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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发〔2016〕130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有关部门,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张掖市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盘活用好现有公共资源,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促进项目建设和投资增长持续发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融资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运营,盘活存量资本、用好增量资本,激发社会资本活力,进一步强化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依法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公开透明。实行阳光化运作,依法、准确、及时、充分披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重要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参与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公众受益。加强政府监管,将政府的政策目标、社会目标和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技术进步有机结合,促进社会资本竞争和创新,确保公共利益最大化。
——重诺履约。牢固树立契约理念,坚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诚实守信、严格履约,切实维护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对等权利义务。
——积极稳妥。坚持必要、合理、可持续的财政投入原则,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县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的有效做法,控制项目的政府支付责任,防止加剧财政收支矛盾。
三、工作目标
2016年,在全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试点,总结形成一批适合我市市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到2018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范围覆盖到全部适宜项目,初步建立起投资、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体系和投资、补贴、价格等政策要素的协同机制。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建立数量充足的项目储备库。2016年年底前,市、县区两级政府基本建立起PPP项目储备库,各相关部门建立行业项目库,PPP项目库储备项目不少于500项,实行滚动储备,动态管理。
——培育可供借鉴的示范项目样板。积极开展PPP项目试点示范,2016年先行推出50个示范项目。其中市级落地实施且在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项目10个,各县区也要推出至少5个以上的示范项目,着力探索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成功做法,为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PPP模式积累经验。
——形成比较完备的资本合作市场。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基金,健全完善PPP模式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逐步提高新建公共服务项目PPP模式使用比例,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
——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风险分担、违约处罚、纠纷解决、风险防控机制和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抓好重点示范项目申报争取。按照国家和省上开展PPP重点项目示范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PPP重点示范项目的筛选征集工作,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探索创新价值和推广示范意义的项目作为申报争取重点,力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PPP项目库,获得奖补资金支持。
1.加快项目储备。市、县区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PPP项目遴选申报条件,加快推进PPP重点示范项目论证储备工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开放。要坚持从存量项目入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PPP项目库,按照PPP模式进行转型或改造;对符合PPP模式建设运营的新建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管理。同时,对已进入国家和省上PPP项目库的重点示范项目进行“回头看”,按照PPP项目运作的规范程序重新研究审查,跟踪做好项目库补充完善工作,提高重点示范项目的可行性和获批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2.加大申报力度。坚持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2016年11月底前建立并推行议事协调会议制度及联审制度,动员有意愿的企业及早参与,再论证储备和申报争取一批具有稳定收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补短板的PPP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后续申报争取的项目领域更宽、质量更高、数量更多、投资额度更大,为推进PPP重点示范项目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市PPP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3.抓好资金争取。用足用活用好国家PPP示范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补贴、贷款贴息、资金补助、以奖代补等各项支持政策,邀请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重大项目要积极寻求潜在合作对象及早参与,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全力做好PPP项目相关资金的争取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PPP中心及各县区政府)
(二)推进一般性项目示范工作。在认真筛选、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般性PPP项目示范工作,形成一批示范效应明显、推广效果显著的典型案例,助推更多的PPP项目落地实施。
1.精心论证遴选示范项目。2016年年底前,全市论证储备PPP项目500个以上,在交通、生态、市政、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论证遴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且能尽快启动实施的一般性PPP示范项目,原则上每个县区遴选推荐10个左右、市上重点行业部门遴选推荐3个左右,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遴选推荐1~2个。(牵头单位:市PPP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2.科学严格评审示范项目。按照PPP模式操作规程,从定性评审和定量评审两个方面做好PPP项目评审工作。定性评审主要审查项目主体、客体和程序合规性;定量评审主要审查项目材料规范性、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实施、示范推广价值,确保项目确定即可推动运作。(牵头单位:市PPP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项目主体单位)
3.推动PPP项目落地实施。建立完善PPP项目联审机制,在科学论证、遵守程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及时协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审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用水用电等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调落实建设条件,力促尽快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4.加大PPP项目监管力度。建立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PPP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披露项目实施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健康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5.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科学合理、全面规范、切实可行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操作模式和典型范例,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加大示范项目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与社会资本的合力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水平。(牵头单位:市PPP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建设项目专业团队。坚持“专业的事有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分层次、分领域建立匹配的专业团队,全力推进PPP模式推广应用工作。
1.组建专家顾问团。2016年年底前,在市政、水利、交通、环境保护、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聘请或协议约定一批国内知名、具有实操经验的PPP团体和专家组成顾问专家团,指导和推动PPP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运作。(牵头单位:市PPP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2.建立咨询评审专家库。以现有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专家库为基础,依托市内工程咨询中心、甘兰水利水电设计院、建筑设计院、国土规划院、律师事务所等专业研究院和社会机构,进一步征集吸纳市内外相关专家,2016年年底前建立涵盖各行各业、门类齐全的咨询评审专家库,对PPP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或评审,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和决策审批依据。(牵头单位:市PPP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设立财务咨询机构。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设置准入条件,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征集聘用国内具有实操经验的财务公司作为政府专业财务咨询机构,2016年年底前完成专业财务咨询机构组建工作。同时,充分利用聘用机构和专家团队的技术、人才优势,加快培育本土专业财务机构,推动全市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市、县区两级发改、财政、交通、建设、水务、农业、林业、环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要把PPP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争取利用1~2年时间,培养一批精通PPP政策理论和操作实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参与、推进具体的PPP项目工作。(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研究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PPP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基金杠杆作用,激活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形成PPP项目多元化融资方式,为推进PPP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1.设立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有效方式,从2016年10月起开始编制PPP工作三年财政滚动投资计划,为推进PPP项目运作提供投资引导和财力支持。市、县区两级财政从2017年起连续3年每年拿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作为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与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展对接合作,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基金,支持开展PPP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做大基金总量规模。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现有存量国有资本和公共服务资源,以授予特许经营权或以存量资产置换资金等方式,为PPP投资引导基金增加资金来源。把全国“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与PPP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已经建立起来的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进行PPP模式“嫁接”,探索将部分“双创”补助资金柔性纳入PPP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动员多方面社会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PPP投资引导基金,拓宽基金来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放大基金引导效应。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合理分配政府投资,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支持PPP项目。充分发挥基金的融资支持和增信服务功能,对成长性好、创新性强、规模较大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市级基金优先给予支持,优先保障配套投入,确保重大PPP项目如期、高效投产运营。(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全面开展项目招商引资。PPP模式是以特许经营为特征的融资活动,也是针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招商引资工作,必须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统筹安排,全力推进。
1.加大项目宣传推介力度。要把PPP项目全部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库和招商项目信息发布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借助各种平台全方位开展项目宣传推介,提高项目知晓率,拓展项目合作新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项目洽谈对接。(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
2.突出抓好重大项目招商。对投资规模大的PPP项目,采取“点对点”“一对多”等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和各类机构资金、银行基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的对接联系,争取达成更多合作成果。(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3.统筹推进一般项目招商。加强与省内外中小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对接合作,积极主动开展与市内各类社会资本的合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和鼓励支持张商返乡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展一般性PPP项目的合作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负责做好全市PPP项目的政策引导、遴选储备、论证评估、合作洽谈、合同(协议)审查、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咨询培训,以及对上争取、对下指导和信息统计、部门协调、区域协作等工作。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运行机制,确保PPP模式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PPP项目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项目运作情况,提高项目工作透明度。
(二)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适时组织开展服务民间投资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攻坚行动。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紧紧围绕《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等制度,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针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运营中可能面临的市场、融资、运营、政策、廉政、不可抗力等诸多风险,主动加强风险预警和控制,防止不合理让利或利益输送,防范运营和债务风险。发改、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要对PPP项目可行性研究、社会资本方选择、合同审核管理、运营成本审查、财务审计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操作规范、运营安全。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风险点,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推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确保PPP项目顺利实施。
(四)创新金融服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特点的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参与改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探索社保、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运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走出去”项目,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
(五)深化学习宣传。在集中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市直各部门、各行业要把学习的重点转向深度理解和精准运用政策上,各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实体要把学习重点转向如何参与政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各金融保险机构要把学习的重点转向如何积极参与和对接PPP实操项目的工作上,各县区要把学习的重点转向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和论证储备PPP项目上,宣传舆论部门要把学习宣传的重点转向对全社会PPP政策解读、常识普及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上,通过努力不断提高各方面敏锐把握政策、熟练掌握政策、有效落实政策、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