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2016年8月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正明主持召开市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车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车改办”)会议。专题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市级公车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了车辆封存停驶、司勤人员安置、车补发放、公车服务中心筹建及停车场选址等有关事宜。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改革传统公务用车实物保障方式,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内容,彰显了我们党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决心与勇气。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和创新制度、兼顾统筹、分类分步推进的原则,及时协调改革涉及的各方利益关系,科学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配置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确保公车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会议认为,我市公车改革启动以来,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公车改革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公车改革要求,制定的《张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张掖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已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张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等配套文件印发实施,绝大部分车辆已封存停驶,车补发放、司勤人员安置、公车服务中心筹建及停车场选址等有关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确定:
一、关于车辆封存停驶
(一)市车改办负责,市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各单位于8月7日前完成对漏报参改车辆的补报封存工作。对参改单位车辆封存停驶工作进行“回头看”,于8月10日前将车辆封存情况反馈市国资办、财政局,以此作为车补发放依据。对未按规定封存和补报车辆的单位,暂不发放车补。
(二)市车改办组织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如实申报应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并严格审核把关。对已申报的参改车辆和保留车辆,要尽快摸清底数,确定到户。
(三)市国资办负责根据车况对取消车辆进行分类,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并同步收回各单位国有车库。
(四)根据政策要求和实际需求,四大班子办公室考斯特中巴车及部分单位的商务车适度保留。市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工作用车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车改办协商确定。
二、关于司勤人员安置
(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各参改单位明确拟划转司勤人员的编制、身份、年龄等信息,出现超编或身份不清的,暂不计发车补。
(二)对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除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司勤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划转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统一考核管理,其编制暂留原单位,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若本人不服从划转或在划转前后单位临时调整不从事司勤工作的,无论本人在什么岗位,一律不得计发车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司勤人员(以封车之日作为界限),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批提前离岗,不予计发车补;若本人不愿意提前离岗,由所在单位安排到其他工勤岗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计发车补。
(三)通过自行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进入原单位工作的司勤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安置经费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若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统一面向社会招聘司勤人员,优先考虑上述人员。
(四)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司勤人员整体划转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经车改办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仍在原岗位工作。
三、关于车补发放
(一)各参改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市财政局下发的《2016年公务交通补贴审批表》和《2016公务交通补贴花名表》,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8月10前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车改办分别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由财政局8月25日左右将资金拨付参改单位,各参改单位按规定兑现到个人。
(二)为解决参改单位内部岗位之间公务出行差异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补充因设立高出行岗位增加的费用,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出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办法由各参改单位自行制定。设立的高出行岗位名单和数量8月20日之前报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过渡期间,为保障市四大班子领导干部临时紧急公务用车,由各班子办公室负责,暂按每人每月扣发500元车补作为统筹部分,由公车中心根据具体用车情况采取季度核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四、关于公车服务中心筹建和停车场选址
(一)市车改办要积极做好市公车服务中心筹建各项准备工作,尽快拿出具体方案,待履行完相关法定程序后,立即启动各项工作。要迅速制定公车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办法和运行制度,确保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便捷有序,不影响正常工作。
(二)加快停车场改造建设。市委市政府大院地下停车场和大院车库用于停放市四大班子办公室及市委市政府大院内各单位参改车辆。市车改办负责,尽快选址确定其他参改车辆停车场址,加快改造建设进度,力争9月上旬能停放车辆并正常运行。
五、关于监督检查
(一)市监察局、车改办要联合下发文件,严肃车改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问责查处。
(二)市车改办要过细工作,切实加大车改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对各类漏报车辆要认真登记,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9月上旬在各单位车补发放工作基本到位后,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并积极鼓励各方各界举报参改单位应报未报、隐藏不报车辆,凡查实的,一律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查实违规单位一律追回所发车补,并依法依纪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负责领导严肃处理。
会议要求,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公车改革的重要意义,把公车改革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理解改革、服从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从严从实落实好公车改革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公车改革和公务出行实现“双赢”。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