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0 15:5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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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发〔2021〕32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张各单位: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结合张掖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根本,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坚持把普法与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确保到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二、全面推动普法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一)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入头脑。组织开展巡回宣讲,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阵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二)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宣传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抓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与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进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宪法理论研究,推进宪法理论研究成果运用。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普法必学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民法典通俗读物、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普法产品创作力度。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建设。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依法行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市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社会保障、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全市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和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围绕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社区管理服务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益诉讼、调解、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等,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法律法规下基层活动,依法保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广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努力推动形成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加大《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八五”普法期间新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专家解读、座谈交流、以案释法、集中宣传等活动,广泛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的亮点内容和立法意义,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在全社会凝聚保障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广泛共识,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着力组织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通过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制度保障,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二)着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和年度述法等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学法考试情况通报和结果运用。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大力推进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三)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全省总体规划,5年内对全市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轮训1次。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和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利用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主题班会(团会)及社会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促进、宣传、关爱,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保护的法律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能力。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四)着力提升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五)着力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乡镇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实现村(社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妇女、儿童、脱贫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法治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

(六)着力推动法治实践养成。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美德善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等活动,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依法治理实践有机融合。坚持从日常生活行为抓起,建立健全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推动全民在实践中形成守法习惯。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

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和公共设施(空间)设计,把法治元素融入各类文化设施和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各类文化融合发展。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道德讲堂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民族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和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及并规范管理农村法治书屋,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处高水平、高标准、有影响力和传播力的法治文化阵地。

(二)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作。把法治精神融入文化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将法治文化创作纳入各级文艺评奖、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范围,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扶持激励机制,创建一批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讲好张掖法治故事,注重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强法治文化的国际传播和国际交流。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演出纳入文化惠民工程,利用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等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乡村法治大讲堂、乡村大舞台等阵地功能,开展多样化法治文化活动,促进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五)积极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结合张掖实际,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明确保护责任,修缮相关设施,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建设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依法治理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加大村(社区)普法工作力度,制定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实施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老党员、老教师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探索实行学法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大力整治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水平。健全依法治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综合治理和预防管控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猥亵、毒品、诈骗、传销、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建设企业法治文化阵地。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将合规管理融入企业全流程各环节,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

(五)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六)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推动普法产品和活动的供给从以普法主管部门为主,向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共同供给、普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转变,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二)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新闻发言人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解读法律问题。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通过制定执法、司法工作指引,推动司法执法人员在实践活动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把普法工作融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库,培育以案普法品牌。

(三)加强全媒体普法。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推动普法传播方式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推进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推动县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全国、全省智慧普法平台和政法机关法治宣传网络对接,实现互联互通。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拓展网络普法平台,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动普法,推动与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信息共享。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形成“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四)加强社会普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鼓励法官、检察官、律师、老党员、老干部、传媒工作者、教师等热爱公益普法者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群团、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建立普法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制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社会普法运行模式,完善县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普法工作机制,增强普法工作力量。

七、强化普法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普法工作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主动抓好普法工作落实。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各级政协要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法治宣传。

(二)严格普法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以普法责任推动普法质效提升。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安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及时解读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健全评估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要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要强化督促指导,适时开展中期督查和终期检查验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级各部门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

(四)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普法需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从政策、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为基层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指导,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对县级以上专职普法人员轮训1次。要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要强化理论研究,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为法治张掖建设提供智力支撑。要强化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要按规定把普法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加大对脱贫地区、民族地区普法经费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和规范管理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