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6〕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就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二”部署,实施“六六”战略,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转变管理方式,减少收费项目,着力构建以“6项重点改革、6张目录清单、6大监管措施、6个服务平台”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基本框架,力争年内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以上,审批要件、环节、时限再压缩20%以上,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张掖打造成为全省行政成本最低、审批环节最简、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负担最轻、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地区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部门权责清单。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审批层级,县区具备承接能力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县区。权限下放后,及时制定承接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承接能力。总结推广山丹县、高台县简政放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小政府”建设。深化工业园区审批制度改革,授权园区行使相关行政审批权限。制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公布社会组织目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健全完善市、县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严格的行政权力准入制度。(市编办牵头,山丹县、高台县、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2.深化投资领域改革,建立核准项目目录清单。推进投资领域协同放权,持续推动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全面清理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研究提出减少、整合前置审批的措施办法。探索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推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根据国家和省上投资项目修订调整情况,及时编制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清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落实)
3.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定出台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提高新成长劳动力技能素质。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事项,编制公布市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4.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建立政府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重点清理规范各类保证金收费行为,取消无上位法依据的保证金,确需保留的保证金项目,按规定标准收取,按规定时限返还。规范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收费,公布市级政府收费目录清单。(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前置审批目录清单。认真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建设小微企业名录,推进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建设,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待国家政策出台后,研究制定全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建立公布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市工商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落实)
6.加快科教文卫体领域改革,建立行业公共服务清单。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全面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进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健康张掖建设。加大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放权力度,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探索建立科教文卫体领域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着力培育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全面清理科教文卫体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建立涉及本行业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政府办牵头,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7.建立监管制度。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制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推动监管重心下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研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行政审批和“放管服”奖励举报办法,督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市政府办牵头,市编办、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落实)
8.健全责任体系。健全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完善部门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细化分解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学校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明晰市、县区职责关系,梳理交叉事项,合理划分事权和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市政府办、市监察局牵头,市编办、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9.强化市场监管。制定“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双告知”制度。加大市场主体执法检查力度,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智能”监管。(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0.加强行业监管。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采取每月报告、季度检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等方式,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论证审批等环节进行综合监管。健全完善环评审批改革试点配套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分区域、分类别管控。严格落实考培分离,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违规行为。加大各类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乱收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科教文卫体领域行业监管办法,严格按照各自的行业标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制订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加强行业自律。(市政府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1.促进公平竞争。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破除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垄断经营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牵头,市金融办、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科技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2.注重考核评价。把“放管服”工作作为部门履职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业绩考核。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制度,制定评估细则,定期对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放管服”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市督查考核局牵头,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落实)
(三)优化政府服务,促进行政效能提升
13.建立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平台。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和公开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除涉密事项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张掖政务服务网建设进度。实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受理、网上运行、网上审批,建成一体化的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和“网上政务超市”。(市政府办牵头,市信息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4.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建立与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平台并行的电子监察平台,对全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投资项目运行、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守信诚信、创业创新服务等事项实施全程监察监控、预警纠错、督察督办、投诉处理,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提升行政效能。(市监察局牵头,市信息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5.建立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实行投资项目分类型、投资额度、审批权限网上审批监管制度,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法推行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模式,制定投资项目审批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协同并进的网上并联审批办法,完善“一门受理、联合办理、限时办结”的审批机制。优化投资项目办事程序和服务指南,加强网上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为企业提供贴身指导和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6.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和完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管理和监督。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和交易特点,制定相关交易活动规则和技术规范,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和效率。整合市县区专家资源,建立动态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专家评审库,推动资源全市范围内互联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7.建立企业诚信平台。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张掖”网站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市一张网”。制定政府部门之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拓展信息收集范围和渠道,加快信息筛录进度。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企业异常名录和市场退出机制。(市工商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8.建立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制定出台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双创”“19+1”优惠政策,建立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创新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为“四众”企业创办提供政策、资金、人才等全方位服务。指导“四众”企业建立信用评价机制,鼓励结合自身商业模式,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市财政局、市工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对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牵头部门“一把手”是落实改革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市、县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作用,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统筹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办事人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20.狠抓任务落实。市、县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的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具体推进措施,列出进度表,建立工作台帐,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配套措施和办法,确保上下衔接、整体推进。各县区、各牵头部门每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年终上报工作总结。
21.强化督导问责。督查考核部门要把“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定期通报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监察部门要强化对各牵头部门“一把手”行政问责,对行政不作为、瞒报虚报任务落实情况和任务不落实,推诿拖延“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保证改革推进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2.注重舆论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要注重总结推广改革推进过程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