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17 17:23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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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2017年6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传达贯彻中央、省上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脱贫攻坚、林业生态建设、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及省委书记林铎在全省脱贫攻坚推进大会、调研防汛减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全省全域无垃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和在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省委书记林铎在全省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的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全省当前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为我们下一阶段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以坚定果敢的行动、百折不回的信念,全面系统的认识论、攻坚克难的方法论,在改革的征途上激流勇进、奋力前行。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做到眼前和长远相统筹、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加强改革方案协同、改革落实协同、改革效果协同,发挥改革整体效应;另一方面,要立足全局抓大事,盯住关键求突破,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打好攻坚战,以重点带动全局,确保把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把握扶贫开发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把精细、精确、精微的功夫下足,以“绣花”的实际行动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见效,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全域无垃圾创建和环境整治作为转变生活生产方式、发展全域旅游、壮大区域经济的基础性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张掖实际,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以环境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推动全市环境面貌持续改善。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绷紧思想之弦,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作为,特别是盯紧重点区域,加强预警监测、巡查防护、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重要堤防和重要设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确定:(1)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正明牵头,市建设局负责,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深入研究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及工作部署要求,学习借鉴甘南州全域无垃圾创建先进经验,抓紧制定符合张掖实际、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创建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2)要立足张掖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全市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当前要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依托,重点做好甘州、临泽、山丹三县区,特别是城区、重点乡镇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化的垃圾处理办法,采用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3)要善于学习借鉴、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特别是认真总结提炼近年来城区、重点乡镇在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垃圾处理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技术措施落实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听取市扶贫办关于全市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全市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全省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工作部署,认清面临形势,下足“绣花”功夫,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明确的责任和更加严实的作风,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见效。要抓住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求突破,在形象进度上突出危旧房拆除和村容村貌整治,在工作内容上突出易地扶贫搬迁和富民产业培育,在资金筹措上突出争取财政性扶持资金和用好金融性产业扶贫资金,在薄弱环节上突出提高建档立卡精准性和驻村帮扶干部到位率,进一步细化安排、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提高质量,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会议确定:(1)由市发改委、市扶贫办负责,围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深度研究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进一步梳理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细化今明两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盯住具体问题研究破解办法,力争当年任务当年完成,防止形成工作欠账。(2)由市财政局负责,市扶贫办配合,进一步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确保脱贫后扶持资金不减少。

三、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审定加强全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意见。由市环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要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从检验监测设备、组织机构等硬件和人员素质、管理方式、运行机制等软件两方面全面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确保环境监管基础保障能力和监管水平与履职要求相适应,环境质量精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3)由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按照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监察人员实际空编数量,通过公开遴选或招录方式,为市环保局补充工作人员,确保7月31日前到岗到位。(4)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负责,在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相对固定的车辆专门用于市级环境执法。(5)由市环保局负责,本着确有必要、严格控制的原则,提出急需、确需的环境监察执法设备购置清单,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采购。 

四、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肃南县明花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的报告》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意见。由市环保局负责,肃南县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2)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后,由肃南县负责,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明确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全面做好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3)今后,集中饮用水源地建设,要严格遵循相关技术标准,认真论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水源地选址科学、水质安全达标,防止因规划选址不当造成水源地污染或频繁调整保护区范围。

五、听取市林业局关于全市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近年来,全市持续组织开展大规模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推动营造林各项目标全面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狠抓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造林绿化各项任务。

会议确定:(1)由市林业局负责,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衔接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推进黑河生态带和走廊生态带建设,不断提高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水平和林业生态效益。(2)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发改委、市林业局配合,认真核对各县区申报、争取造林绿化资金情况,对没有按要求申报落实资金争取任务的,不再核拨造林绿化及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相关项目资金。

六、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张掖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是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债务管理责任及风险意识,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绩效”的要求,着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融资担保行为,真正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1)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直相关单位配合,认真核查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细致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前研判、超前预警,抓紧研究制定防范风险、化解问题的措施办法和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县区和相关单位做好债务风险动态监管,着力规范债务管理,尽快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隐患问题有效整改。(2)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要严格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抓紧同各债权单位进行对接,按照规定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要通过务实有效稳妥的措施办法统筹推进,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新的问题和风险。

七、研究了市水务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水务局提出的意见。由市水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八、研究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请示》《关于成立张掖市通航产业园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意见。成立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另行文)和张掖市通航产业园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另行文)。

九、研究了市编办《关于审定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编办提出的意见,取消和调整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共计8项。由市编办负责,督促市直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十、研究了市交通局《关于明确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张掖至扁都口段PPP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交通局提出的意见,确定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张掖至扁都口段PPP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

十一、研究了市农业局《关于审定2017年甘肃农业博览会张掖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农业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农业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市农业局负责,再行与博览会主办方对接商洽展厅设计搭建等参展费用,由市财政局据实核拨。

十二、研究了市文广新局《关于召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暨创建国家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动员大会的请示》《关于审定张掖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文广新局提出的意见。由市文广新局负责,市直相关单位配合,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暨创建国家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动员大会,所需经费从示范区创建经费中列支。(2)原则同意市文广新局提出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由副市长王向机牵头,市文广新局负责,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组织专题会议对《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进行深入讨论,认真论证和修改完善,按程序审签后印发实施。(3)市文广新局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高度重视和扎实做好试点工作。要紧扣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这一主题,深度研究国家有关政策,聚焦文化消费产品、服务、载体、平台等核心要素,坚持从张掖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和地域特色,高水平谋划设计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的项目内容,确保方案可操作、能实现。要充分发挥好政府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政府资本的小投入,撬动社会资本的大投入,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消费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消费内生动力持续增长,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创造经验。

十三、研究了市商务局《关于审定张掖市促进外贸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由市商务局负责,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深度整合双创优惠政策,围绕张掖外贸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立足于解决外贸发展和外贸企业进出口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有实效的措施办法,于7月5日前重新研究制定《张掖市促进外贸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实施意见》,报市政府研究。(2)由市商务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农投公司配合,抓紧研究设立外贸出口企业担保周转金,帮助外贸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扩大对外贸易。(3)由市商务局负责,市农业局、市农投公司配合,抓紧建设外贸口岸服务基地,帮助外贸企业提高抵御风险能力。(4)由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配合,采取单设编制的办法,尽快组织引进3-5名急需的外贸、外语方面人才,由市商务局或市外事侨务办管理使用,直接从事外贸相关业务及服务外贸企业的工作。(5)由市督查考核局负责,对市商务局“张交会”筹备、外贸出口、电子商务创业园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以督查推动促进工作落实。

十四、研究了市科技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请示》《关于审定张掖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科技局提出的意见。由市科技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十五、研究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发放2016年度干部职工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提出的意见。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及时兑现到位。

十六、研究了市建设局《关于申请对老城区路灯进行节能智能化改造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建设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对老城区路灯进行智能化改造,改造合作期10年,改造投资收益率控制在6.5%以内。(2)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及合同期内的维护投入和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在合同期内,以节省的电费作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回报;合同期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政府使用。

十七、研究了市财政局《批转张掖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

会议确定,该办法暂不出台。今后,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一律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关于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的规章制度办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所需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市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维修改造资金安排的意见建议,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十八、研究了市财政局有关经费的安排意见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拨付所需资金。1.本着达到标准、确有必要、严格控制的原则建设市委办公室电子政务内网,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从2017年度开始分四年逐步落实到位。2.从2017年预算项目前期费中安排资金100万元,作为黑河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经费。3.市级财政安排植保植检工作经费20万元,并追加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确保植保植检工作正常开展。4.同意市建设局提出的意见,将西环路三角地带至收割机厂路段路灯改造工程列入2017年政府财政预算,所需经费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列支。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张 勇 王海峰  鞠 毅 周元圣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