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10 09:50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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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4〕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张掖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进健康张掖建设,根据《“健康张掖2030”行动规划》(市委发〔2017〕22号)和《甘肃省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甘卫爱卫函〔2024〕13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24年起在市本级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试点工作,2025年起在全市广泛推进实施,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体系,高质量推进健康张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评价范围与内容

(一)评价范围。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当前正在制定或今后一个时期计划颁布的发展规划、对健康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重要公共政策(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工程项目均应纳入评价范围,具体包括:

1.各类发展规划。主要指政府规划、部门事业发展规划、专项工作规划等。优先评价市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拟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工作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一般为5至20年)等。

2.重要公共政策(规范性文件)。以政府名义或所属工作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优先评价涉及面广、覆盖人群较多、有效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相关措施、办法、条例等。

3.重大工程项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列入并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涉及人群较多的一般性项目。

(二)评价内容。遵循大健康理念,制定出台各类发展规划、重要政策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前,必须开展健康影响评价。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根据环境因素、个体(行为)危险因素、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及质量、家庭和社区、就业、住房等6个方面57类健康影响因素(见附件1),参照《张掖市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相应健康问题清单》(见附件2),评价相关规划、政策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素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将健康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各部门是落实健康影响评价的责任主体。卫生健康部门为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市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管理、督导、宣传等工作,编制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规范、政策文件,协助各部门科学有序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实施。

(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协同网络,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部门间健康影响评价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政策咨询等渠道,指导和规范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健康影响评价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市级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应指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1名,负责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三)健全专家评审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遴选相关专家成立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为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市级专家由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公共卫生等领域的专家骨干和专技人员组成,也可吸纳市外经验丰富的专家入库。卫生健康领域专家占比25%—35%,市、县区专家库之间应实现资源共享。

四、实施分工

(一)实施主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政策拟定部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是健康影响评价的实施主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政策由政府作出决策的,决策提出部门是评价实施主体;由部门作出决策的,该部门是评价实施主体;多部门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是评价实施主体。

(二)任务分工。需要本级人大通过或以政府名义行文发布的政策,由本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备案目录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各部门制定的不需要人大通过或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健康影响评价,由本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项目主管(建设)单位实施评价工作。

(三)评估程序。按照提交登记、备案筛选、分析评估、报告建议、结果采纳五个步骤组织实施(评估流程见附件3、4)。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7月—2024年8月)。制定《张掖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张掖市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制度》《张掖市健康影响评估实施细则》,组建市级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委员会,召开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工作启动会,开展评估技术培训。

(二)试行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从2024年9月起,从市政府及部门拟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及重大工程项目中,分行业、分类别选择评估对象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

(三)推进阶段(2025年1月起)。从2025年起,逐步实现对所有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全民健康水平提升的重大意义,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技结合的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体系,拓展评估范围,夯实评估人才支撑。逐步完善评估流程,建立健康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与健康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加强经费保障,将健康评估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足额拨付。加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宣传,强化健康优先理念,促使运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应对健康问题,为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附件:1.健康决定因素清单(示例)

2.张掖市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

3.张掖市政策规划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4.张掖市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附件下载:附件1.wps
附件下载:附件2.wps
附件下载:附件3.wps
附件下载:附件4.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