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5〕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建立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方案》和《实施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建立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立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关系,以提升治理能力、加强权力监督为核心,全面开展职权梳理,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并公开市级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机制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权责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清单范围。
(二)权责一致原则。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具有相应管理权限。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须作相应调整。
(三)简政放权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管理高效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四)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权责清单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范围内容
(一)清理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隶属市政府管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内容。行政权力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部门工作职权。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本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将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等10项类别,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汇总编制部门权力清单。部门权力清单须规范列明职权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承办机构(包括内设机构、受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
(二)清理调整部门职权。各部门对照梳理的行政权力事项,研究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撤并、加强等调整意见。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予以取消。部门自行发布的文件,不得作为职权设定和行使的依据。部门内部管理事项,不列入权力清单。对部门交叉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或调整意见。凡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自律解决、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不再管理,不列入权力清单。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审批层级、由县区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一般下放县区。
(三)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照规范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绘制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编制流程。
(四)明确行使权力责任。各部门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落实行使权力的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建立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清单。
(五)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部门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六)健全监管制度措施。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明确部门与县区、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并结合行政权力清单,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七)审核确认权责事项。对各部门清理后保留的权责事项,依法依规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控性审查论证。在审核部门权力工作中,广泛听取县区、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行政权责事项审核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确认。
(八)公开权责清单。经过审核确认的权责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机构编制网及各部门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 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2015年7月底前)。各部门按照任务要求做好自查自清工作,分类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撤并、保留的意见。在清理形成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基础上,编制责任清单,形成自查报告,于2015年7月底前将权责清单各类表格连同电子版报市编办。为加强工作联系,各部门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7)报市编办。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5年8月至10月底)。对各部门报送的权责清单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部门核实。各部门对核实后的权力事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公布实施阶段(2015年11月底前)。市级权责清单经审核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新的权责清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权责清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一协调。各部门是建立权责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市编办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权责清理,组织联审、交叉职责理顺、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职权设立合法性审查、权力事项调整涉及法规规章把关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提出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方面的意见。市监察局要发挥监察职能,对推行权责清单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实施问责。
(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权责清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确保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遗漏、隐瞒。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要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适时按程序调整行政权力,确保权责事项管理科学规范。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编办要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对各部门和单位推进权责清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部门职责梳理登记表(略)
2.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汇总表(略)
3.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分表(××类)(略)
4.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略)
5.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略)
6.部门权责清单(样式)(略)
7.部门权责清单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略)
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规范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算安排依法依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设计,要与中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和项目相衔接,依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与政府收支科目相衔接。
(二)实施动态调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分预算年度动态编制。
(三)分类分层管理。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市级专项分为部门预算专项和转移支付专项(市对县区配套资金及补助)两大类,分部门、分项目列示。
(四)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密项目外,在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同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二、目标和范围
(一)工作目标。加大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力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列示项目控制在180项以内。原则上同一主管部门管理使用的专项控制在3—5项,职能单一的整合保留1项。各主管部门只能在政府确定专项资金额度内安排使用,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对属于县区事务的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二)清单范围。部门预算专项和转移支付专项一律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并明确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名称、预算数额(详见附件1、2样式)。部门预算专项包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的、需要在预算年度中进行分配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专项包括市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县区政府,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补助,以及对应由县区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奖励、配套资金或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阶段。市财政局在当年预算安排的基础上,结合下年度预算编制情况,拟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二)审定阶段。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下年度预算,调整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内容,报市政府审定。
(三)公开阶段。市级预算(草案)经市人代会批准后,市财政局在规定的时限内,同步公开政府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配套措施
(一)严格控制新设项目和资金规模。专项资金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设立。部门申请增设项目或增加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5〕30号)规定报批。
(二)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财政局、各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对已偏离项目初设目标、不符合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全市工作重点的,要按程序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先定事、再定经费”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管理专项的主体责任,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县区事权范围内的各类支出,由县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市级财政原则上不安排县区事权范围内的专项转移支付。确需由市级财政配套或安排的,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安排,逐步增强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五)推进管理信息公开。除涉密事项外,逐步扩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最终实现由管理办法到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公开专项清单,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
附件:
1.张掖市市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样式)(略)
2.张掖市市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样式)(略)
实施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明确建设阶段各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加快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实施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甘肃政务服务网以政务专网为网络基础,以政务服务网站群为载体,以市、县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为依托,以实现行政机关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监管信息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全省政府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为目标,基于统一服务框架、统一功能设计、统一技术平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推出市县区一体化的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三张清单,突出阳光政务、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三大主题,打造网上办事的并联审批平台、快捷务实的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公开的阳光政务平台,建成联通省市县区一体化的“网上政务超市”,实现全省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政务事项“一张网”办理。
二、建设内容
(一)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群
按照统一界面、双向链接的原则,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群,建设好市县区政务服务网站,制定我市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和共享平台等栏目板块内容来源的保障机制;做好甘肃政务服务网栏目板块内容的审核把关、上网发布和网上办理工作。
(二)三大支撑平台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配合省上规划,建设我市业务应用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云基础设施平台等三大支撑平台的共建共享。
(三)两大保障体系
1.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参照省上规范,制订执行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业务规范、数据规范、技术标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规范,不断建立健全网上政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安全运行维护保障体系。按照等保三级安全防护要求,建设应用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安全策略和身份认证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网的长效运行维护保障机制,保障网络畅通、政务云平台稳定安全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网基础支撑平台
1.抓好电子政务网络的整合利用。甘肃政务服务网以政务专网为网络基础,内部审批流程将通过甘肃政务专网运行,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细化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推进省政务专网接入和拓展延伸工作,在现有政务专网接入部门的基础上,将“三张清单一张网”各系统涉及到的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有行政审批职能和事项的各级部门网络接入政务专网,建设安全可控的可靠数据交换区,实现与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数据安全交换,提升政务专网信息资源安全共享利用水平,确保“一张网”建设工作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配合,2015年6月底前完成)
2.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和应用推广。减少各部门和县区自建数据中心数量,促进全市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体系统一规范、统一运行、统一监管的规划要求,进一步建设提升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实现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的有效对接,全面支撑市县各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的集中部署和信息共享。2015年对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支撑软硬件进行扩容提升,增强服务功能,并制定发布部署迁移、资源管理、运行维护等管理规范和实施办法,根据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采用省、市两级部署,省、市两级按职权分级管理运行,县区网上行政审批业务依托市州系统运行的要求,为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政务服务网站群等应用系统的建设部署提供空间支持和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配合,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建设市县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承接建设市县政务服务网站群。市、县区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统一规范,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群,建成栏目设置规范、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市县区政务服务子网站,形成市、县区政务服务统一门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推行市县区权力事项公开。市、县区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公开库,按照统一的规范发布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权力事项,推行阳光政务;同时,将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地域、服务主题、服务对象等分类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进行集中展示,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落实)
3.推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办理。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单、办理结果统一发布在政务服务网站群上,实现政务服务网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接互通,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进度查询及网上投诉等服务。负责推动便民服务事项上网发布和网上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4.推动县区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受理。将县区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单、办理结果统一发布在政务服务网站群上,实现政务服务网与市、县区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接互通,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进度查询及网上投诉等服务。推动便民服务事项上网发布和网上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5.做好与全省政务服务网对接、承接工作。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制定张掖市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和共享平台等栏目板块内容来源保障机制和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机制。督促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加载和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配合,2015年6月底前完成)
(三)建设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1.积极配合建设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和权力运行信息管理系统。现有系统尽快实现与省级系统的数据同步,形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库(责任单位:权力事项梳理由市编办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2.承接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做好现有行政审批平台和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对接、资源整合和应用推广工作。在平稳运行我市现有行政审批系统的基础上,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将行政权力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及监管,实现省、市、县区三级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持续推进)
3.建设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按照系统接口规范做好我市现有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与省上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对全市行政权力事项的全程实时监察监控、预警纠错、督查督办、投诉处理和满意度采集等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四)推进甘肃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
根据全省统一规划要求,建设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联通省级数据交换平台,积极做好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体系建设和全省统一的办件信息库、电子证照库等建设,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管理、材料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需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根据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提高自主可控的国产化软硬件产品的应用比例,有效完善系统安全防护的各项技术手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数据信息的安全隔离和可控交换,逐步建立数据灾备中心,不断健全电子政务云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持续推进)
2.承接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身份认证平台。按照省上制订的统一用户和交叉验证规范、统一申报查询服务等接口规范,综合运用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验证、组织机构代码验证等技术手段,采用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实现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多点漫游”(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3.建立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制订政务服务网建设、运维、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通过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确保政务服务网安全可靠运行(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持续推进)
四、建设费用
我市实施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的费用分基本建设费用、每年产生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人员培训费用等,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分阶段、分年度予以安排。其中,基本建设费用60万元,主要用于网站群建设、政务专网建设、电子政务云平台扩容提升、安全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建设等;运行维护费每年2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专网电路租用维护费、电子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等每年产生的费用以及人员培训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的有关工作,上下联动,确保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要按照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一张网”建设工作按期完成。
(二)强化应用推广。注重线上线下联动,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村便民服务中心作为甘肃政务服务网的线下办理平台,配置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打造属地申报、就近申报、终端申报、网上流转的行政审批等服务联动机制,为群众网上办事提供便利。
(三)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板块内容维护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和时限要求,统筹组织市、县区开展“三张清单”、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内容的梳理、加载、审核和发布工作。通过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实现内容保障工作不缺位、内容维护工作常态化,确保甘肃政务服务网省市县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
(四)注重业务培训。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统筹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流程梳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应用水平,确保政务服务网建设顺利推进,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