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5-01-13 15:36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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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2015年7月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市级交通、农业投资公司组建,城市规划区个别建设用地调整,旅游包机定额补贴,大气污染防治奖励资金使用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市交通局《关于张掖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有关问题的请示》、《关于贷款建设G227甘州城区经民乐生态工业园区至山丹东乐一级公路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强调,组建交通投资建设公司,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打造投融资平台,加快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组建交投公司的重要意义,抢抓 “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和省上实施“6873”交通突破行动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创新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建设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交通项目,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新组建的交投公司要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断扩宽投融资渠道,着力增强投融资实力,努力为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撑。

会议确定:(1)同意市交通局提出的交投公司组建方案,由副市长王方太负责,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等单位配合,尽快做好注册资本金拨付、资产移交等工作,确保交投公司在短期内挂牌运转。(2)交投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质监局原办公楼及土地和市公路工程公司房产、设备进行资产评估,市财政出资2000万元,统一划拨到交投公司。(3)尽快完善交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总的原则要求是,把公司董事会班子放在体制内,把经营层人员放在体制外,完全认定为企业身份,由国资办负责研究制定国有融资平台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内部员工实行企业化管理,全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公司组建三年之内,工资由市财政代发,三年以后,全部由公司自行承担,由国资办负责制定具体意见;薪酬制度要考虑把基本工资与奖励性工资结合起来,由市政府制定管理层人员考核细则,严格按考核评价结果兑现薪酬。(4)抓紧做大做实交投公司资产。市国资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部门要深入研究谋划,尽快做大做实交投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总的要求是,交投公司负责建设东六公路,贷款、还贷全部以交投公司名义进行,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资产方面,由市国土局、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山丹县、民乐县政府,依法依规对东六公路沿线部分重要区域的国有未利用土地进行红线储备,争取今年储备5000亩以上,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规费,以合适的方式进入交投公司,山丹县、民乐县政府不再留成土地收益;积极盘活现有资产,增强交投公司的实力。(5)抓紧做好东六公路9亿元的贷款工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整合资产,及时为贷款评审出具必要的文件、承诺函,努力为交投公司贷款创造条件,确保贷款及早落实到位,加快推进东六公路建设进程。(6)抓紧建立交投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年度审计、单项审计和项目成本监审,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融资的经营收益。(7)由市财政局负责,从项目前期费中拨付市交通局50万元,用于交投公司的组建工作。

二、研究了市农业局《关于成立张掖市农业投资股份公司的请示》

会议强调,成立农业投资公司是创新农业投资体制,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具体探索和实践。要充分认识成立农投公司的意义,抢抓当前国家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大好机遇,引导金融和民间资本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集聚,积极搭建农业开发投融资平台,多渠道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加快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更快更好发展。

会议确定:(1)同意市政府与卓达集团合作成立张掖市农业投资股份公司,市政府授权副市长王海峰代表政府与卓达集团签订合作协议。(2)由副市长王海峰负责,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单位配合,统筹做好农投公司的组建工作。(3)由市农业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参照交投公司的做法,报请市委组织部尽快商定农投公司董事长建议人选。(4)农投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市政府委托市金苑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人出资12500万元,一期出资7500万元(其中:市财政2000万元,甘州区1500万元,临泽、高台、山丹、民乐四个县各出资1000万元),二期出资5000万元(其中:市财政1000万元,甘州区1000万元,临泽、高台、山丹、民乐四个各出资500万元,肃南县出资1000万元);卓达集团出资5000万元,一期出资3000万元,二期出资2000万元;甘肃银行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出资1000万元,沅博农牧业公司、博峰肥牛公司、前进农牧公司各出资500万元。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督促相关县区和企业尽快落实注册资金,挂牌成立农投公司,确保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一期资本金认缴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二期资本金认缴工作。(5)市农业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尽快运转农投公司,并筛选确定合适的项目,及早开展贷款和项目投融资工作。(6)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统筹省、市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资金,优先投放农投公司,探索投资途径,总结成功经验,放大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整体发展水平。(7)由市财政局负责,从项目前期费中拨付50万元,用于农投公司的组建工作。

三、研究了市农业局关于审定《市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基业国际商贸中心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农业局提出的意见,由副市长王海峰负责,按照会议讨论确定意见与北京东方基业国际商贸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对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内容;市政府授权副市长王海峰代表政府与北京东方基业国际商贸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由市农业局负责,尽快与北京东方基业国际商贸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洽谈,督促企业按照框架协议尽快开展实质性合作。(3)由副市长成广平负责,积极与省商务厅衔接汇报,组建专门班子,发起成立张掖种子交易所。

四、研究了市文广新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城区周边玉石加工经销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由副市长赵学忠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再行研究。(2)由肃南县、甘州区政府负责,把整治规范城区周边玉石加工经销秩序与城市规划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培育发展玉石产业统筹谋划,制定完善优惠政策,积极吸纳业主进入玉水苑从事加工经销。

五、研究了市规划局《关于城区部分用地性质调整的请示》、《关于申请调整玉水苑片区部分用地性质的请示》、《关于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部分产业园区调整规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规划局提出的意见。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国土局、甘州区政府配合,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做好用地规划调整工作。(2)由市国土局负责,安排专人向省国土资源厅衔接汇报,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碧桂园集团的开发建设用地,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六、研究了甘州区政府《关于山东炬通程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市区县天然气长输管线燃气项目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山东炬通程燃气工程有限公司特许建设运营市区县天然气长输管线燃气项目。(2)由副市长余锋负责,督促市、县区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山东炬通程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自行与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山丹县、民乐县、临泽县相关单位洽谈,签署合作协议,建设天然气项目。

七、研究了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关于为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为市公安局社会治安巡逻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人员编制纳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管理。(2)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严格招聘程序和条件,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招考,严把初选、笔试、面试关,突出初选环节的体能测试,真正选拔一批适应公安工作、能够胜任治安防控、执勤巡逻的工作人员。

八、研究了市旅游局《关于对合肥市新里程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开通运行合肥 张掖旅游包机实行定额补贴的请示》、《关于对浙江省中青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宁波中青旅旅游有限公司开通杭州 张掖宁波 张掖旅游包机实行定额补贴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开通运行合肥 张掖、杭州 张掖、宁波 张掖的旅游包机。由市财政局、市旅游局负责,参照已开通航班补贴办法,对合肥市新里程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中青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宁波中青旅旅游有限公司进行定额补贴。由市旅游局负责,积极争取省上相关政策,有效降低航补费用。

九、研究了市人社局《关于批转调整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额补助标准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调整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额补助标准。市人社局要加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努力为城镇职工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十、研究了市文广新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请示》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市文广新局提出的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意见,由市文广新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组织人员认真审查,筛选认定一批珍贵、濒危、有特殊价值和浓郁本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十一、研究了市人防办《关于修编张掖市城市人民防空规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修编城市防空规划。由市人防办负责,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意见,抓紧编制新的城市防空规划。

十二、研究了市粮食局关于审定《张掖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张掖市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市粮食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印发实施。

十三、研究了市工信委关于印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市工信委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后,报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十四、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奖励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奖励资金使用意见。(2)加大燃煤锅炉、茶浴炉治理力度。在省政府下达奖补资金530万元的基础上,市区两级再整合一部分资金,专项治理燃煤锅炉、茶浴炉造成的污染。(3)由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具体意见,采取倒逼措施,鼓励支持相关单位拆除燃煤锅炉接入集中供暖,对茶浴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凡是年内拆除燃煤锅炉接入集中供暖的,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凡是年内改造为用电或天然气加热的茶浴炉,每个给予1万元补助;拒不进行改造的,由市环保局依法强制关停。(4)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甘州区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由市环保局监督组织实施。

十五、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从甘州区二轻工业联社上缴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企业改制费用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从今年上缴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审核拨付资金,补助甘州区用于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出席:黄泽元 姜列友 余 锋 成广平  王方太 王海峰 赵学忠 盛明生  阎 仲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