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民乐工业园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0 10:22 来源:张掖市政府部门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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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0〕567号)要求和《甘肃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成本监审和民乐县实际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民乐工业园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气价格

1.不区分用户类别的配气价格为:0.47元/立方米。

2.区分用户类别的配气价格:居民配气价格为0.41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48元/立方米。

二、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2.22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气价格执行3.00元/立方米(其中,集中供暖用气执行2.90元/立方米)。

三、相关要求

(一)甘肃丰聚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民乐分公司要提高燃气供应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燃气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更加便利居民用户;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及时处理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安全巡检力度,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要压缩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消化部分涨价压力。

(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对燃气公司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销售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制定后,甘肃丰聚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民乐分公司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地向用户做好宣传工作,将配气价格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接受用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