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转四退四增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4 15:4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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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发〔2017〕4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属驻张各单位党组(党委):

《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转四退四增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两转四退四增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履行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张掖实际,制订《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转四退四增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保护优先”、“山水林田湖”统筹治理观念,坚持底线思维、红线管理,强化问题导向,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重点,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求和“两转四退四增强”的基本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探索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湿地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切实加强对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现格局优化、系统稳定、功能提升,不断增强区域生态的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转四退四增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分三年完成。

2017年: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治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整改成果得到巩固,人为破坏活动得到全面遏制;全面完成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治理整改任务,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整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政策,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重点生态区生态功能得到提升。通过厘清界限、修编规划、启动地方立法等举措,采取工程及生物措施对祁连山保护区内的131个建设项目和黑河湿地保护区130处人类活动斑块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逐步解决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8年:严格落实《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强刚性约束,制定颁布《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矿山企业有序退出,综合治理无主矿区9个、水电站34座,农牧民合理转移转产,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治理,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保护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通过争取项目、加大投入、落实补偿、创新机制、加强宣传等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政策依据充分、规划科学合理、开发建设有序、管理制度规范、审查监管到位的自然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

2019年:通过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严格管护、全面建设,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自然湿地保护率明显提升,严守湿地红线,确保现有湿地保有量不减少。三年累计退耕还林12.07万亩、还草1.8万亩,治理草原面积750万亩,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明显增强。祁连山、黑河湿地水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区域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各类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建设和补偿机制基本建立,经济发展对矿山、草原、湿地等自然环境的依赖程度明显降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坚持“两个转变”,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

1.转变生产生活方式

一是围绕祁连山保护区,做实定居工程。通过游牧民定居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现保护区内部分牧民的迁出,保证保护区的休养生息。确保牧民不返乡,人为破坏因素不增加,根本的措施是转变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生活方式转变促进生产方式的转变,以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生活水平的改善,彻底改变“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方式,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达到保护区内人为活动减少的目的。一要做实定居工程,配套建设优良的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实现游牧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二要结合城镇化战略,分类指导,建设特色乡镇,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根据定居地的资源禀赋,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农则农,扶持发展特色旅游业、设施养殖业等富民产业。三要倡导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在牧民定居点和集镇树立和践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普及健康、合理的饮食习惯,引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市发改委、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市湿地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是围绕湿地保护,做足“减量化”工作。湿地负有“地球之肾”的称号,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12万公顷,沿黑河干支分布在甘州、临泽和高台三县区的绿洲地带,承纳着城市生产生活产生的沉积物和有毒物质,吸收了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保护湿地,需要从“减量化”入手,推进城市区域的减排和清洁化生产。一要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大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建设力度,推进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的回收,进一步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体系建设。二要加大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实施张掖污水一期提标改造等县区城市污水设施扩建和提标工程建设,在重点集镇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要以填埋和综合利用方式相结合,有步骤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以餐厨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申报为契机,大力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四要严格机动车污染控制管理,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五要以“六大领域”为重点,推进全社会节能管理,完成省上下达的节能指标。六要围绕水、大气和土壤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张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5-2050年)》和《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2013-2017)》,加快制定《张掖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黑河中上游水环境保护、城区段黑臭水体整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水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煤炭资源清洁利用,加大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强化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农用地分级保护,对蔬菜、商品粮和水果基地等重点区域土壤资源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场地污染环境监管和土地再利用的污染风险控制。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启动山丹县老工业区场地和民乐县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示范工程,彻底解除历史遗留重金属问题,改善区域土壤生态环境。(市湿地局、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是立足旅游资源,做强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以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旅游文化体育医养的深度融合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立足两个保护区内丰富的旅游资源,顺应消费需求多样化趋势,结合全市“大景区晋等升级、全产业链打造、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全民旅游宣传”四大行动,加快两个保护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复合型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丝绸之路黄金旅游线重要目的地、中国西部区域游客集散中心,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强化肃南皇城夏日塔拉草原、文殊寺宗教文化与祁连冰川探险旅游区“两翼”功能,整合马蹄寺、裕固风情走廊、特色村寨等核心旅游资源,开发民族风情体验、民族体育赛事等观赏体验性项目,建设裕固风情体验旅游区;加快与青海祁连等地的互联互通,积极开发冰川探险旅游新业态,建设祁连冰川探险旅游区。以古遗址、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迹为主,打造张掖历史文化旅游带;以冰川、雪山、森林、草原、湿地、丹霞、峡谷等自然景观资源和焉支山—皇家马场、裕固风情、宗教石窟艺术等人文景观资源为主,打造祁连山腹地生态旅游带;在保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及生态系统完整的前提下,以黑河干流由南向北的条带状自然人文景观为主,打造黑河流域景观大道旅游带。(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湿地局、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市环保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

一是以“三元双向”循环模式为主线,构建农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新格局。张掖是农业大市,秸秆和畜禽粪污是最大的农业废弃物,也是农业领域开展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重要内容。要围绕 “张掖模式”(100万亩玉米制种、3200万亩草原、100万亩人工草地→350万吨饲草→100万头肉牛、600万只肉羊养殖→7万座沼气池→40万吨沼渣沼液→5万亩设施有机农业),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牛羊等草食畜养殖、粪污加工有机肥和食用菌基料、发展有机设施农业和食用菌产业为基本方式,进一步构建“种植业生产(秸秆)→畜牧养殖(粪便)→食用菌生产(菌棒基质)”、“食用菌生产(菌棒基质)→畜牧养殖(粪便)→种植业生产(肥料)”的“三元双向”循环模式,推动种植业与畜牧业、种养业与加工业之间的循环,建立农户家庭或企业之间、区域或产业之间、社会层面大循环农业格局,建立种植、养殖与农产品精深加工相配套的循环农业体系,建设国家级高效农业循环示范基地。围绕尾菜、废旧农膜、林业“三剩物”等农林业废弃物,重点实施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尾菜资源综合利用等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大力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加工副产物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民乐星硕10万吨、山丹丝路盛丰3.6万吨有机肥等重点项目。(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是夯实园区平台,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加快企业出城入园步伐,对于具备条件、能够出城入园的企业,要全力加以支持。以实施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为契机,按照“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建、搬迁企业和项目园区化、集聚化发展,推动六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对园区进行功能分区,合理布局企业、产业、基础设施及生活区。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构建产业链, 推进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形成园区企业之间原料(产品)互供、资源共享的一体化。推动园区内企业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园区内供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绿色化改造,促进共建共享、集成优化。加快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各工业园区建设完成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2019年底前完成集中供热和固废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审批工作,确保2020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是改变资源利用方式,推进工业生态化发展。推动矿产绿色开采,根据资源赋存条件选择先进高效的开采技术,在煤矿领域推广矸石充填、以矸换煤等即采即填技术工艺,鼓励采用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开采方式,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推进共伴生矿、煤系共伴生资源和尾矿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的综合利用。推动冶炼废渣、废气、废液和余热资源化利用,重点实施花草滩煤矿矿井水处理综合利用等重点项目,鼓励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推进矿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利用矿区矸石对采空区进行填充,对沉陷区进行立体生态整治,利用矸石、灰渣等进行土地复垦。调整优化电源结构,提高火电机组技术装备水平,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积极推进华西能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早日并网发电。(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采取“四退”措施,加快两个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

1.实施退耕还林。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水源涵养功能为目标,紧紧抓住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机遇,在祁连山保护区浅山区和黑河湿地保护区外围地带严重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祁连山水源涵养林进行全面封禁保护;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中央财政补贴造林工程,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三年完成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12.07万亩,封山(滩)育林12万亩,人工造林17万亩。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完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使现有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源涵养功能进一步提升。(市林业局、市畜牧局、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实施退牧还草。以遏制草原退化趋势、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为目标,认真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政策,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通过禁牧封育、补播改良、“三化”草原治理、草原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人工饲草基地和舍饲棚圈建设等措施,推行禁牧与休牧相结合、舍饲与半舍饲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促进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严格落实草原减畜计划,降低草原载畜量,减轻草原生态保护压力,达到草畜平衡、自我修复的良性发展格局。三年建设草原围栏90万亩(划区轮牧60万亩,退化草原封育30万亩),补播改良104.5万亩(其中退化草地补播44.5万亩,沙化草地补播30万亩,盐碱化草地补播30万亩),人工饲草地1.5万亩,严重沙化地退耕还草1.8万亩,草原鼠害治理360万亩、虫害防治240万亩、毒草治理221.5万亩,已垦草原恢复治理 12.05万亩,舍饲棚圈900户。加强草原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落实草原防火和管护责任,保护草原生物多样性,维护草原生态安全,全面提升草原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等生态系统功能。(市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实施退矿还绿。以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改善矿区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修复矿区生态环境。按照国土资源部《全国“矿山复绿”行动方案》,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损毁土地生态得到修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重点对肃南、民乐、山丹的9个无主矿区实施综合治理,同时对34个水电站采取砂石平整、平整覆土、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进行生态恢复整治。按照监管规范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查处整改一批、依法打击一批的原则,建立矿山退出补偿机制,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采矿企业坚决予以关闭,试验区到期矿业权不再进行延续。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构建“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环境治理恢复长效机制。到2018年,保护区内因矿山和水电开发造成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整治,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4.实施退建还湿(地)。以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为指引,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黑河流域(张掖段)湿地生态走廊为目标,通过实施黑河湿地保护与治理、湿地生态走廊建设、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程,对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进行保护修复,恢复和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对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工矿用地违规挖沙取土行为实施全面核查和清理整治。对在自然保护区内的所有采砂场坚决予以取缔,现场设施全部清除;依法强制拆除自然保护区内非法修建的其它人工设施,实施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结合张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建设,开展对保护区内畜牧养殖场和人工池塘(鱼塘)等违法违规建设活动的专项整治,对确定注销的依法注销、闲置废弃的恢复原状、限期整改的彻底整改、依法查处的坚决查处。积极争取启动黑河流域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湿地资源管理,恢复和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构筑丝绸之路黑河流域湿地生态走廊,形成“南部涵养水源、北部封锁沙漠、中部润泽绿洲”的网格状湿地生态格局。(市湿地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实现“四个增强”,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的比较优势

1.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两个保护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增强全社会对祁连山和黑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认知度,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生态保护全民参与机制,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普及节水、节地、减排、低碳生产知识和技术,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扩大公民对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文化体系,促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市湿地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2.政府环境保护监管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建立联合执纪执法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大环保督政约谈工作力度,落实环保党政同责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提高政府领导环保责任意识。建立由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和两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法院、监察局、安监局等多部门参与的保护区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推进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立案移交、行政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加强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张掖段水电旅游、矿业及探采开发等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和工业园区环保执法监察,对故意编造、篡改环境数据的违法企业和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建立排污企业和环保企业的环境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相关部门实施协调监管和联合惩戒的依据。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失信行为的主体,由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工商、质监、国土、食药、林业、湿地等有关具有执法资格的部门和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探索对诚实守信的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激励,推动环境信用体系与其他信用体系的有机融合。(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市湿地局、法院、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畜牧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按照“一个桌面、一张图、一张网、一个数据中心、一个展示大厅、一个移动平台、一个数据交换平台、一套信息服务应用体系”的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现现有监测站、观测站网、预警及社会服务等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系统共建共享。并以此为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布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数据。建设共享的祁连山和湿地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及时掌握每一个重点污染源的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排污状况、排污数据,加强对污染源实行全程动态监测管理。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制的规定,及时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市湿地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是推进机构能力建设,保障生态环保工作。支持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两个保护区管理局及下属场站建设,配套监测执法设施设备,提升保护监管水平。争取国家和省上加大对保护区草原、森林和重要湿地的生态补偿力度,增加退耕还林、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珍稀物种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建立稳定的财力补偿机制。(市环保局、祁连山保护局、市湿地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3.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显著增强

通过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三化”草原治理、草原围栏等措施,可有效减少人为活动对祁连山生态系统的扰动,超载过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林草面积有效增加,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明显提高,保护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水源涵养和径流补给能力显著增强。通过林草植被恢复、水鸟栖息地恢复、渠系疏浚、退耕还湿、矿山环境整治恢复等项目的实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矿产企业、居民全部有序退出,人为活动全面禁止,退化草原得到较好治理,湿地生态系统明显改善,水电开发、矿山开采和采砂场等造成的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坚持生态主导、保护优先、严格准入、限制开发的原则,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显著增强。(市环保局、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市湿地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4.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对两个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施策,整治整顿,在尊重自然规律和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前提下,减少人为干扰,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改善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两个保护区生态系统,增强生态资源环境承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逐步建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发展新格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以生态保护修复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形成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使绿色低碳循环为取向的生态经济成为基本发展模式,推动形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与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生态经济发展格局,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市环保局、祁连山保护管理局、市湿地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治理提升行动的实施推进。建立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作为会议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及县区政府为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保护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祁连山和湿地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研究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保护的重大环境政策和重大环保措施,审定主要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研究审议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执法专项行动,预防和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祁连山和黑河湿地生态安全。

(二)加大资金投入。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省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新兴产业、扶贫开发、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相关政策,大力争取国家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三年计划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40.56亿元(2017年11.9亿元,2018年14.12亿元,2019年14.55亿元),与2016年的6.51亿元相比,增加8.04亿元,增长2.23倍,实现翻番目标。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推行第三方治理,逐步实现有偿服务。完善利益激励机制,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大专项建设基金申报争取力度,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基金。整合环境污染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各类项目及资金,切实推进治理提升行动的顺利实施。争取启动实施国家生态功能区补偿改革试点,支撑肃南等相关县区创建国家生态功能区补偿改革试点,建立核心区、缓冲区矿山企业和牧民有序退出机制,探索对关停企业的补偿方式,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游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减轻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三)强化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市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市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当地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对本县区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负总责,根据本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如期完成;市直牵头部门要按职责履行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的督导责任,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发挥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议事平台作用,强化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与各县区政府之间的沟通衔接,加强技术指导并及时协调解决治理提升行动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互动、分级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严肃责任追究。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县区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及其领导责任,实行终身追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生态环境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有效的监督执纪震慑效应来推动保护区问题的整改,以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的开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增强全社会对生态保护的认知度,激发全社会参与祁连山和黑河湿地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自然保护区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工作落实进度和问题处理结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曝光,确保保护区存在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扩大公民对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附件:祁连山和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转四退四增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