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修改现行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02 10:16 来源: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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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23〕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对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对2011年至2023年7月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不一致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34件合法且需要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为现行有效。

现将废止、修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市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市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市政府确认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4件)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