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5〕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现代林果产业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林果产业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化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林北发〔2014〕171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林造发〔2014〕160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林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林果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生态经济发展理念的引领下,全市上下大力推动发展林果产业,建成以梨、红枣、葡萄等为主的优质林果基地36万亩,特色林果产业带初步形成。但与本省其他市、州相比,我市优质林果基地规模小、果品收益低、政策资金投入不足、产业化程度不高,林果业在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小,促农增收的潜力远未发挥。当前,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林业进入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同发展的新阶段,国家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深化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革、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等利好政策相继出台,为加快林果产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动力。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林果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增强发展林果产业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发展林果业是深入推进张掖生态经济功能区建设的必然要求。张掖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比较短缺。随着生态经济功能区建设的深入实施,加快以节水为重点的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高单方水或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保持农业领先优势,是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最为关键的课题。林果业用水少,其用水量远远低于大田作物,最适合滴灌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且受益周期长,是实现节水、增收、增效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产业,推广应用节水高效实用技术,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和生态经济功能区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发展林果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市农业生产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必须要在调结构、增效益上下功夫。林果产业是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于一身,融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绿色富民产业。张掖所处的纬度和充足的光照、洁净的水土、较大的温差、干燥的气候等独特的自然条件,是梨、红枣、葡萄等特色林果的适宜产区。在张掖发展特色林果产业无疑是调整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
(三)发展林果业是增加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发展林果业是将防沙治沙、生态修复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最佳途径。通过开展优质林果规模化栽培,不仅可以有效利用国土资源,拓展生态建设空间,而且能够直接增加林草植被和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外部形象、推动绿色增长、维护生态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经济绿色增长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调发展,改善生态与产业富民协同推进,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做大做强特色林果产业,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政府扶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考虑比较效益,尊重市场规律和群众意愿。发挥政府政策保障和服务职能,建立稳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2.因地制宜,集中建设。按照“生态保护、适地适树、突出特色、规模发展”的基本要求,发挥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合理确定树种,促使区域资源与优势品种布局相匹配,集中资金、技术成果,建设集中连片产业基地,打造特色林果产业带。
3.立体发展,提质增效。围绕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和提高林地产出率,发挥基层和农民群众首创精神,在发展特色林果的同时,乔灌草科学配置,形成立体型、复合型的种植模式,提高林地利用率和生态经济效益。
4.创新机制,社会参与。大力扶植龙头企业,积极培育种植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体系,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特色林果产业建设。
(三)目标任务
自2015年开始,利用6年时间,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优质林果种植面积40万亩,经济林总面积达到120万亩,其中优质林果总面积达到80万亩以上,林果业年产值达到20亿元,农民人均林果业收入2000元以上。林果业布局更趋合理,结构进一步优化,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林果产业体系。
三、提升区域特色林果基地建设水平
(一)明确发展重点。遵循林业建设的客观规律,利用独特的自然地理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按照适地适树、发挥优势、集中连片、稳步推进的要求,将露地栽培和设施栽培相结合,重点发展优质梨、红枣、葡萄等优势特色树种,积极发展文冠果、油用牡丹、核桃等木本油料,着力打造黑河沿岸优势林果产业带和沿山冷凉区特色林果产业片。
(二)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根据山、川、沙区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林果生物学特性,全市林果基地建设总体布局为“三区两带”,“三区”即祁连山冷凉区、中部绿洲区和北部荒漠区;“两带”在海拔1300-2450米的区域划分成两个梯带,即在海拔1300-1800米的优势林果产业带内,突出发展优质梨、红枣、葡萄等优势树种,重点是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和肃南县明花乡相应的区域;在海拔1800-2450米的沿山冷凉区内,积极发展以设施林果及沙棘等为主的特色树种,重点是甘州区、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相应的区域。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和完善特色林果地方技术标准,完善经济林建设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实施和推广力度。改进传统种植模式,大力推进矮化密植、网架棚架式等现代种植模式;改变传统耕作方式,全面推行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方法;强化病虫无公害防控,推行生物、物理防治措施,推广安全间隔期用药技术;落实绿色、有机栽培管理措施,建设绿色、有机林果产品生产基地。运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低产果园改造力度,提高单产和品质。
四、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
(一)健全市场营销体系。加大特色经济林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解决仓储、保鲜库、运输等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推进现有市场升级改造,提升批发市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产销对接、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业和新型营销方式,构建辐射国内外市场的特色经济林产品营销网络。加大经纪人培养力度,扩大专业营销队伍。支持举办和参加特色经济林产品展销活动,搭建产业合作、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平台,促进产销对接,扩大产品销售和市场影响。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要求,以提高精深加工、采后分级和冷链贮运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改善服务,搞活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和建设一批类型多样、资源节约、产销一体、效益良好的龙头企业。鼓励各类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经济林企业。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发展完善订单林业,构建企业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长效机制。
(三)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从优势特色产品入手,积极开展特色林果产品原产地保护认证,提高品牌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发展精品林果,提升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水平。全面落实农产品安全大市建设意见,严把质量关,加强林果生产、加工、分级、包装、销售全过程质量监控,支持龙头企业按照国际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努力打造名牌产品。整合同一区域、同类产品的不同品牌,集中打造优势品牌,增强品牌效应。优化环境,创造条件,支持龙头企业培育品牌;扶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加大对林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加大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一)实行优惠的林果业发展用地、用水政策。进一步研究国家土地相关政策,利用条件较好的土地发展林果业。支持龙头企业、集体组织、产业协会以及林果业大户等开展土地流转、承包、租赁等方式发展林果业,鼓励利用纳入规划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荒滩发展林果业。土地使用权允许依法继承和转让。依法保护林木、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林果基地建设配套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要纳入相应的工程建设规划,为林果业发展用水、用电及运输提供便利条件,并对林果基地优先配水,适度降低水价。农民及其他林果经营者在自己拥有使用权的林地内修建看护设施和简易的果品贮藏设施,可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加大林果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用足用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等相关扶持政策,优先发展生态经济兼用树种。各县(区)要确保退耕还林、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巩固退耕成果后续产业发展等林业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优质林果基地建设,并纳入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到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中,落实到具体的村社地块上。积极申报林业贴息贷款、造林补贴、林木良种补贴、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支持林果基地建设。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对龙头企业,以及家庭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扶持。积极协调落实基准利率贷款扶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各县(区)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对林果基地建设种苗费及集中连片建设且造林合格的地块,给予资金补贴。市、县(区)要完善激励机制,列支专项资金,按“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基地规模建设、技术承包服务、果品流通营销等方面贡献突出的县(区)、部门、乡镇、企业、合作社及个人予以奖补。
六、全面构建林果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一)良种繁育体系。坚持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围绕特色林果产业带建设,建设优质苗木繁育基地。市、县(区)国有林场(苗圃)要积极适应林果业发展的需要,调整工作重心,发挥好在良种引育、示范、推广中的作用,切实保障林果业发展优质种苗的供给。积极鼓励多种经济成份采取多种形式从事苗木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和搞活种苗市场,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化苗木繁育和供应体系。
(二)科技支撑体系。整合科技资源,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建设产业技术联盟,形成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发展机制。强化科技创新,着力突破良种培育、优质丰产栽培、循环利用、现代信息、林机装备、储藏加工、安全检测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加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积极构建各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创新培训模式,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和实用人才培养。严格落实技术承包服务责任制,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三)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安全大市建设管理办法》,完善林果质量安全标准。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林果生产投入品使用,确保实现安全、绿色生产。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高监管能力。加强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组建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推广无公害防治,降低农药污染和残留,确保果品质量安全。严格检疫监管,严防危险性病虫害传入和蔓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质量安全运行机制。
(四)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产业服务保障功能,加快构建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配套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向林农提供市场动态、新品种、新技术、病虫害预测预报、气象预报、灾害预警及生产资料供求等信息。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推广专家热线、科技特派员等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下乡活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农户积极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服务。
七、进一步加强对林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加快林果产业发展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民动员,全力推动,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市上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业、财政、发改、水务、农业、科技等部门为成员的林果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具体协调解决林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实行县(区)林果产业建设目标管理和工作责任制,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罚。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林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林业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做好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林果产业发展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支持林果产业发展。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林果产业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先进理念,注重培育典型、总结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果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林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林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