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0 09:2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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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3〕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张掖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我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甘资发电〔2023〕7号)》及省上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树牢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意识,精心谋划、系统部署,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落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地质灾害防治主动仗,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做到防灾有方、治灾有法。健全完善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专业监测、群测群防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不断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持续提升防灾避险能力,确保隐患早排查、早预防、早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谋划、一项民生工程来推动,精准摸排、合理规划,立足现有政策基础,充分发挥资源力量,全力落实今年7804户的搬迁任务。

二、全市地质灾害发育概况

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向内蒙古高原过渡的分界地带,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南部和北部山区及山前地带具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条件,加之公路沿线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影响和极端天气的频繁出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范围广。结合地质灾害分布和发育特征、危害程度及历史灾情,在全市3.86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划分中易发、低易发和不易发区三个区域,其中中易发区面积为0.29万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7.54%。分布于南部祁连山、祁连山北麓及山前地带;北部北山山前、东大山西段地区和公路干线地段及局部地带,该区域共有隐患点146处(其中泥石流84条、崩塌28处、滑坡27处、不稳定斜坡7处)。低易发区面积2.04万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52.99%。分布于西南部、南部广大地区及北部区域,该区域有隐患点18处(其中泥石流8条、崩塌6处、滑坡4处)。不易发区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39.47%。分布于中部张掖盆地广大细土平原区及西北部区域,区域内暂无隐患点分布。

2022年8月13日,高台县、临泽县因强降雨引发暴洪泥石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新增与核销相关规定,经踏勘、核实、论证和复核,本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全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为164处。按县区分:甘州区14处,高台县25处,临泽县20处,肃南县59处,民乐县30处,山丹县16处;按灾害类型分:滑坡31处,崩塌34处、不稳定斜坡7处,泥石流92处;按险情规模划分:属特大型4处、大型9处、中型53处、小型98处,分别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2.44%、5.49%、32.32%、59.75%。经统计,这些隐患点威胁人口20241人,威胁财产85204.1万元(详见附件2)。2022年发生地质灾害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060万元。

三、趋势重点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3年1~9月全市降水量略偏多,气温略偏高。其中春季(3~5月)降水略偏多;春末夏初(5~6月)降水略偏少,无区域性春末夏初旱,但有干旱少雨时段;第一场透雨出现时间略偏早,在5月上中旬;夏季(6~8月)降水略偏少;初秋(9月)降水接近常年。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综合考虑降雨趋势、历史灾害分布、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影响因素,预测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趋于平均水平,但中易发部分区域山体解冻或遇有强降雨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

(三)重点防范时期

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分为冰雪融化期和汛期两个防治时段。3~4月以冰雪融化、冻土解冻为特征,预防重点为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灾害。5~9月份进入汛期,以大雨和强降雨为特征,多可形成山洪,预防重点为泥石流、崩塌、滑坡等灾害,高发期和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6~8月份。

(四)重点防范区域

我市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空间地域性。泥石流主要分布在肃南县、山丹县南部、民乐县南部、高台县南部和北部、临泽县北部、甘州区南北两侧;滑坡主要分布于肃南县中部和东部地区、民乐县南部;崩塌主要分布于肃南县东西部、民乐县中部、山丹县南部;不稳定斜坡集中分布于民乐县南部和甘州区东北部地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具体如下:

1.肃南县北部大河乡-马蹄乡中低山区及皇城镇东部一带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于县域中部祁连山北部大河乡-马蹄乡中低山区及皇城镇东部一带,面积约3737.7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8.48%。区域内主要灾种有崩塌(包括潜在崩塌)、滑坡(潜在滑坡)和泥石流,主要集中分布于梨园河、大野口河、西营河河谷两侧。严重威胁着城镇、村庄、工矿企业和工程设施、公路以及农田等,威胁人数约1890人,威胁财产约28775万元。

2.民乐县重点防范区。分布于县域西南部祁连山山前、东部童子坝河下游东山区,分布面积160.94km2,占全县总面积的4.36%。该区内主要发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以稳定性差、高易发(少数泥石流为中易发)为主,主要威胁水库、渠系、公路、通讯设施、村庄等。现状条件下,发育崩塌8处、滑坡14处、泥石流8处,威胁人数约8667人,威胁财产约17866.1万元。

3.高台县祁连山北坡和北部合黎山南坡重点防范区。该区面积754.58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6.92%。地质灾害以中易发和低易发泥石流为主,主要危害居民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输电线路,现状条件下,区内发育泥石流23条,崩塌2处,威胁人数约3070人,威胁财产约15990万元。

4.山丹县重点防范区。分布于大马营河和霍城河附近以及大黄山北部山前地带,该区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灾害相对发育,总面积1020.12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8.88%。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点13处,其中泥石流8条,崩塌5处。主要威胁和危害村庄、农田及公路设施,共计威胁人数约2064人,威胁财产约8070万元。

5.临泽县重点防范区。该区主要包括黑河北岸的板桥镇公路沿线和平川镇贾家墩~单家庄~一工城一带,南部的临泽农场—新华镇一带及倪家营乡和城区大沙河两岸。行政区划属于板桥镇、平川镇、新华镇、倪家营乡和沙河镇,面积约278.8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0.22%。主要危害铁路、高速公路、国道、输电线路及下游居民点,威胁人数约4361人,威胁财产约13368万元。

6.甘州区重点防范区。主要位于平山湖地质公园、靖安~红沙窝~平易河、龙渠~安阳~花寨一带,面积总计406.8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1.12%,共发育地质灾害14处(其中泥石流沟10条,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3处)。主要威胁游客及栈道公共基础设施、村庄及耕地,威胁人数约189人,威胁财产约1135万元。

四、主要任务

(一)调查评价

1.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市级重点开展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指导,巡查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情况。县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段动态巡查和排查。

2.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及动态调查。各县区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危险性及危害性等进行核查、调查,建立核查调查表,经市级复核后,按程序录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3.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重点申报中易发区内至少2个重点乡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查明孕灾地质条件,编制风险管控方案。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技术支撑。按照《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张掖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按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技术支撑等工作任务。

(二)监测预警

1.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加强监测设备及预警平台的维护,提高预警时效性和准确度,进一步完善预警末端响应机制,推动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积极争取申报落实30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和并网运行,提升专群结合监测预警覆盖面和预警能力。

2.群测群防。细化群测群防网格管理,推广群测群防APP应用,建成群测群防员+网格管理员+乡(镇)+县(区)的四级新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健全群测群防资金保障机制和成功避险奖励机制。强化监测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群众识灾、观测、辨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

(三)综合治理

1.工程治理

(1)治理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加快肃南县喇嘛湾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的开工建设,按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积极争取高台县新坝镇红沙河泥石流和罗城镇天城北沟泥石流治理项目落地实施。

(2)排危除险工程。对由地震或极端降雨诱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区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排危除险减缓或消除隐患。

(3)已有治理工程维护和修复。各县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修等措施,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维护,确保腾出库容、清淤到位,保障治理工程持续发挥防灾减灾功效。

2.避险搬迁。做好宣传引导、项目申报、政策衔接、方案编制、资金筹措、搬迁安置,按时保质对列入2023年度张掖市生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中受地震和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开展避险搬迁,按照年度搬迁计划完成搬迁任务。

(四)能力建设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市、县区两级根据需求,配置有关防治技术装备,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

2.提升社会防灾避险能力。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市、县区两级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群测群防员培训,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人民生命安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地勘单位支撑、基层组织落实、全民参与防灾”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链条,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全面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健全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面落实防范责任人,统筹抓好防治工作落实,及时编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文旅、应急、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督促指导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及承建企业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落实防治措施,切实从源头防范和减轻灾害风险。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财政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负责重要交通干线、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小流域和泥石流河道、沟道的治理,负责山洪灾害和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教育、卫健、工信、文旅部门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工矿企业、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列入中小学生日常安全常识教育内容;生态环境、林草部门要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负责开展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应急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协作抓好各领域工作,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

(二)开展动态巡查,夯实防灾基础。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预测、会商、规划、部署、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按照职责继续全面开展“三查”,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切坡建房区域、旅游景区、各类在建工程等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动态巡查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最大限度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发育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动态监管和“两卡”发放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抓紧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入库,逐一落实防灾避险预案,并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落实防治责任。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装备优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进隐患治理。各县区政府要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搬迁、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信息平台体系建设等提供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多方筹集资金,持续推进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作,加快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任务。同时,要探索长效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拓宽地质灾害防治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风险双控,继续深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与国土风险规划的衔接落实,着力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

(四)强化监测预警,确保临灾叫应。市、县区自然资源和气象部门要不断提升区域预警精度,切实做好强降雨期间和重要时段的会商研判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分析,及时、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要持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设备及预警平台的运行维护,加大群测群防APP推广应用力度,动态优化预警阈值和预警模型,提升监测预警时效性和准确度,推动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按照“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责任体系,汛前要逐点落实、更新群测群防员,并组织开展培训,提升相关业务技能,积极协调落实经费补助,充分调动和发挥群测群防在预警防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受众面,采取微信、喇叭、铜锣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人员,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叫应”到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切实做到“应转必转,应转早转”。风险消除前加强人员管控及避险安置点管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返回”。探索运用汛期季节性转移、短期转移、临时避险、搬迁安置等“短长结合”“标本兼治”举措,提前将受威胁人群转移安置,切实降低风险隐患。

(五)开展宣传演练,提升防灾能力。各县区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开展多层级、多渠道、宽领域的宣传培训和防灾避险演练,切实提高基层识灾减灾水平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对管理人员、乡镇村社干部、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等干部群众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防灾避险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让干部群众充分知晓避险转移流程和路线,切实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业务能力和群众遇险逃生技能。要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提升群众主动参与的意愿,增强宣传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意识。

(六)坚持汛期值守,做好应急响应。各县区政府、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到全年365天无缝隙对接值班,设立值班电话,并向群众公开联系方式,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遇紧急险情灾情要按照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急局。对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市、县区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开展应急调查,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值班电话:

市政府总值班室:0936—8224661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936—8318859

市应急管理局:0936—8213512

附件:1.张掖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张掖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