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效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3 15:47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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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批次建设用地监管措施提高审批质效的通知》(甘资用函〔2025〕124号)要求,高质量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用地报批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全市合理用地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报批基础。市、县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林草、湿地、文物、水务、人民武装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在用地预选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和项目投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重大、复杂项目开展联合踏勘,指导建设单位科学选址,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基本草原、地下水超采区、历史城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区划等敏感区域,确保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管控要求。在建设用地报批阶段,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等前期工作,确保方案合理、补偿到位、风险可控。要选用符合资质的测绘单位,确保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真实、准确、规范。要严格审核地类、权属、面积等信息,确保与“三调”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衔接一致,避免因基础数据错误导致报件反复。

二、压缩办理时限。建立自然资源部门内部以及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文物、林草等部门的并联审查机制,明确各环节审查时限和责任,变“串联”为“并联”,大幅压缩内部流转时间。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在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县区级组卷上报时间、市级审查转报时间均要在法定或承诺时限内完成。

三、强化协同联动。县区人民政府要定期协调解决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林草地征占、文物保护区准入、军事管控区准入、违法用地查处等跨部门难题,对省、市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班跟进。县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部门、乡镇(街道)力量,确保征地程序合法、组卷材料真实、补偿安置落实、信访维稳到位。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和审查要求,指导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用地报批前,自然资源部门征询相关并联审查部门意见,部门复函意见必须明确(复函模板参照附件3),坚决禁止意见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带有假设性条件。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各单位复函意见办理报批,超过时间未复函的一律视为同意报批用地,因此出现的后果由相关复函部门承担。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报批材料部门内审、专审制度,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信息化支撑与监管,运用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线上申报、审查、补正,减少纸质材料流转。对存在推诿扯皮、无故超时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用地报批过程中违反相关流程、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建设用地报批职责

      2.建设用地报批流程及要求

      3.项目报批建设用地征询意见的复函(模版)

      4.建设项目用地报件资料清单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