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全市农田林网质量、提升生态防护效能,切实构筑农牧业生产安全屏障,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协调发展,进一步保持和扩大全市生态建设比较优势,市政府下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田林网更新改造的意见》。
● 为建立“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提高融资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各级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下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应取必取、能放则放、重心下移、方便办事”的原则,市政府下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一批省属驻张单位第六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一批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44项。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
● 为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开发,修复水生态环境,形成包括自然文明、用水文明、管理文明和意识文明为支撑的水生态文明,塑造现代人水和谐关系,将张掖建成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2015年度工作方案》,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2015年度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