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6〕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0日
张掖市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甘发〔2014〕13号)、《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号)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解决制约当前我市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发挥市属企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现就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布局和特点,按照公益服务类、功能类、竞争类进行划分,实行分类区别改革。
(一)对公益服务类企业张掖市城兴城市发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黑河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采取ppp合作模式改制的张掖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竞争类企业张掖市山水文体旅游集团公司、张掖市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张掖市电影公司、张掖市玉米原种场、张掖市七一剧团演艺公司和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进行改革。
(二)对功能类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张掖宾馆按照事业单位转企的改制政策进行改革,推向市场,重点处理好改革中资产处理和人员安置问题。
(三)对张掖市粮食局管理的国有资产及市粮食局下属的张掖市恒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粮食局直属粮库、张掖市军粮供应站等功能类粮食企业,在继续保留张掖市粮食局直属粮库储备粮和张掖市军粮供应站军粮供应职能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将张掖市粮食局的行政职能单独分离,加快其余粮食企业重组整合改革。
(四)对竞争类企业张掖市五色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尊重股东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有序退出现行管理体制的改革。
(五)对市公安局下属的张掖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和市建设局下属的张掖市荣昌市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功能类企业进行脱钩,推进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的改革。
三、程序办法
(一)制定方案与审批
企业主管部门积极指导配合企业制定改革方案。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企业主管部门或投资主体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改革,必须由企业董事会制定实施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报市政府审批。改革(改制)工作中涉及到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具体问题,由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研究审定。
(二)产权界定、资产清核与评估
企业改革必须遵循“合理区分、公平评判”和“谁投资、谁所有,谁积累、谁所有”的原则确定产权。改制时先由审计部门审计后再由国资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评估。
(三)资产及债务处理
经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库存积压产品(商品)可按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处理;资产清查中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坏账、担保损失以及其他潜亏,经审核后按实际净损失予以核销;逾期3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作“账销案存”处理;企业挂账的待处理资产损失和未弥补的亏损,经审核后可从企业资产中冲减;企业转制前所有债权、债务均由转制后的企业承接。
(四)职工安置及新的劳动关系建立
改制企业职工采取分流一批、转移一批、再就业一批和对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的老职工一次性足额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后解除劳动合同解决一批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再就业的改制企业职工与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改革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主管副市长、牵头部门、配合单位,按“一企一策”要求,全力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区)国资国企改革,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市属国资国企改革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