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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4〕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个人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发〔2015〕176号)已过政策试行期限,经2024年6月14日五届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废止。该办法废止前已生效的创业担保贷款合同,仍按原办法规定贴息至贷款合同期满。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