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13 09:58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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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5〕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建立的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切实做好我市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12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财政部门要抓好改革统筹协调,认真组织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部门财务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资产负债清查核实,按规定做好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资料,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在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后,各级审计部门要按规定组织做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监督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信息,做好相关监督考核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于12月底前上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分步推进改革

从2015年开始,确定由甘州区、高台县、山丹县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2016年至2017年,全面开展我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实现六县区试编工作全覆盖。

2018年至2020年,适时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三、及时总结反馈

各部门、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有问题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区)财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改革情况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做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评估,按年度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改革实施情况,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