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18 10:3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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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2017年9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学习传达《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讨论研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高效节水灌溉、国有林场改革及山水林田湖项目投资计划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贯彻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及省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会议研究部署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制分解制度〉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在祁连山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重要意义,从建立整体性保护机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增强祁连山生态功能、促进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坚定不移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祁连山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要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担负起推进法治张掖建设的重要职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权理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分解制度,进一步加大跟踪督查督办力度,不断强化问责问效,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会议确定:(1)由副市长王海峰牵头,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深度研究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立足张掖实际,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核实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张掖段)自然资源资产状况、执法监管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情况,抓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快推进整改项目后续问题解决和项目依法清理退出工作,进一步细化我市落实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确保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由市林业局负责,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配合,主动加强与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及有关科研机构的沟通衔接,对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划定、规划编制、功能区划分、监督管理及体制理顺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因为工作不细致、功能区划定不科学造成新的工作被动,为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审定张掖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立足张掖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一方面要扩大补偿范围,突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把祁连山冰川、永久冻土和高山草甸作为重点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水资源流域内分配补偿机制,争取国家和省上把黑河跨区域调水纳入生态补偿,充分调动流域内各地区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和承担水资源节约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水平。

三、研究了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完成整治整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销号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意见。由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会议研究审定。(2)要区分不同情况,厘清验收销号程序,明确验收销号主体责任,按程序报请相关部门验收销号,之后转入正常监管。对可由市级验收销号的问题,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核查把关、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验收销号;对需要由国家或省上验收销号的问题,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验收销号。(3)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大整治整改力度,重点突出基础设施、水利水电、矿山探采及旅游设施等方面,全力巩固整治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4)相关县区、市直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要围绕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着力打造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修复保护示范典型,发挥标杆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要围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认真分析、深度研究后续需要解决的问题,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抓紧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力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以全面彻底解决。

四、研究了市建设局《关于审定张掖市老城区八大明渠水系连通工程及饮马河、东环路芦苇池等渠系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建设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优化完善工程实施方案,本着效益最大化、投资最小化的原则,深度分析论证工程项目特别是目前尚未实施的项目,进一步优化施工流程和时序,全力以赴、集中攻坚打好施工歼灭战,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城市形象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坚决防止和避免反复开挖。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工程建设。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日常检查和跟踪审计,把造价审计作为项目决算和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要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各项措施,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研究了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水务局等五部门提出的意见。由市水务局负责,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结合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修复和保护,注重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积极论证谋划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减轻自然资源开发强度,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实现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要立足张掖实际,正确处理节约用水和区域内水资源均衡利用的关系,按照“用好地表水、少用地下水、蓄好余量水、节约使用水”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内水资源合理调配、均衡利用的措施办法,推动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快速发展。

六、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连霍(G30)高速公路山丹西收费站改扩建工程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山丹西收费站至S236线一级公路建设工程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G312线甘州区至临泽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穿越甘州区沙井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及保护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S593线高台元山子至肃南明花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穿越明花乡新建集中式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工作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和甘州区政府《关于申请调整靖安乡饮用水水源地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意见。由市环保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关县区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水源安全、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2)同意甘州区政府提出的意见,调整靖安乡饮用水水源地。由甘州区负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全面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和保护工作,确保水质达标、水源地安全。

七、研究了市林业局《关于审定县(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林业局提出的意见,尽快批复各县区及寺大隆林场组织实施。(2)要聚焦改革目标,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调整优化实施方案,从根本上堵塞机制漏洞、防范风险隐患。要妥善解决各类遗留问题,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职工薪酬收入与劳动付出、管护成效相挂钩,合理体现职工劳动的价值,充分调动林场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实现改革预期目标。

八、研究了市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审定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17年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提出的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17年项目投资计划。(2)由市财政局、市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配合,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整合力度,强化资金审计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科学调度资金,对工程实施进度快的项目,优先安排基础奖补资金;对今年无法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项目,安排差异性奖补资金。(3)由副市长王海峰牵头,市水务局负责,市水投公司配合,充分吸纳水务、财政、审计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投融资顾问组成专项工作组,抓紧与施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沟通衔接,认真分析研究黑河城区段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省审计厅审计指出的问题,逐一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坚决予以整改。要尽快提出下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办法,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在相关问题未得到解决之前,停止向项目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4)由市林业局负责,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山水文旅公司等单位配合,本着既有效保护好水源地、确保水源安全,又适当增加绿色植被、改善环境面貌的要求,将滨河新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纳入黑河大林带走廊生态带建设总体规划和黑河城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统筹考虑,确保水源地保护与周边项目建设、环境面貌相协调、相适应。

九、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审定张掖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紧盯高载能产业、直接燃煤行业等重点领域和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利用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按期完成省上下达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十、研究了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关于审定张掖市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建设局、市发改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建设局、市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市建设局、市工信委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做好城市及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工作。要围绕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回收利用率,深度研究、整合集成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科学论证、系统谋划一批投资成本小、生态效益好、综合利用率高的项目,推动全市再生水利用率显著提升。

十一、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请示》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和防控机制,全面清理整治违规担保、明股实债、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闲置滞留等违规问题,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会议确定:(1)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正明牵头,市财政局负责,近期组织召开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2)要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有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足用活用好债券资金,最大限度将债券资金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财力支持。(3)各县区、市属国有各投融资公司、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抓紧同各债权单位进行对接,按照规定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十二、研究了市财政局有关经费的安排意见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所需资金。1.从2015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市山水文旅公司资金3000万元,用于张掖丝绸之路艺术中心建设。市山水文旅公司负责,牢固树立质量至上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今年建成投用。要把造价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安排资金150万元,用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监测通报平台建设。3.从2017年预算安排的文化体育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18.5万元,用于市体育局参加2017年中国体育文化旅游博览会。4.从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资金393万元,用于军分区民兵武器库项目及安防工程建设。其中,300万元用于市城投公司代建的民兵武器库主体工程欠款,其余部分待验收决算及造价审计结束后再行安排;93万元拨付张掖军分区,由张掖军分区负责完成民兵武器库安防及采暖设施建设。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王向机 赵学忠 周元圣 徐永胜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