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5〕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市秸秆加工利用,支撑全市草食畜牧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和甘肃省秸秆饲料化利用规划(2011—2015年)(甘政办发〔2011〕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农作物秸秆机械化加工饲料化利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玉米秸秆是一种生物质资源,产量大、分布广,且有丰富的有机物、微量元素等,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我市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全市农作物面积常年稳定在400万亩左右,年产农作物秸秆303万吨,但实际加工利用量只有173万吨。随着百万亩饲草基地建设进度的加快,全市饲草资源总量将达到400万吨以上。然而,这些丰富的秸秆资源,不但没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被很好的加工和利用起来,反而成为影响农村环境卫生、增加农村火灾隐患、污染空气的重要源头。因此,合理利用好秸秆资源并发挥其潜力,即可为发展养殖业提供饲料,也是保护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还可培育发展秸秆饲料化产业,推动再生资源有效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对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畜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以培育发展秸秆饲料加工利用经营主体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农户经营、科技创新、多元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收获加工、饲料化加工利用技术,推动秸秆饲料加工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饲料化高效转化利用格局,不断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三、发展目标
从2015年起至2020年,每年培育发展秸秆加工利用量在1万吨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生产企业10户,累计达到50户;新建青贮氨化窖100万立方米,全市青贮窖窖容累计达到350万立方米,青贮、微贮、黄贮等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200万吨以上;新增玉米秸秆收获、加工机械2000台,使全市农作物秸秆机械化加工转化利用率达85%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合力打造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建设,以建设“百万头肉牛基地” 和“百万亩牧草基地”为平台,以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和饲草加工企业为重点,整合利用现代牛羊产业大县建设资金和秸秆饲料化开发利用项目资金,从政策扶持、项目支持、科技支撑等诸多方面大力培育“种养收储运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完善扩大秸秆饲料化产业链条,形成主体多元、协调互补的新型经营体系。探索构建粮饲兼顾、草畜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模式,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禀赋,优化调整种养结构,深挖秸秆饲料化产业潜力,加快牛羊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打通种养业协调发展通道,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运作、市场化经营,全力打造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
(二)大力扶持秸秆饲料商品化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村能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一批新生饲草料加工配送企业和专业服务组织,建立秸秆饲料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实现草畜一体化经营。通过引进推广技术先进、高效实用的农机装备和秸秆饲料化利用集成技术,科学设计建设青贮窖池,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步伐。鼓励企业以青贮秸秆为主,研发生产秸秆型全营养混配饲料,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每个乡镇每年新建1-2家千吨级以上规模的秸秆收购、代贮、兑换、外销为主的秸秆饲料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秸秆加工转化能力。从2015年开始,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每个乡镇每年建设1个秸秆饲料加工企业。
(三)积极推广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技术。以牛羊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大户)为重点,科学设计建设青贮窖池。每年扶持新建青贮窖20万立方米,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技术,变直接饲喂为青贮、微贮、黄贮饲喂,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率。以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为重点,实行地方财政累加补贴政策,加大玉米秸秆青贮收获机械、秸秆揉丝机械、秸秆压捆包膜等加工机械的引进推广力度,年配套推广秸秆收获加工设备600台以上。积极引进秸秆袋装、包膜、打捆、压块、制粒等机械和技术,创新秸秆加工利用模式,为秸秆饲料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奠定基础。
(四)加快建设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示范点。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每年选择1个养殖基础好、秸秆资源丰富的乡镇建立1个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示范点,支持整乡(镇)、整村推进,以点带面推广秸秆窖贮、堆贮、打捆包膜、袋装、压块等成熟实用技术。
(五)探索创建秸秆饲料化利用长效机制。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秸秆加工主体与企业的合作机制,以玉米制种企业生产基地、养殖企业饲草基地为主阵地,大力推行订单作业、托管服务,把玉米秸秆加工转化在收获环节。要鼓励秸秆加工转化主体,采取“以草换草”、“以工换草”、“现金购草”等经营模式,拓展机械作业市场,促进玉米秸秆充分转化利用,实现农民增收、加工主体盈利、村容村貌美丽的多方共赢。要大力推进电商与实体结合、互联网与产业融合、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对接等新业态,创新流通方式,减少流通环节,提升秸秆饲料增值空间。
五、扶持政策
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民及专业合作社、秸秆加工转化企业购置青贮收获机、打捆机、打包机、揉丝机等秸秆加工机具,实行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整合支农资金,每年筹措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资金,支持秸秆饲料加工、生产、经营企业,配套秸秆饲料加工机具,新建青贮窖池,开展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水平。
1.对购置秸秆收获、揉丝、打捆、包膜等秸秆加工机具,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由所在县区财政按购机价格给予一定的累加补贴。
2.对当年新建永久性青贮窖且制作青贮饲料的,由所在县区财政按实际窖容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不具备建设青贮窖池条件的农户,由县区统一提供标准袋,配发相应的生物发酵剂,开展秸秆袋装微贮。
3.对年加工生产秸秆饲料达5000吨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由县区财政给予一定的作业补贴,并由县区财政贴息解决流动资金贷款。
4.对秸秆饲料加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用地、新建青贮窖用地,要优先安排,按设施农业用地对待。
5.鼓励秸秆饲料加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对运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秸秆饲料的企业,由县区财政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
6.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秸秆饲料加工专业合作社、养殖合作社(企业)创建“青贮银行”,为农户开展秸秆收割、加工、兑换、代贮等服务,对年加工销售秸秆饲料5000吨以上的,由所在县区给予一次性的奖励资金。
7.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对当年新增加工转化利用秸秆饲料万吨以上或加工销售商品秸秆饲料万吨以上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把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加工转化工作列入“三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研究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区及乡镇要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督查考核,确保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负责整合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畜牧部门要做好青贮窖规划设计与建设、秸秆饲料化集成配套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和培训指导;农机部门要做好秸秆收获加工机具国家补贴资金的落实、机具的选型、操作培训、机具安装调试等工作;科技部门要负责做好秸秆收获加工机械、秸秆饲料化集成配套技术研发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主动破解技术难题;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秸秆饲料化加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及时解决资金困难。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的先进典型、成功做法和实用技术,采取观摩学习、举办技术讲座、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使农牧民真正认识到秸秆饲料化加工转化、高效利用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激发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目标管理。要把秸秆饲料化加工转化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书,建立秸秆资源加工利用目标任务、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农村火灾事故控制目标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县区工作和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兑现财政补助及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认真考核,严格奖罚,强力推动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