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0 17:10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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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字〔2021〕66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省乡村规划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强化村庄规划对乡村建设工作的引领,全面落实《张掖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百日加速行动实施方案》(市委办字〔2021〕63号)工作任务,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村庄规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是将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有机融合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好村庄规划是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道工序。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将《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纳入《张掖市开展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村庄规划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各县区要在村庄规划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作为村庄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村庄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乡村规划推进会议精神上来,既要注重保护传统,防止大拆大建,又要坚持因地制宜,防止千村一面,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好村庄规划,真正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抓手、振兴有蓝图。

二、落实工作措施,加快编制进度

1.优化分类布局。我市村庄分类成果经过两轮调整优化后,目前发展类村庄为556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422个、特色保护类村庄55个、城郊融合类村庄7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6.5%。除城郊融合类79个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外,年底完成477个发展类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难度较大,需进一步调整优化村庄分类,因地制宜设定村庄规划编制数量和方式,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村庄规划编制时序。各县区要建立村庄分类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村庄分类进行第三轮调整优化,对目前尚不能准确定性分类的,可暂不归入发展类村庄,以便留出足够的观察论证时间,根据后续发展需求再行优化调整。

2.加快编制进度。今年6月,省委农办等11个部门印发了《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5155”示范区域,我市被列为5个省级示范市(州)之一,临泽县暖鸭镇、山丹县清泉镇、高台县南华镇被列入50个省级示范镇范围。6县区各有10个村,共计60个村被列为省级示范村,要求9月底完成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年底前按规划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上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务必完成60个示范村和2个省级第二批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的规划编制任务。

3.确保成果质量。为强化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支撑,省自然资源厅依托省内高校院所、专业团队,成立了“甘肃省乡村规划技术联盟”,各县区可优先选择技术联盟组成单位,承担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同时,也要注重调动村民作为业主的积极性,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上门走访、微信交流等形式,广泛征求农村老干部、老党员、乡贤及在外工作人员和打工人员的意见建议,也可吸收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规划单位的退休专家干部、熟悉农村情况的退休行政干部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编制工作,强化规划工作力量,节约工作成本费用,确保成果质量和时间进度。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因此,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审查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以及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对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科学论证。技术审查时,可邀请“甘肃省乡村规划技术联盟”的专家参与审查,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并能落地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审查、审批要以《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为技术标准。

三、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指导,市上决定成立村庄规划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村庄规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规划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各环节、全过程指导,实行定期指挥调度,并对规划结果最终审查把关。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部门技术指导、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充分发挥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村庄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2.保障工作经费。《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建立省级补助、市县为主的村庄规划编制投入机制。省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优秀的行政村给予适当奖补,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城乡规划法》,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县区要根据年度任务和计划安排,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依法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相应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村庄规划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障村庄规划工作顺利推进。

3.突出群众主体。各县区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让村民了解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乡镇政府应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规划批准前后要严格履行公示公开程序,确保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编制单位要同步制定村庄规划村民手册,规划内容要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会落实。

4.严格规划管理。村庄规划批准后,成果将逐级报备并叠加到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按照无规划不建设、无规划不投入的要求,自2022年起,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市县区原则上暂不安排乡村振兴项目和报批新增建设用地,各县区政府不得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

5.加强督导考核。7月中旬,市委召开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与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了《张掖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书》,将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其中。市委市政府已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为年度重点考核内容,对规划编制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能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或者编制的规划质量不高、无法落地实施的,将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张掖市村庄规划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海明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武和谦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郝效东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安维国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成 员:李  锐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武俊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雷军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学汉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伏世祖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牛生乐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明彪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斌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光辉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蓝秉勤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顺海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臧进云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  元   市文广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屈建元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土建雄   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天伟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三银   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新福   甘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张 鹏   临泽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 龙   高台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 伟   山丹县委副书记、县长

        牛益民   民乐县委副书记、县长

        钟向辉   肃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学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顺海同志、张天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由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