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17 17:25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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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7年7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传达贯彻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市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分配及发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全省项目观摩督查活动总结大会及张掖市项目督查推进会精神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我国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做好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明确提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新形势下全面做好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金融对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准确判断金融形势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性,坚持稳中求进总方针,坚定不移“去杠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坚决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扶危济困的资金支持力度,全面做好全市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灾害风险和综合减灾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高度警觉,持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着力强化灾害监测预警,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加强灾情统计管理,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用最严、最实的工作措施,抓紧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和省上工作要求,进一步补充修改、细化完善我市整改方案,紧盯时间节点,加强汇报衔接,持续用力抓好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保护工作取得实效。要以坐不住、等不起、拖不得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全省项目观摩督查活动为契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资源优势、发展短板和生态产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谋划、论证、储备、引进、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生态环境有保障的大项目、好项目,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互协调、一二三产业与生态环境融合发展,奋力推动全市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听取了市发改委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准备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国务院大督查是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形成良好干事氛围、保持经济稳中向好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承担起抓政策措施落实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聚焦督查重点,周密安排部署,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坚决服从督查安排,落实好督查组的各项要求,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确定:(1)由市督查考核局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配合,主动与省政府督查室沟通衔接,按照环环相扣、精益求精、逐项细化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迎接国务院实地督查的工作方案,确保督查组实地督查顺利进行。(2)由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负责,各县区及相关部门配合,紧紧围绕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任务,特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等重点内容,准备内容翔实、客观、有说服力的总体汇报材料和专题汇报材料、典型亮点材料及其他方面的材料。(3)由市督查考核局负责,市发改委配合,紧扣中央预算内投资、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三个方面,对标对表再次自查,抓紧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以督查交办通知形式,尽快交办给相关县区或部门;由相关县区和部门负责,尽快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4)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正明,副市长陈华任副组长的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迎接国务院实地督查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组、民间投资专项组、外商投资专项组四个专项小组,分别做好督查期间会议组织、人员接待、综合协调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民间投资、外商投资等督查重点的衔接落实工作。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督查考核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负责同志兼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组组长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民间投资专项组组长由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市工商局、市招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外商投资专项组组长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市编办、市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专项小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5)由市监察局负责,对国务院实地督查期间,在材料准备、会议组织、人员接待、督查对接等方面因工作不到位出现严重失误和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审定张掖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请示》

会议强调,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切实改变“重发展、轻保护”的倾向和现象,具有重要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要进一步细化优化评价考核的具体办法,坚持年度评价与五年考核相统筹,评价过程和考核结果相结合,通过科学合理严谨的评价考核,取得全面客观准确的考核结果,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方面建设协调发展。

四、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及资金拟安排情况的报告》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由市财政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2017年市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核对项目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方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资金下达后项目能按计划完成,防止再次形成滞留。(3)由市财政局、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主动与省财政厅及省直相关部门汇报衔接,尽最大努力争取省级财政存量资金、国家和省上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各类项目资金。(4)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张掖供电公司及相关县区负责,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非耕地农业发展支持的基础上,加大项目、资金及道路、土地、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全市非耕地农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五、研究了市审计局《关于审定2016年度市级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审计局提出的《报告》,由市审计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要把工程造价审计作为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企业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把工程造价审计结果作为决算支付的重要依据。

六、研究了市工信委《关于对2016年度生态工业考核奖励和小升规工业企业税收及社保补助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工信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工信委负责,市财政局配合,对拟奖励和补助企业情况再行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和补助,所需经费从适当渠道列支。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和肃南县西大口煤矿分别由甘州区、肃南县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将整改结果反馈县区工信、财政部门后,再行兑现奖励资金;若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完成整改且未开工复产,则取消奖励和补助,资金收回市财政。(2)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负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面向企业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更多小微企业主动申报,积极努力实现小升规。

七、研究了市政府金融办《关于审定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政府金融办提出的意见。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进一步与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对接,拟订若干实质合作的项目协议,选择适当时机与战略合作协议一并签订。

八、研究了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关于审定张掖市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分配及发放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进一步细化优化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分配及发放办法,严格届定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明确不得补贴或减少补贴的情形,对投诉多、服务差,甚至造成安全事故或影响张掖形象的出租车要扣减或取消补贴,切实通过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分配发放,引导全市出租汽车、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经营企业或个人自觉守法依规诚信经营,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研究了市农业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农业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农业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本着“多帮忙、少添乱,多松绑、少下套”的原则,立足张掖实际,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十、研究了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01甘州至靖安段公路穿越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甘州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同意该项目实施。(2)由甘州区负责,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中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项目实施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和规定;施工过程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在道路穿越湿地保护区段不得扩大占地面积,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道路原址范围内。

十一、研究了市编办《关于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编办提出的意见。由市编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2)由市编办负责,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逐一调研、深度分析市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市水利水电工程局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情况,提出改革具体意见和方案,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时机,推动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十二、研究了市规划局《关于审定张掖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规划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建设局、甘州区配合,结合张掖经济社会和主城区发展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十三、研究了市园林局《关于批准实施张掖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20年)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园林局提出的意见,批准实施张掖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20年)。

十四、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审定张掖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发改委局提出的意见,批准实施张掖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2)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张掖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在今明两年内以滨河新区新开发项目、老城区新建或改建停车场、重点景区景点周边等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

出席:黄泽元 张 勇 王海峰 赵学忠 陈 华 周元圣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