专责组

      2.张掖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3.张掖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储备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