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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2〕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张掖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推动全市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4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效益。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巩固在99%以上。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5人以上、注册护士4.5人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每县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农村互助性养老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社区城市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逐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3.4万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1.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义务教育服务和教育助学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保障,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服务效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兜底保障能力。落实好《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张掖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直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为落实责任主体,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领域,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到2025年,新建城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0%。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加快新建一批集餐饮、托育、老人看护、零售、家政服务等业态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健全完善服务功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丰富完善服务业态类型。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支持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等助餐机构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推进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二)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4.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场所无障碍、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站)、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便利店等。完善水、电、气、暖、消防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多层次需要。力争到2025年,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5.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推进医院、博物馆、体育馆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充分运用智能网络技术,积极推广安装人体感应探测、燃气泄漏报警、一键呼叫等智能化应急保障设备,为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实施居家智能化适老改造。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发展家庭托育点。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残联)
6.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加快补建配齐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各县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没有达到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的,可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配置。推动社区(村)健身设施更新换代,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7.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业、行业组织、标准化服务机构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动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8.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打响“会展经济”品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企业品牌,健全以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加大品牌、商标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营造重视品牌、保护品牌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
(四)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9.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育模式。支持河西学院与国内外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服务平台。做强“培黎”国际品牌,推动培黎职业学院高起点发展,以新时代“培黎”精神引领高技能人才培养,把学院建设成为服务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地和丝绸之路沿线职业教育名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培黎职业学院)
10.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方式,针对“两后生”、退役士兵、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针对企业职工特别是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针对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等开展创业培训。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等专项培训,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左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1.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对本市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积极推行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十四五”期间,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全部实现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五)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12.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拓展新型服务应用。建成张掖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行家庭医生签约等智能服务,全面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智慧化服务建设,引导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具备全托日托床位、就餐助餐服务、医疗康复功能、健身活动设施、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线上线下上门服务等“六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发展无接触式服务模式,推动无人配送在零售、医疗、餐饮、酒店等行业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旅游局)
13.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推进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建设市、县区、景区(旅游企业)三级联动的旅游大数据和智慧旅游体系,将“智慧旅游”和“张掖文化云”升级改造为“张掖文旅智慧云”。(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
(六)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
14.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加快张掖智慧教育云平台和优质数字化资源库建设,构建新型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探索推进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应用。实施“健康张掖”行动,大力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现代化水平。加快河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合理布局。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推进全域旅游,丰富旅游新业态,推动文旅演艺、特色节庆展会提质升级。着力发展体育服务业,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出一批生态旅游产品和线路,促进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形成绿色消费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文广旅游局)
15.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生活性服务领域应用。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提高农村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促进文化、体育、休闲与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化为纽带,将文化元素植入旅游服务,实现红色旅游、会展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节庆旅游和养生旅游等互联互融,拓展文化和旅游新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游局)
16.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加强城市特色商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商圈建设,推动中小城市提高生活服务消费承载力。以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和全省区域(特色)消费中心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大改造提升力度,把甘州老街、明清街、欧式街打造成全省重点特色街区,彰显古城韵味,引领带动“夜间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住建局)
17.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张掖名特优农产品服务网点和平台,提升本地农产品展示展销及消费服务能力,在重点乡镇及城区设立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展销平台,实现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实现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鼓励连锁便利店企业在乡镇加快布局。支持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8.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鼓励家电企业、家具品牌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让利优惠等促销活动。支持商贸、餐饮等企业开展折扣优惠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大型商场、综合超市在周末、假日依托周边开阔区域开展促销活动,场地租赁备案后免费或低收费提供。依法足额按时划拨、代收和保障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广泛开展职工生活服务项目,为职工提供健康管理、养老育幼、心理疏导、文化体育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9.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消费信用体系,强化产品追溯机制,提高保护用户权益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20.优化监管服务。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工作。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多元化纠纷化解。实现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接互动。持续推动整治线上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价格欺诈等行为,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1.简化优化证照办理。加快推行新型消费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行政审批,进一步便利企业办事。持续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证照分离”和“秒批”等商事制度改革举措,提供一体化受理、收件、查询、发证等服务。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税政策和投资支持。落实好国家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集中各类资源大力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保教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和残疾人育养服务等实行税收减免。各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消费发展,促进相关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相关企业数字化转型。贯彻落实好国家对新型消费领域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争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引导各县区政府制定支持性“政策包”,有效降低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建设和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旅游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银企合作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等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降低商家、消费者支付成本。持续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现更大范围便民惠民,提高移动支付普惠性。(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
(三)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充分考虑当地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支持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方式,合理增加能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给。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可因地制宜优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抓好本方案落实。各部门结合职能及任务分工抓好本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细化本部门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编制本县区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
(二)加强统计监测。在落实国家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基础上,探索建立体现本市特色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支持新型消费发展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刊发推送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相关重点信息,深入解读政策,做好网上宣传阐释。聚力正向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