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30 11:51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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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2017年10月3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暨省政府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等。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暨省政府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会议指出,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暨省政府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分析研判了前三季全省经济形势,强调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制定超常过硬措施、拿出务实管用办法,狠抓目标任务落实,力促经济运行止滑回稳。张掖因GDP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两项指标排名后三位受到约谈。前三季度,我市除个别指标以外,GDP、固定资产投资等大部分指标出现负增长,特别是GDP大幅下滑,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经济面临的严峻形势,清醒认识与全省平均水平、周边地区的发展差距,紧盯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主要指标,以冲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力促经济止滑企稳回升向好。一要找差距、补短板。紧盯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关键经济指标及部门年度计划、行业指标、重点工作,深入查找不足和差距,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着力弥补短板弱项。二要找问题、强措施。切实用好“三重”“三一”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财政收支、升规入库等工作进度。三要明责任、抓落实。把领导干部包抓项目、包抓企业和包抓重点工作作为重要举措,人人担责任,个个扛指标,全力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四要抓当前、谋长远。抓好冬季旅游、资金调度、企业升规入库等立竿见影、短期内能见到成效的关键措施和重点任务,对接论证明年重大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着力强化招商引资,争取更多的政策、项目、资金在张掖落地。

会议确定:(1)全力做好企业升规入库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统计局做好服务指导,尽快摸清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业纳入统计的情况,找出短板弱项,列出任务清单,给出工作指南,按照应纳尽纳、应统尽统的要求,抓紧做好升规入库工作,力争年底前10户以上企业升规入库。对应入而未入的,严肃追究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加快财政收支进度。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配合,全面梳理财政税收及各类收入完成情况,采取有针地性的措施办法,强化征收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财政局配合,对各自行业领域内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四个四分之一”(即:项目开工支四分之一、手续完善支四分之一、竣工验收支四分之一、完成审计支四分之一)的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力争年底前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保障类资金支出率分别达到50%、70%和90%以上。(3)全面提升项目开工率和入库率。由市发改委负责,抓紧梳理未开工、已开工未入库项目情况,列出需要办理手续的任务清单,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结时限,交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对无正当理由,层层加码、处处设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手续办理的,由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责问责。由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全面清理因无施工合同等问题影响统计入库的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工作方法,尽快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联系帮扶企业、包抓项目及重点工作责任。由市督查考核局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区负责,逐一清理汇总市级领导干部和县区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包抓项目的情况,形成工作清单,督促落实联系帮扶和包抓责任。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面梳理部门行业弱项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包抓责任,形成任务责任清单,于11月1日前报市督查考核局汇总备案,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抓落实不力导致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由市督查考核局负责,抓紧梳理全市“三重”“三一”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踪督查督办,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5)切实抓好项目争取工作。由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县区、本部门明年项目计划,抓紧与省上有关部门单位衔接汇报,争取更多政策、项目、资金跻入省上盘子。(6)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由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充分利用冬春空闲季节,抓紧做好明年建设项目土地供应、规划论证、施工设计、招投标、资金筹集、手续办理等各项前期工作,确保明年开春后开工建设。(7)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经济的根本大计和全局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强化主动招商意识,提振主动招商精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梳理甄选招商引资项目,盯紧靠实落地项目,确保招引更多项目落地实施。年底之前,除招商引资以外,原则上一般性学习考察一律取消,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和备案手续。(8)加强工作请示报告。由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抓紧梳理汇总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对属于县区、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能解决的,千方百计协调解决;对需要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紧提请研究解决。

二、听取了市工信委关于落实“一业一策”政策措施支持脱水蔬菜生产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工信委关于全市脱水蔬菜企业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起的企业停产倒闭、甜椒洋葱等大宗农产品严重滞销、农民群众群体性上访等风险的汇报。会议强调,支持脱水蔬菜企业在环保、安全基本达标的情况下正常生产,符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业一策”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办法,积极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会议确定:(1)由市工信委牵头,市质监局、市环保局配合,在市政府已确定“一业一策”、支持脱水蔬菜生产企业恢复生产的基础上,全面做好“一企一策”政策落实工作。要立即组织工作力量,深入脱水蔬菜生产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等方式,逐一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积极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对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燃煤锅炉采取脱硫脱硝措施并符合有关排放标准、污水排放基本达标的企业,允许正常生产经营,待今年生产季结束后,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燃煤锅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明年生产达标;对明显不符合政策要求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组织生产经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具备整治条件的燃煤锅炉,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注销并坚决拆除。要综合考虑整治工作目标要求,确保全市燃煤锅炉整治既符合政策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既不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和社会矛盾,又要防止因监管措施不当造成管理失控,坚决防止整治工作层层加码、处处设防、脱离实际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2)由市质监局负责,各县区及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全面摸清全市燃煤锅炉特别是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详细情况。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区分区域范围、功能用途、吨位标准、整治时间节点等不同情况,分类提出目前必须立即拆除、限期改造提升、允许正常使用的处理措施,抓紧研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报市政府研究。要严防部门因推卸责任、简单注销或不分轻重缓强行强拆,造成今冬群众无法取暖引发上访等问题。(3)由市督查考核局负责,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配合,对群众反映在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中推卸责任,只顾部门完成任务,严重脱离实际、互相扯皮、各自设防,整治简单化、表面化、“一刀切”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尽快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意见。

三、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近期有关重大财政支出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1)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近期重大财政资金支出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资金。(2)要围绕落实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抓紧与市属五大投融资公司对接,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安排调度,确保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并形成实质性支出。

四、研究了市工信委《关于审定张掖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考核办法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工信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工信委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五、研究了市交通局《关于张掖市区至冰沟丹霞景区轨道交通项目有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交通局提出的意见,启动七彩丹霞景区至冰沟丹霞景区轨道交通项目。(2)由副市长鞠毅、陈华牵头,市交通局负责,临泽县、肃南县及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旅游局等部门配合,张掖交投公司及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按照联结七彩丹霞、冰沟丹霞、大炼钢铁遗址、康乐草原和七彩镇、肃南白银蒙古族乡、康乐镇的景区轨道交通项目定位,抓紧开展线位、站点、轨道、车辆标准等规划编制论证和项目征地、施工设计、手续报批等前期工作,力争明年春节前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开春后开工建设、国庆前建成通车。(3)为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形成合力,可考虑采取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为主、张掖交投公司入股参与,共同注资成立股份公司建设运营的模式融资建设。积极对接吸纳省公航旅集团、张掖冰沟丹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参与项目建设,通过共建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降低融资难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项目以企业建设运营为主,市县政府在土地、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协调。

六、研究了市旅游局《关于优化张掖甘州机场2017年冬春航季航线航班布局的请示》《关于申请在甘肃卫视投放张掖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的请示》《关于肃南县祁连山国际滑雪场等旅游项目验收销号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旅游局提出的意见,开通2017年冬春季西安=张掖、成都=兰州=张掖、上海=兰州=张掖3条航线航班,并确保通过内部代码共享等方式,实现与北京等城市联通。(2)由市旅游局负责,围绕加快航线航班执飞进度、做热做火冬季旅游市场的目的和要求,在西安、上海、成都等重点城市,选择有影响力、实力强的骨干旅行社,进一步深挖航线航班资源潜力,努力做好冬春旅游宣传营销、优惠政策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航线航班资源优势和作用,助推我市旅游业特别是冬春季旅游业快速发展。(3)市财政按照实际执飞班次进行定额补贴。由市旅游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抓紧与相关航空运输企业沟通衔接,尽快提出航线航班运营补贴的具体意见,并逐步实现企业自营、自负盈亏;积极与省财政厅、省民航机场集团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省级财政航线补贴资金和省民航机场集团统筹管理的航线资金,切实减轻市级财政航补压力。(4)同意明年(1月1日-12月31日)在甘肃卫视投放张掖旅游宣传广告,所需经费70万元从市级财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市旅游局负责,进一步加强与甘肃卫视的沟通衔接,根据张掖季节时令及旅游市场运营情况,适时调整广告播出内容,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广告效应。(5)原则同意市旅游局提出的意见,对完成现场整改任务的肃南县祁连山国际滑雪场项目、焉支山—山丹皇家马场景区(焉支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索朗格中华裕固风情园基础设施项目验收销号。由市旅游局负责,面向社会公示整改情况,提请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会议研究审定。

七、研究了市城投公司《关于划拨南环路市林业局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的请示》《关于解决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木塔西侧片区改造项目“甘州老街”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城投公司提出的意见,将南环路市林业局办公楼3.98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木塔西侧片区改造项目“甘州老街”34.5亩土地划拨给市城投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张掖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国土局、市国资办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部门配合,协调张掖中学学生公寓搬迁工作,确保明年春节前完成“甘州老街”项目用地腾空工作,开春后开工建设。(3)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配合,将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木塔西侧片区改造项目“甘州老街”纳入全市人防工程规划统筹建设。

八、研究了市农业局《关于审定〈张掖市戈壁农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张掖市加快戈壁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发展戈壁农业作为加快全市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突破口,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推进,在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社会参与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戈壁农业标准化生产、园区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努力走出一条以外向型绿色有机为特点的戈壁农业开发利用之路。

会议确定:(1)同意市农业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农业局负责,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等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分别报省政府审批和印发实施。(2)要紧紧抓住制约戈壁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以骨干水源、道路工程等为重点,充分考虑非耕地农业生产的基质、原料供应等问题,进一步论证完善近中远期发展规划,研究谋划、配套完善一批有支撑性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推动戈壁农业快速发展。

九、研究了市财政局有关经费的安排意见

会议确定:(1)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所需资金。1.追加预算30万元,用于市保密局保密监控系统升级改造。2.追加预算36万元,用于张掖军分区供热二级管网改造。3.从2018年起,将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反恐工作经费增加到每年100万元,统筹用于全市反恐工作各项业务支出及相关装备购置,缺额部分由市公安局从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市公安局要本着达到标准、确有必要、保障工作的原则,采取科学简便高效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降低成本,确保反恐等相关经费高效使用。4. 从存量资金置换的项目前期费中安排180万元,用于市林业局开展“黑河林海”详细性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市林业局要做好统筹协调,进一步压缩工作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最大限度节约经费。5.追加预算20万元,用于保障市河长制办公室正常开展工作。6.从2017年预算安排市级文化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80万元,用于支付参加中央电视台“魅力中国城”竞演有关活动经费。7.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转资金中安排30万元,用于购买肃南裕固族歌舞团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市广播电视台公共文化服务活动。(2)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在前期发放部分的基础上,按照人均5000元的标准发放2016年度干部职工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所需资金中从年初预算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各县区参照市上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县区统筹解决。(3)同意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提出的意见,2017年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暂按7%执行。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负责,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下发执行。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王海峰 鞠 毅  陈 华 周元圣 徐永胜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