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2015年1月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市政府工作规则、“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认真研究新常态下全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复杂局面,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重要工作和推进措施,深入挖掘经济增长潜力,科学制定既积极进取、又符合实际的年度发展目标,全面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力促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多措并举、群策群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2015年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确定,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科学测算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报请市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研究讨论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讨论稿)》
会议确定,由市政府研究室充分吸纳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讲话(讨论稿)》,使之充分体现市委的思路和要求,全面客观反映2014年工作成效,积极谋划2015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推进措施,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报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
三、研究讨论了《市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
会议强调,修订市政府工作规则是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市政府工作规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研究新情况、直面新矛盾、解决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会议确定,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四、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设立张掖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请示》
会议指出,设立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完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不断提升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确定:(1)设立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2)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执行。(3)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
五、研究通过市编办《关于第十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请示》
会议确定,为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公民和经济发展“减负松绑”,再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0项,其中取消7项、下放7项、新增(承接)25项、取消备案制管理2项、市县区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9项(另行文)。
会议强调,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全社会的知晓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取消、调整、下放要件实施到位。
六、研究并原则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的请示》
会议强调,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行动,以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公共服务、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领域为重点,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的衔接、与各县区的衔接、与已有规划的衔接,以及市级部门相互之间的衔接,认真研究谋划和编制一批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动力强的重要规划、专项规划,对暂不需要编制专项规划的,要通过项目建议书的形式向省上汇报衔接,尽最大努力争取我市更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进入国家和省上的规划盘子。
会议确定,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统筹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安排,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定后下达编制任务,由相关部门、单位具体做好编制工作。
七、研究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驻兰州新区建设飞地经济产业园初步意见的报告》
会议确定,根据兰州新区“飞地经济”产业园建设规划和我市目前实际,我市选择在兰州新区启动树屏产业园时,规划建设“飞地经济”产业园。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研究了市城投公司《关于张掖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南环路建设银行片区和木塔西侧张掖中学学生公寓及家属区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通过《征收补偿方案》。由市城投公司与相关部门及甘州区政府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定后抓紧实施。
九、研究通过市质监局《关于审定2014年度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拟获奖企业和最佳入围企业的请示》
会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授予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获得2014年度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最佳入围企业资格,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研究了民乐县政府《关于新建民乐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新一届中央政府的“约法三章”,进一步审核民乐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项目,就建设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审批。
十一、研究并原则通过市公安局《关于张掖市保安服务公司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张掖市保安服务公司性质由集体企业变更为国有企业。(2)张掖市保安服务公司变更为国有企业后,公司现有资产整体移交市国资办。(3)改制后的张掖市保安服务公司按现代企业运行机制运转,市公安局加强监管。
十二、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市级经费投入的请示》
会议确定,市财政对甘州区“全面改薄”地方投入予以适当补助,列入每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五个财政省直管县地方投入资金由各县政府统筹安排。
十三、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省政府秘书长及办公厅(室)主任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
会议同意召开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进一步抓落实和加强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建设工作。
十四、研究通过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关于市直腾空办公楼处置流拍再拍卖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按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对已经挂牌拍卖的腾空办公楼第一次流拍的,按不低于评估价格90%确定新的拍卖保底价,继续由选聘的拍卖机构公开拍卖;对二次流拍的,可重新选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处置工作组按规定重新组织人员研究提出拍卖保底价后,再组织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
十五、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调整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市财政局根据省上通知精神提出的津贴补贴调整意见,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做好规范津贴补贴相关具体工作。
十六、研究了市监察局《关于赵紫普、毛静宁、秦东峰等三人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给予市农科院正县级干部赵紫普、市农科院副县级干部毛静宁、市国土局国有土地租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秦东峰行政开除处分,由市监察局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出席:黄泽元 陈 义 姜列友 王向机 余 锋 成广平 王海峰 盛明生 阎 仲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