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2016年7月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正明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申报张掖世界地质公园等有关事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会议认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环节。2015年以来,我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按照省编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实施意见》(甘国土资发〔2015〕129号)文件精神,将市直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承担,并明确了整合后市直各相关部门职责。
会议指出,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登记机构主要是查验申请人资料、就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等。登记本身并无不动产行业管理和交易监管职能。为进一步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整合后群众办事方便,需对有关部门职责及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和厘清。
会议确定:
一、市房产管理局在移交房屋登记职能时保留房屋面积、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等房屋交易管理职责。
二、移交前形成的纸质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由市房产管理局管理。电子档案及房产登记、房产测绘等相关数据库整体移交市国土资源局。移交后新产生的纸质档案资料根据职责划分由市房产管理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管理,电子档案信息互通共享。
三、过渡期内暂保留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牌子,两年过渡期满后根据中央和省上有关精神,市政府另行研究确定是否继续保留。市房产管理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协商从现有移交人员中保留6人继续在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从事相关工作,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管理。
四、房屋交易手续费由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统一收取,税后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自收自支人员及办公经费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部门预算,市财政局根据均衡进度从财政专户核拨。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6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办公经费由市房产管理局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市财政局根据均衡进度从财政专户核拨。因业务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由市房产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提出申请,市政府审定后按相关要求执行。
五、房屋产权交易服务窗口设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事务中心,由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市国资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收回市房产管理局现有二楼房产交易大厅房屋另行分配。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完成双方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涉及到的数据专线建设、数据接口驳接等工作,确保移交后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数据共享。
二、关于申报张掖世界地质公园
会议认为,地质公园是以其地质科学意义、独特的地质景观为主,融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自然公园。申报张掖世界地质公园,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一高层次的宣传平台,使张掖丹霞地貌逐渐为全世界所知晓,在地质公园的管理、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得到世界级专家的指导和帮助,能有效保护张掖丹霞地质遗迹,全面提高我市旅游业内涵和品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2015年9月张掖国家地质公园成功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为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地质公园内的彩色丘陵园区作为全球唯一、中国独有的地质地貌景观,完全具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的资源条件。目前,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先后向国土资源部汇报了我市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的基本考虑,组织人员对敦煌世界地质公园、昆仑山世界地质公园进行了考察学习,邀请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将张掖丹霞作为丹霞地貌中极具特色和代表性地貌纳入《百年地理大发现》栏目,并与有关专家团队进行了沟通衔接。
鉴于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时间的紧迫性和工作推进的有效性,根据申报标准、程序,会议确定: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县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张掖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具体负责申报工作。
二、开展前期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确定国内一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系密切的专家团队,尽快开展申报资料编制工作;要抽调熟悉程序、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以申报国家地质公园时的工作人员为主),迅速安排部署,建立倒逼机制,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力争2017年通过国家评审,上报世界教科文申遗组织考察。
三、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张掖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经费筹措方案,提请市政府研究审定后执行。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