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17年12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讲话精神,讨论研究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全市2018年城建项目计划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有关文件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推进新时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深入分析了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导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两个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的制度成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抢抓重大机遇,找准问题短板,调整思路、细化任务、强化举措,确保明年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将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贯穿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切实规范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效能。
二、研究了市水务局《关于审定甘州区黑河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和黑河甘州区城区段防洪规划审查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水务局提出的意见,对《甘州区黑河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黑河甘州区城区段防洪规划》予以审查备案。由甘州区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2)要按照“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甘州区黑河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做到远近结合、开发与保护并重,在确保防洪安全和水资源、水环境及河流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促进岸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通过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强化岸线资源的科学利用、有效保护和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岸线资源的多重功能。要通过河道治理、河势控导、河道疏浚和堤防护岸等工程措施,进一步完善黑河甘州区城区段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防洪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3)由甘州区负责,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等部门配合,按照《甘州区黑河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黑河甘州区城区段防洪规划》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河道整治、防洪设施、生态治理等规划,并抓紧办理相关调整手续,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河道管理规范有序。(4)市水务局负责,切实加强黑河河道管理工作力度,以挂牌督办的形式,依法依规整治圈占河道、围垦造地等危害防洪安全的行为;按照《甘州区黑河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黑河甘州区城区段防洪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目前正在实施的黑河城区段生态治理项目,对所涉及的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内容,积极向省水利厅和水利部黄河委员会汇报,争取尽快获批。(5)市区两级水务部门要抓紧谋划论证黑河西岸防洪设施建设,为黑河生态新城开发建设打好坚实基础,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讨论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讨论稿)》《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由市发改委负责,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要立足张掖县域实际,深入研究张掖县域经济的特征特点,立足已有的良好基础和激活健全要素,聚集更大发发展能量。要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发展定位,科学论证具体项目,更加突出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行性。要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政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相互关系,把市级政府能放的事权全部放下去,把能给的优惠政策全部给到位,更好地发挥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撬动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县区发展的积极性,更好支持各县区经济发展壮大。(3)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4)要优化“2+4”园区布局,以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开发区产业开发培养发展的载体功能,以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为主线,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发展平台,成为发展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要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加快形成差异化定位,实现错位联动发展。要强化园区规划约束,引导和鼓励企业出城入园、出村入园。要强化服务和监管,切实做到把该给的优惠政策给到位,该监管的事项管严管好。要强化园区土地利用监管,全面推行土地出让价格与开发强度、投资收益相挂钩的办法,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资经营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企业圈地占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5)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等单位负责,各县区及工业园区配合,围绕开发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确保一次性彻底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
四、研究了市建设局《关于审定全市2018年城建项目计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建设局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市建设局及各县区要及早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开春后启动实施。
五、研究了市国土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和六县区政府《关于审定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国土局及六县区政府提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请省政府研究审定后发布执行。(2)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法规政策,紧盯土地利用关键性指标,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确保不碰红线、不触底线。(3)由市国土局负责,抓紧清理历年已挂牌出让但长期闲置土地的情况,并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益。
六、研究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我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民兵武器库配备16名仓库管理人员,其中专职保管人员4名,警卫人员12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并按年度拨付张掖军分区,人员经费从聘用之日起执行。(2)由市人社局负责,张掖军分区、市民政局等单位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紧解决遗留问题,尽快配备仓库管理人员,确保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绝对安全。
七、研究了市建设局《关于市区老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事权移交甘州区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建设局提出的意见,将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现有57名人员(含退休人员)及相应编制、事权整体移交甘州区。空编由市上统筹安排使用。(2)甘州区及市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国资办等单位要加强协作,依法依规做好移交各项工作,特别要做好做细人员移交转接工作,确保一次移交、不留尾巴,实现移交后管理更加高效、成本有效降低、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坚决避免引发攀比和矛盾等不稳定因素。(3)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整体移交甘州区后,由甘州区负责,根据新老城区市政建设管理服务实际,研究提出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编制方面的具体意见,若需报批核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请市政府研究审定。(4)市上保留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机构及牌子。由市编办负责,按照其对全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的职能职责,重新核定机构、编制及人员,提交市编委会会议研究审定。
八、研究了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公安系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为市直公安系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0名,其中市公安局机关文职辅警25名(含2012年已招聘的15名)、交警支队文职辅警5名、特警支队勤务辅警25名、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勤务辅警65名、张掖机场公安分局勤务辅警10名,解决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2)原则上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除确需留在机关使用的外,全部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工作。(3)警务辅助人员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九、研究了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关于审定〈张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请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关于审定张掖市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物价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提出的《张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市物价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按照有利于更加便捷高效地实施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管理成本和风险的要求,深度研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评估论证办法出台后的预期实施效果,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市物价局负责,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再次论证出台《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必要性及出台后的实际效果,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研究。(3)由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负责,抓紧组织开展深度调查,探索采取“政府分级补贴、用户适度承担”和“一事一议”的办法,尽快研究提出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等突出问题的具体办法,报市政府研究。
十、研究了市规划局《关于审定张掖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规划局提出的张掖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专项规划(2017-2020年)。由市规划局负责,市旅游局、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十一、研究了甘州区政府《关于审定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甘州区政府提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由甘州区负责,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设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2)要严格按照园区发展规划谋划论证和引进项目,对入驻园区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坚决杜绝在园区规划区以外引进和新建工业项目。特别是要严格监管和控制园区土地利用行为,全面推行土地出让价格与项目开发强度、投资收益相挂钩的办法,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资经营管理水平。
十二、研究了市体育局《关于参加甘肃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备战参赛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体育局提出的意见。由市体育局负责,进一步细化完善备战参赛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16、2017年省上下达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74.39万元,用于解决夏训、冬训、锦标赛费用;从2018年预算安排的文化体育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110.4万元,用于解决赛前集训和参赛经费。对获得奖牌运动员、教练及工作人员奖励,由市体育局根据相关规定和参赛结果,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市财政据实核拨。
十三、研究了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对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处置费补贴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建设局、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对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处置费进行补贴。(2)要通过对垃圾处置费进行补贴,支持企业正常运行发电,支持企业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的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为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提供保障。要引导鼓励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进一步降低垃圾处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3)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工信委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大垃圾焚烧发电的宣传力度,积极向国家和省直相关部门汇报,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
十四、研究了市房管局《关于请求下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房管局提出的意见,下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382万元,用于支持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由市财政局负责,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
十五、研究了有关经费的安排意见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所需资金。1.从2018年起,市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上调,2018年为1000元/生/年,2019年为1200元/生/年,以后年度视财才状况动态调整。2.从彩票公益金计提教育资金中安排145.22万元,从财政盘活存量资金中安排150万元,用于解决市级财政承担学前教育发展相关经费。3.从财政盘活存量资金中预拨资金1000万元,用于张掖中学学生公寓建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予以清算。4.预拨资金400万元,用于解决市国土局申报世界地质公园资料编制经费。由市国土局负责,尽快编制经费预算,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列入2018年市本级重点专项—项目前期费;在预算审定前,可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支持申报工作按计划推进;待申报工作结束后再据实核拨。5.从省上下达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解决2017年丝绸之路·张掖祁连山冰雪运动嘉年华活动经费。6.从年初专项预算中安排资金188.2万元,用于补助2017年市人代会、市政协会会议,其中:补助人代会102.6万元,补助政协会85.6万元。
十六、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审定环境保护税市区分享比例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环境保护税扣除上缴省财政的25%外,剩余75%由市区两级分享,其中市级分享25%、甘州区分享50%。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张 勇 王向机 鞠 毅 陈 华 周元圣 徐永胜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