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2015年12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黑河城区段治理工程融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提标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高台县政府《关于请求解决甘肃西路军纪念馆公益基金会注册资金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高台县政府提出的意见。由高台县政府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抓紧注册成立甘肃西路军纪念馆公益基金会,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助资西路军纪念馆新建、扩建、保护、研究和宣传。(2)高台县政府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以“信仰的价值、精神的力量”为主题,邀请国内资深专家、学者指导西路军纪念馆布展工作。(3)市委宣传部牵头,高台县及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国防大学的联系,抓紧研究制定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暨红西路军征战河西80周年纪念活动宣传方案,报请市委审定。(4)市财政局负责,从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中拨付200万元,注资支持高台县成立西路军纪念馆公益基金会。
二、研究了市水务局《关于张掖市黑河城区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融资相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水务局提出的意见。由市水务局代表市政府作为“水利管理服务、水利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的采购主体并开展融资建设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将黑河城区段治理一期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全市中期财政规划和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并负责向金融机构出具相关融资和购买服务手续。(2)黑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属公益性建设项目,要坚持多元化融资,尽可能多的争取中央和省上的财政投入,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建设对银行贷款的依赖。(3)有效整合林业绿化、湖泊治理、城市防洪、河道治理、生态修复、土地整理等方面的项目,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4)统筹考虑银行债务偿债问题,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和河道治理工程,盘活有效资源,为偿还债务提供保证。(5)加快实施先期批复工程项目,尽快落实国开行确定的贷款额度。
三、研究了市人社局《关于批转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意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缴费人群个人缴费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30元,不高于120元。即: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20元;大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10元;其他学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90元;城镇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40元调整为70元。调整后的缴费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四、研究了市编办《关于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三批省属驻张单位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市编办提出的意见,取消调整和下放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三批、省属驻张单位第八批行政审批事项。由市编办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和省属驻张单位抓好落实。(2)涉及承接省上下放审批权限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度研究项目审批流程、资格条件和准入门槛等事宜,保证省上审批权限下放后接得住、管得好、放到位。(3)此次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当内容涉及安全生产,市安监局要对照清单,认真研究设施条件、流程再造、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承接事项无缝隙对接,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4)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度研究项目审批工作,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从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放活企业投资项目,积极引进外商投资项目。(5)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韩正明和市编办负责,近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今年以来权限下放、承接事项落实情况汇报。
五、市国资办、市国土局《关于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产权划归企业部分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国资办、市国土局提出的意见,由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按照市建设局、市国土局确认的测绘分摊面积,按照评估价格于12月20日前补缴土地出让金347.29万元,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
出 席:黄泽元 韩正明 姜列友 王方太 盛明生 阎 仲
列 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