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市矿山救护大队运行经费事宜

发布时间: 2020-12-10 16:0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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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20年9月26日,受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又生委托,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成广平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市矿山救护大队运行经费事宜。现将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2019年6月市矿山救护大队由肃南县政府管理转隶市应急管理局管理,为科级建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4名,是全省地州市中唯一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的专业救援队伍,也是全省四支煤矿骨干救援队伍之一,列入甘肃省18个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连续5年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评定为特级救护队。大队主要承担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应急培训、演练指导、应急救援和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负责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及企事业单位应急人员的业务培训。矿山救护大队成立以来,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按照“全灾种、大应急、全覆盖”新形势、新要求,随着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援领域拓宽,职能职责扩大,人员编制增加,功能作用凸显,现有经费供给已无法满足机构正常运转需求。为保证市矿山救护大队人员工资、日常训练、装备购置、设施维护、人员培训、训练耗材、技术服务等正常运行,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需重新核定运行经费标准。

会议研究讨论了有关具体问题,会议确定: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2号)精神,根据市本级、各县区和张掖经开区企业数量、企业种类、企业规模、企业分布和自然灾害风险等实际情况,确定市、县区财政每年拨付市矿山救护大队运行经费由原来的420万元增加至600万元。其中:市财政150万元、甘州区60万元、临泽县50万元、高台县80万元、山丹县60万元、民乐县70万元、肃南县100万元、张掖经开区管委会30万元。

(二)市财政先拨付市矿山救护大队运行经费150万元,以后列入年度预算。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运行经费,确保市矿山救护大队正常运行。市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对市矿山救护大队的有力领导和科学管理,监督市矿山救护大队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将队伍建设成为应得了急、担得起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救护铁军。市矿山救护大队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战备训练,切实提升事故灾害救援能力,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