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县区和部门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5-01-14 15:43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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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5〕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团结一心,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发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挥、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完成目标责任和重点工作成绩优异的县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对完成目标责任、在全省排名前3名或排名在前5名且位次较上年进3位以上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贷款增幅、城镇化率、旅游总收入增幅、社会安全中的安全生产、药品安全、依法行政、社会管理、教育、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中的草原植被盖度和城市绿地率净增量等12项目标责任考核前三名的县区和市直牵头责任部门予以奖励:甘州区6万元,临泽县11万元,高台县20万元,山丹县16万元,民乐县12万元,肃南县13万元;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园林局各奖励1万元。

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且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山丹县,第二名的甘州区,第三名的高台县授予奖牌,予以表彰。

对省直部门评价反馈意见在全省排名第1位或“上上”等次,且部门所牵头负责的重要指标考核位列全省前3位或获得了全国、全省重要奖项的市旅游局、市审计局、市综治办、市体育局、市林业局授予“2014年度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奖”奖牌,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县区和部门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进改革攻坚,着力推进创新驱动,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奋起直追,确保今年省、市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