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省属驻张单位第九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12-30 15:33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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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6〕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5〕99号)要求,经2016年5月6日市政府第7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省属驻张单位第九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并不得变相审批。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项)

    2.省属驻张单位第九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项)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7日

附件1

市政府部门第十四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附件2

省属驻张单位第九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2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3

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4

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5

企业享受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6

电网企业新建项目分摊期间费用的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7

企业享受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8

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9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备案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0

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1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2

动漫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3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4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5

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有困难的审核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6

对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初审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7

企业吸纳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税收减免审批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8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19

企业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20

施放气球资质证年检

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