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2017年11月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副市长王海峰召集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编制有关事宜。市政府秘书长周元圣出席会议,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调整方案设计单位专家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国家林业局林产规划设计院专家关于《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初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的汇报,与会人员就《调整方案》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自今年6月份启动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以来,市湿地局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盯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委托权威机构设计编制《调整方案》,与技术合作单位专家先后3次深入保护区进行全面细致、科学严谨的测绘勘察,并与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衔接,初步编制形成的《调整方案》扎实、全面,专业水准较高,前瞻性和操作性较强,符合调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调整方案》基本成熟。
会议指出,张掖是坐落在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上的城市。“一山一水”不仅是国家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张掖绿洲经济社会长远和永续发展的承载区,更是张掖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平台和条件。保护好“一山一水”既是我们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也是我们必须完成好的社会使命。科学调整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是为了改变黑河湿地保护区规划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使之更利于保护、更符合实际、更益于张掖发展。
会议确定:
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与湿地生态保护的关系。
二、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流程,确保《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方案》顺利通过评审。
三、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结合黑河湿地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成果和“两转四退四增强”实施方案,谋划长远、把握关键,合理确定调入、调出区域和功能分区。优先考虑把保护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和已经建成并无法退出的工业园区、建制镇等调出保护区;将具有保护价值,且退出以后就能转换为湿地的黑河河道、国家湿地公园,以及黑河两岸将来可以恢复为湿地的区块纳入保护区范围,确保调整后的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不减少且略有增加。同时,为保证保护区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将一些已经在保护区且周围湿地生态特征明显的村庄暂不做调整,严格监管,不兴建新的人工设施,待条件成熟后逐步予以搬迁。
四、要把图上作业和现场踏勘结合起来,尽量将没有或存在少许人工设施,且具有湿地生态特征的区域调入保护区。对个别存在争议的拟调整区域,相关县(区)政府、部门要同设计单位专家再次详细踏勘。甘州区要合理确定湿地公园、黑河河道城区段范围;高台县要对黑鹳栖息地进行详细论证;市水务局要配合做好黑河河道范围划定等工作。
五、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调整工作要与经济发展重大规划对接,特别是要与祁连山国家公园和黑河生态带、交通大林带、城市绿化带“一园三带”规划衔接,争取将黑河林海等一些生态绿化、涵养水源的区域纳入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六、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将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紧盯关键节点,全力配合做好调整工作。市湿地局要主动向国家林业局等部门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设计单位要按照本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与相关县区、部门紧密衔接,严肃认真地做好保护区调整工作相关材料的修改完善工作,使《调整方案》更加优化,顺利通过国家评审。
会议要求,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大局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全局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跟进措施,强化协作沟通,加快工作进程,力争2018年3月底前将确定的《调整方案》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后转报国家林业局。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