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6 16:51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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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01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9

张掖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根据《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2020331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直各有关部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415日前,各县区政府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级政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630日前,全市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目录清单。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参照省上部门梳理公开的目录,积极认领承接本系统事项,梳理公开承诺制事项目录(样表见附件2),于325日前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经审定后公布。各县区参照市直部门目录梳理本县区目录,并公布。对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确定的告知承诺制事项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的试点事项,在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基础上,应当全部明确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特别是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要及时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对开展告知承诺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示范文本见附件1);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对承诺书文本相关条款进行个性化设计,做到一事一文本。承诺书格式文本于430日前在市、县区各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公示告知,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要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要求,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部门单位自建的业务系统中添加告知承诺制模块,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三)共享数据资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无障碍、全时空联通共享。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对证明事项进行查询核验,形成上联国家和省,下联县区、部门的数据共享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和核验。对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要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信息核查办法,建立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部门间、县区间信息协助调查机制,利用现有途径、现有条件,以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协助核查和人工核验。

(四)健全诚信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要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通过在信用张掖公告、各类媒体曝光、舆论施压惩戒、信用等级评价、失信名单公示等多种手段,探索失信惩戒的有效方式,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要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与事中核查、事后监管有机结合,通过分批定期核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

(五)精准把握条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执行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除确定必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外,要明确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不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应由其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对证明事项可以代为承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把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纳入改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理安排进度,精心安排实施,大胆探索创新,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协同联动推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快职能转变,优化政务事项办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程。各县区要加强工作衔接,严格对照市直各有关部门确定的告知承诺制事项,统筹推进本县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推进本系统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区的工作指导和帮助。

三)激励担当作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要按照省、市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相关规定,紧扣三个区分开来的判断标准,落实好容错免责等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典型,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张炜(8360202  18993628432

市司法局:刘瑾枫(5992791  13993612838


附件: 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略)

           2.张掖市证明事项清理汇总表(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