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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7〕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变动情况,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张掖市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单位自查上报、市审改办审核、市政府法制办确认等程序,对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房管局等6家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共调整事项38项,其中:取消15项、下放7项、合并2项、调整4项、变更名称1项、新增9项。调整后,市级政府部门单位保留权责事项3226项。
涉及权责清单调整的部门单位,要及时按照调整目录,完善权责清单和流程图具体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情况。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附件: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调整目录(38项)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