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2016年4月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听取营改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讨论研究第六届湿地之夏·金张掖旅游文化艺术节筹备、发行中期票据融资、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营改增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会议强调,营改增是国家经济领域改革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经济影响大、利益涉及面广、操作复杂程度高,从5月1日起正式运行。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市、县(区)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和征管方式,对准时间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确保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会议确定:(1)4月29日召开全市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做好营改增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财税部门对具体政策、实施范围和推行步骤提供详细材料,明确提出需要县区、部门配合的具体工作,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认真进行研究,不能拖全省后腿。(2)各县区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积极主动为纳税人做好咨询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财税部门,组织开展营改增专题培训,辅导宣传税收政策,帮助企业适应税制变化形势,减少政策推行阻力。(3)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明确各层面工作对接的渠道和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注重解决好遗留问题,建立科学严谨的征管流程,保障税收不流失,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4)市直国有投融资公司要在营改增中走在前、带好头,主动对税收申报、缴纳、欠税、发票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清理。由市国税局负责,市地税局配合,迅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公司营业税清查工作,摸清底数、核实信息,相关情况提交市政府专题研究。(5)由市财政局向市国税局拨付设施设备、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118万元。(6)原则同意为国税系统从2015年“三支一扶”“进村进社”人员中选派临时工作人员30名。具体选派工作由市国税局、市人社局负责对接,但人员身份、隶属关系、供给渠道、经费来源、生活待遇保持不变。市国税局负责工作条件保障和日常管理。
二、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六届湿地之夏金张掖旅游文化艺术节总体工作方案的请示》《关于张掖市旅游投诉和应急处理先行赔付暂行办法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意见。由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办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市旅游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按照财政资金和基金使用规定,研究制定游客先行赔付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三、研究并原则通过市体育局《关于2016年中国·张掖户外运动节体育赛事计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体育局提出的意见。由市体育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研究并原则通过市农投公司《关于解决股权投资甘肃三元乳业有限公司资本金缺口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农投公司提出的意见。由市农投公司出资2000万元作为股权投资,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甘肃三元乳业有限公司,其中:甘肃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200万元,占股62%;张掖市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股20%;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股18%。市农投公司的出资来源,由市财政局、市双创办、市农投公司共同商定。(2)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协调黑河水电公司、市农投公司尽快同北京三元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力争5月底前开工建设。
五、研究并原则通过市城投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融资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城投公司提出的意见。由市城投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选择最佳窗口期,发行融资综合成本在5.5%以内、5年期、7.5亿元左右的中期票据。(2)市城投公司对其融资获得资金的具体用途进行优化和调整,有效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3)中期票据融资涉及还本付息等一切事宜由市城投公司全权负责,市级财政不承担任何费用和风险。
六、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政府金融办《关于组织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政府金融办提出的意见。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筹备,拟在5月上旬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重点研究新三板企业挂牌跟踪指导和服务工作。
七、研究并原则通过市工信委《关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稳定生产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工信委提出的意见。由市工信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在会议结束后下发文件,立即启动组织实施。(2)对符合条件的铁合金、电石、碳化硅等企业,年实际生产用电量在5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市县财政给予0.02元/千瓦时的资金扶持;以2015年实际用电量为基数,对超过2015年实际用电量的新增部分,市县财政给予0.025元/千瓦时的资金扶持。(3)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甘州区相关企业所需扶持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承担部分从 工业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4)由市工信委负责,市财政局配合,核定扶持企业,将今年一季度补贴尽快兑现到位。(5)由张掖供电公司负责,向省供电公司汇报衔接,将全市高载能企业新增用电量全部纳入张掖火电厂发电指标。张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协调园区企业,进一步扩大张掖火电厂供气范围,努力实现2台机组正常运行目标。
八、研究了市国土局《关于张掖市国有农场改革方案的请示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国土局提出的意见。要深入研究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法规,综合考虑各类农场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依法依规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工作。要通过改革达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加政府收益、明晰土地产权、堵塞制度漏洞、创造公平环境的目的。由市国土局负责,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报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2)成立由副市长王海峰任组长,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国资、农业、国土、审计、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农场改革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制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和组织全市国有农场改革工作,确保明年3月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九、研究并通过了临泽县政府《关于修改临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国土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国土局负责,临泽县政府配合,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抓紧办理审批手续。
十、研究了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关于确认城投公司补偿张化集团地上附着物等评估结果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市国土局提出的意见,对市华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关于张化集团公司厂区191.99亩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等评估结果予以认定。
十一、听取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办关于市集中供热公司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结果审核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1)同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办提出的意见。对甘肃亨源会计事务所和甘肃万众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市集中供热公司拟转让资产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结果予以认定。(2)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办负责,加强与相关企业沟通衔接,对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结果、资产转让程序等进行细致对接,确保国有资产有收益、不流失。(3)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城投公司配合,在资产转让后督促相关企业,抓紧启动今年新老城区集中供热扩容工程,尽最大努力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积,确保今年扩容计划全面完成。(4)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城投公司、市国资办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起草文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结果及资产转让相关事宜。
十二、研究了市交通局《关于将市公路工程局移交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交通局提出的意见,将市公路工程局管理责权由市交通局移交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交投公司接收后,要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强化运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十三、研究了市监察局《关于解除郑尚兴行政记大过处分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监察局提出的意见,解除原市粮食局局长、现政协张掖市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三胞联谊委员会副主任郑尚兴行政记大过处分。市监察局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四、听取了市招商局关于2015年度县区、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及项目落地办考核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同意市招商局提出的意见。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市招商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10个单位和以上10个单位、六县(区)及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各1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另行文)。对项目落地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国土局马力明、市规划局杨贵明等5名同志进行表彰奖励(另行文)。市招商局根据《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张掖市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151号)精神,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办32名工作人员发放交通及通讯费补贴,从2014年12月份开始执行。同时,由市招商局对落地办人员的服务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取消资格及补助。
出席:黄泽元 韩正明 王向机 成广平 王方太 王海峰 盛明生 王金根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