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二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5-01-09 15:4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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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6年1月1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正明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为实施城市规划收回张掖农友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化肥厂,以下简称“张化集团”)土地开发相关事宜。甘州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张化集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为实施城市规划,收回张化集团片区土地进行重新规划使用和有效开发,有利于统筹解决张化集团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有利于城市道路框架体系完善优化;有利于市容市貌改善和老城区北片整体形象提升,有利于加快新老城区融合发展。

会议确定:

一、按城市规划指标,张化集团片区商住用地149.83亩,公共道路和绿化用地42.16亩,共计191.99亩。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出张化集团片区土地收回中关于土地权益价确定、土地出让金缴纳等方面的具体意见,提请市政府研究审定。

二、市国资办负责,对张化集团信访问题查处中发现隐匿的国有资产,从补偿张化集团土地权益、张化集团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改制时缴纳的土地出让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中扣缴。

三、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市规划局配合,尽快制定张化集团片区开发利用规划设计方案,提请市规委会研究审定。

四、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化集团协商提出该片区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具体意见,经市政府审议后双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五、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山丹路北段、屋兰路至312国道化肥厂段,费用列入2016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

六、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甘州区政府及区属有关部门对山丹路北段、屋兰路至312国道化肥厂段建设过程中涉及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会议要求,以上各项前期工作务于2016年春节前完成,争取腾出更多时间用于施工,确保该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甘州区政府、市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张化集团片区开发建设,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把工作做实作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各项事务,确保张化集团片区面貌有实质性改观。各相关部门和甘州区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主动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优化力量分布,统筹推进张中学生公寓、木塔片区等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