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2015年6月1日,市政府副市长王方太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投公司、甘州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实地查看了甘州城区重点区域环境保护情况,听取了市环保局、甘州区政府及有市、区有关部门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会议指出,今年前5个月,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全省排名靠后,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居高不下,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市直有关部门和甘州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上下一心,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进行整治,确保完成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坚决避免因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被省政府约谈或环保部区域限批情况的发生。
为切实靠实责任,明确任务,扎实整改甘州城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会议确定:
1.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利用一周时间,对润泉湖公园南门口至甘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丁字路口马路市场进行整治;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安排区公安局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对该路段交通进行疏导,对违章停车现象进行整治,彻底改善该路段交通拥堵状况。由张掖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道路保洁及垃圾清扫清运措施,清理整顿该路段餐饮摊点,从6月2日起,在盛和路、昆仑大道、仁宗路开展道路洒水作业。
2.由市建设局负责,督促张掖市荣昌市政公司对院内砂石料堆场进行覆盖,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3.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对仁宗路、东环路、北三环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施工工地进行整治,对已经完成管线埋设的裸露工段,每日进行连续洒水作业,保持路段湿润,防止起尘;对正在进行管线施工的工段,采取湿法作业,每天洒水不得少于6次;对施工沿线开挖出的泥土,采取遮盖措施或定时洒水降尘。同时,市城投公司要加快与质监部门衔接,对已经完成施工的管线,抓紧时间开展探伤试验,尽快对已经回填的路面进行硬化。
4.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制定专门方案,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推平、压实、覆盖、洒水、绿化等措施,彻底整治仁宗路和北三环交汇路口以北渣土场,有效降低渣土场扬尘污染。由市建设局负责,尽快提出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及建设方案,解决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
5.由张掖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甘州区建设局配合,按照 “文明工地”标准,对永安金盛苑小区、万嘉润湖丽居小区、东方明珠小区、博金御湖湾小区等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整治。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利用20天时间,对滨河新区昭武东路、白塔路项目区、丹马小区、公园道1号等项目工地进行整治,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和拆迁喷水洒水湿法作业、渣土车密闭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北三环两侧炉渣场、煤堆场进行彻底清查,查清堆场审批情况,落实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7.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合理调配洒水车辆,从6月2日起,对北环路、欧式街、北水桥街和解放巷进行湿扫和每日定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
8.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制定甘泉公园门口露天烧烤摊点整治方案,落实入店经营或无烟烧烤措施。
9.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制定甘泉公园四周平房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扬尘污染管控方案,开展整治工作,降低棚户区拆迁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10.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安排区公安交警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渣土车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会议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甘州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实行周报制度,甘州区和市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投公司要于每周四下午向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报送所负责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督查力度,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甘州区环保局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周进行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整治措施不落实的污染源单位,采取通报、处罚、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