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甘州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规范运营管理有关事宜

发布时间: 2020-08-10 09:1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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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0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7月18日,副市长王荣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和甘州区政府关于甘州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运营管理相关事宜。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张掖交投公司和甘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速发展,较好地满足了公众出行需求,在解决城区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绿色低碳出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够畅通有效,对国家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政策理解把握不够透彻,出现部门多头审批管理、车辆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运营维护不到位、引发安全隐患等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部分企业未经准入大量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对公共道路资源承载能力、城市环境面貌和交通安全秩序带来挑战,严重影响了行业和谐稳定发展。切实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绿色、更经济的出行服务,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会议确定:

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甘州区政府是甘州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所有甘州城区内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全部由甘州区政府审批监管,未经审批不得投放运营。甘州区政府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甘州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准入、日常管理和质量信誉考核、市场淘汰退出等相关办法和措施,尽快确定相应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加强运营企业监督管理,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

二、甘州区政府要坚持总量控制、有序投放、健康发展的原则,根据城市特点、公共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准确分析,精准测算,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共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优化车辆区域分布,科学确定投放数量,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确保安全规范稳定运行,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四、甘州区政府要依法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既要兼顾群众出行需求和各方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对甘州城区现已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五、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严肃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导用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切实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六、甘州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规范运营管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