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2017年5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上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经济发展和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肃南段)核心区农牧民搬迁、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细化方案、城市“双修”工作、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研究部署经济生态建设等精神,分析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了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基本遵循和着力重点,对我们奋力攻坚克难、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具有重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贯穿到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刻认识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牢底线思维,坚定发展信心,把握着力重点,盯紧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鼓足干劲、全力而为,狠抓投资和项目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努力推动全市经济趋稳向好。要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稳扎稳打、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传达贯彻省委书记林铎在省委常委会研究一季度全省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的讲话、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推进全省经济趋稳向好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安排部署当前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从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情况看,全市经济呈现缓中趋稳发展态势,部分主要经济指标下滑回落,经济稳步增长压力较大、形势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保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能够敢当,切实增强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的意识,说了算、定了干,盯紧目标、毫不动摇,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始终保持昂扬进取精神状态,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力争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二季度缩小降幅、三季度由负转正、四季度努力赶上,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确定:(1)由市督查考核局、市发改委负责,认真梳理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限定完成时限,逐一交办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对照任务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解决问题、扫除障碍,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2)要抓住当前省上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做好联审联批工作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度,努力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等部门配合,认真分析研究政策,抓紧梳理需要省上审批的重大项目及涉及审批事项,列出目录清单,积极汇报衔接,确保在重大项目审批上取得突破性进展。(3)由市发改委负责,市统计局、市督查考核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修改完善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提出下一步推进全市经济趋稳向好的具体意见,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
三、传达贯彻省委书记林铎在张掖检查调研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推动祁连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是我们必须肩负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好省委林书记在张掖检查调研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承担起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要持续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坚持严深细实、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存侥幸,对尚未完成的加大力度继续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全面整改,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事无巨细落实好每一项整改治理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和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深入研究政策、集成政策,特别是研究吃透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将中央精神转化为推进政策实施的方案建议,从我市整改实际出发,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整治修复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广泛宣传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和修复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准确向国家和省上反映整治修复进展情况。
会议确定,由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配合,深入研究国家有关政策特别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积极吸纳专家组技术论证方案成果,围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基础设施、水电项目、探矿采矿、旅游设施等重点问题,于5月20日前提出切合实际、有力度、可操作、能实现的政策建议,报请省政府或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审定批复后实施。
四、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审定张掖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整改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意见。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及市政府研究室等单位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工作方案》,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要认真对照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及省上关于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的祁连山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治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全面吃透精神实质,科学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办法,确保工作方案既严格遵循国家政策、上下衔接配套,又符合张掖实际、有力度、可操作、可实现。
五、研究了肃南县政府《关于审定肃南县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农牧民搬迁初步方案的请示》
会议强调,实施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农牧民搬迁是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生态修复的治本之策,对于改善祁连山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农牧民搬迁作为祁连山生态保护和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的标志性工程,快速启动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肃南县提出的意见。由肃南县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深度研究论证、优化完善搬迁方案特别是补偿政策,坚持“一次性补偿为主,周期性、长期补偿为辅”的原则,严格界定补偿范围与对象,严格控制搬迁成本,科学合理制定搬迁方式与补偿标准,切实做到“该纳入的全部纳入、该补偿的尽力补偿到位、不该纳入的坚决去除”,坚决防止因补偿不当引发攀比和产生新的矛盾纠纷。(3)要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启动前期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六、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审定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细化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七、研究了市民宗委《关于审定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整改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民宗委提出的意见。由市民宗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要立足张掖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切实找准抓实风险隐患问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依法依规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特别是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防患于未然,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八、研究了市建设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建设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九、研究了市规划局《关于审定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强调,实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是贯彻落实城市发展新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城市环境和城市风貌,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和生态建设工作,有效保障城市规划建设和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要将城市“双修”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治理城市病、补齐城市短板、推进生态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环境质量、塑造风貌特色,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规划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规划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立足张掖城市发展实际,突出重点、彰显特色,聚集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深度研究论证一批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使城市“双修”工作项目化,确保城市“双修”工作真正落地见效。(3)由甘州区负责,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对金张掖大道沿线物流仓库等违章建筑、国道227线鸿宇广场段钢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十、研究了市招商局《关于2016年度市直部门招商引资落地服务工作考核情况及拟表彰先进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招商局提出的意见。对2016年度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市农业局等8个单位和市环保局霍磊等15名个人进行表彰(另行文);对项目落地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国土局马力明等5名同志进行表彰(另行文);对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陇商联合会、天津市甘肃商会、广东省甘肃商会进行表彰并奖励现金1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审核拨付。(2)由市督查考核局负责,对2016年市直各部门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情况进行通报。(3)对2016年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市体育局、市外事侨务办和市政府驻北京、上海联络处、驻兰州办事处五个单位进行问责。由市督查考核局、市监察局负责,研究提出问责处理意见报市政府研究。(4)要进一步强化市政府驻外机构的招商引资职能职责,若完不成当年招商引资任务要扣减办事处年度经费。(5)由市招商局负责,强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把功夫下在平时,将工作落到细处,真正考实核准成绩,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十一、研究了市畜牧局《关于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畜牧局提出的意见。以2017年10月31日为我市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的最后期限,对到期未换发新证牌或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屠宰企业再不派驻官方兽医,责令一律停止屠宰活动,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并收回定点屠宰证牌和肉品检验证章。(2)市畜牧局要会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执法单位,加强换证期内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食品卫生等各项指标达标,对违法违规企业严处严管,情节严重的吊销证照、退出行业。
十二、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有关经费的安排意见
会议确定:(1)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所需资金。1.从2017年市级项目前期费中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市档案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等前期费用;从省财政厅争取的2017年、2018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中分年度安排资金1000万元、3000万元,用于市档案馆建设。2.从市本级财政重点专项(奖励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表彰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沟通衔接,本着减少人员数量、提高人员素质、提高薪酬标准的原则,认真核定辅助人员数量,科学合理设定用人标准,细致测算经费开支和补助标准,重新研究提出聘任司法辅助人员待遇保障经费意见。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赵学忠 鞠 毅 陈 华 盛明生 周元圣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