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2015年8月13日,副市长余锋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酒泉至湖南正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相关事宜。会议听取了国网张掖供电公司关于酒泉至湖南正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酒泉至湖南正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是省列重大建设项目,在我市境内线路全长276公里,其中:高台县76公里,临泽县61公里,甘州区48公里,山丹县91公里。工程建成后将对促进我市清洁能外送,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会议认为,该工程张掖段项目实施以来,市、县(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止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市、县(区)两级规划选址审查意见和路径协议62份,施工图出版结束,设备、材料即将到货。
会议要求,酒泉至湖南正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张掖段建设任务重、时间要求紧、涉及矛盾多,相关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主动配合,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施工环境,努力解决工程建设过程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省上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会议研究讨论了有关具体问题,会议确定: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政府要参照省、市工作领导小组架构,立即成立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全面做好辖区内工程建设的工作协调和工作推进。同时,相关县(区)及国网张掖供电公司要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做好工程建设日常工作的沟通衔接,确保政令畅通,信息互通,工作顺畅。
2.尽快落实征地补偿。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国网张掖供电公司配合,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参与,尽快开展工程建设永久性占地、临时用地面积丈量,补偿金额测算,征地拆迁,通道清理等事宜。国网张掖供电公司要尽快编制工程征地、补偿框架协议,加快与相关县(区) 签订补偿协议;同时,要积极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协调,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2〕151号)精神,将补偿资金按标准及时、足额、统一拨付相关县(区)国土资源局,由县(区)国土资源局向补偿户(单位)发放;在补偿资金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工程建设补偿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不可预见问题的补偿。相关县(区)要加大工程补偿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搭车收费。
3.加大协调配合力度。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遇特殊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确保矛盾问题最小化,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4.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市发改委要定期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矛盾。特别是对一些工作配合不力、推诿扯皮、有意设置障碍、阻碍工程建设进度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建议市政府监察部门进行行政问责。
出席: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