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张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0 11:56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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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20〕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推进健康张掖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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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5日

推进健康张掖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经过5-10年的建设发展,建成相对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基本健康服务均衡发展,健康环境明显优化,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积极开办健康栏目,打造健康科普品牌,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健康观念,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3%和3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游局、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营养周、“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宣教活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打造群众性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1.5%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及以上和40%及以上。(牵头部门:市体育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

(四)实施控烟行动。各级党政机关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在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设立规范吸烟区(点、室),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会心理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3%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众、家庭、单位(企业)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知晓率。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加强交通隐患治理,降低道路交通伤害。加大社会消费品质量监测检测和执法力度,预防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

(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卫生城镇、健康村镇和社区创建,到2030年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达到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15%及以上,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全面推开。(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院产、儿科建设,健全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网络。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和健康儿童计划,提供生命全周期医疗保健服务。完善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立婚前医学检查机制,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九)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为适龄人群提供婚前保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倡导科学育儿,大力推广母乳喂养。关注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指导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到2022年和2030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母乳喂养、青春健康知识普及率均有所提升。(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健康教育师资,搭建全市学生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化平台,开展内容全面丰富的健康教育。推动创建“健康校园”“中医启蒙学校”。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5%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制订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发挥健康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十二)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健康养生知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强老年病、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

(十三)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三高”疾病(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群防共治。建立“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市、县级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救治能力。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血压等疾病的日常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对癌症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个体防护管理等工作。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互补衔接,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市总工会)

(十五)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

(十六)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创新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和服务模式。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及早干预治疗,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5%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十七)实施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行动。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强化包虫病、氟中毒、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疟疾等重点地方病,做好传染病、地方病医疗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6%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

(十八)实施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生产、销售综合发展,培育中医药骨干企业,增强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开展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倡议行动。到2022年,中药材种植面积持续增加;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产业成为全市绿色生态支柱产业之一。(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

(十九)实施健康扶贫行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保障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得到及时诊治,做好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到2022年,健康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0年,健康扶贫成效持续巩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张掖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印发《健康张掖行动(2019—2030年)》,细化上述19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指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统筹推动工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鼓励企业创新研发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元化筹资方式支持推进健康张掖行动。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科研攻关,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给予必要支持。发挥人才队伍建设在推进健康张掖行动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着力培养、引进、选拔高素质专业人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为健康张掖行动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四)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健康张掖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健康张掖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2.健康张掖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3.健康张掖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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