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2-30 11:05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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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4〕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信息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和流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4〕78号),全力推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外向竞争力为出发点,以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普及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以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电子商务平台为载体,不断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业链条,实现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量快速扩张、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的跨越式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全力实施电子商务“十、百、千、万”工程,即:全市培育10家以上特色电子商务企业、200家专业合作社电商化、网店超过1000家以上,带动1万名以上劳动力就业并从事电子商务工作。以“一个平台、三个体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安全认证体系、网上支付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为框架,积极构建电子商务运营环境。加快电子商务应用进程,实现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应用推广协调发展;电子商务发展布局日趋合理,产业链条更加完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到2015年底,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网络零售额增长35%,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9%以上;到 2017年底,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1%以上,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比率达到90%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比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比率快速提升。

到2020年,力争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1家。力争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县区、示范基地)2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家。力争培育建设电子商务交易额过10亿元的电子商务产业园1家。

三、重点任务

(一)不断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通过专业培训和现场指导,鼓励和引导有意愿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发展的个人(包括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妇女致富能手及退伍军人)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到2017年底,网店村级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市成长性良好、经营正常的网店总量达到1000家以上,成为电子商务产业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支撑。

(二)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化。依托红枣、葡萄、大蒜、小米、土豆、玉米种子、牛羊肉、高原夏菜等绿色有机农、林、畜产品和黄芪、板蓝根等中药材等优势产业资源,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应用步伐。以国家级、省级、市级合作社示范社为重点,从现有的4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择200家经营规模大、品牌优势强、基础条件好的专业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与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营销。同时,为促进专业合作社电商化,将经过系统培训、成绩优异、热爱电子商务事业的优秀创业人员推荐到专业合作社,专职从事电子商务工作。

(三)积极培育本地特色电子商务企业。结合张掖产业发展特色,积极培育扶持10家以上本地特色电子商务企业。在农业、旅游业、商贸服务业、工业等行业分别打造特色产品外销、日常生活消费、旅游消费等B2B、B2C、C2C、O2O电子商务平台。引导有条件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平台建设,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规模、行业特色和网销渠道,有效整合电商资源和品牌资源,将我市分散的个体网店和特色产品进驻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实施全网营销,实现电子商务系统化和品牌化经营。

(四)全力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与发展,在张掖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张掖国际物流园等重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和商业聚集区,依托工业、商业、仓储物流资源,由县区政府主导在园区内建设集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一体化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有效整合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入园发展。同时,通过电子商务发展优惠措施,吸引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不断提升张掖影响力,发挥电子商务聚集发展效应。

(五)促进传统企业运用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引导传统企业更新理念,运用电子商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通过电子商务网络渠道,将自身品牌和服务及时传递给网络和消费者,有效促进企业形象与品牌信息传播,不断降低采购成本、压缩销售环节、提高销售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商品销售规模,实现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

以电子商务带动传统专业市场的转型升级。加大电子商务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的普及应用,以电子商务转变现有专业市场现金、现货、现场的“三现”交易形式,不断推进专业市场的网络交易、仓储和物流配送等功能。

(六)努力推进社区电子商务。围绕社区商业电子商务发展需求,推动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整合社区零售、缴费、家政、保健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创新消费模式,实现日用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物流快递企业与社区便利店合作,设立电子商务快递代收点,促进社区网络消费群体快速成长。

(七)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建立由政府、行业协会、电子商务企业、高等院校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组织电子商务专家、专业教师对全市有意愿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发展的个人(包括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妇女致富能手、退伍军人)集中开展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网店专题培训,将开设网店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的重点和首要任务。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专题培训。网店培训参训人员在1000人以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参训人员在200人以上。鼓励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培养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

(八)强化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加大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力度,在租用场地、网络接入、人才支持、技术服务、金融优惠、服务保障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招商优惠政策,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组织相关部门和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赴发达地区开展电子商务产业招商;积极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吸引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张掖,设立区域总部或运营中心,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九)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推进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建立适合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物流快递服务体系,将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邮政快递网络和其他快递网络,快速发展快递物流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骨干节点布局和末端投递服务站点拓展。加大对电子商务物流资源的规范、整合,建立物流信息、仓储、配送共享机制,有效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促进规范运营,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物流支撑。

四、支持政策

(一)网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经过系统培训,成绩合格,能熟练掌握电子商务知识和网店经营技术技能,有志于开设网店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个人(包括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妇女致富能手及退伍军人),由政府提供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其开设网店,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活动。

(二)扶持大学生电商创业。鼓励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大学生志愿者等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发展。凡在我市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大学生志愿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离职在我市注册开办网店,服务期内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服务期满后,由本人自主选择就业方向。

(三)实施个体网店税收优惠。对成功开设网店,资质手续完备,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正常的网店经营者,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四)免费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按照电子商务企业的需求和发展方向,由政府出资,选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协议方式到高等院校参加电子商务专业学习。同时,由政府主导,对有意愿开设网店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发展的个人(包括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妇女致富能手及退伍军人)免费进行电子商务培训。

(五)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入园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商家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三年内免收经营场地租赁费。对经营业绩好并稳步提升的电子商务企业,三年期满后采取办公场地租赁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措施,予以重点扶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发改、财政、商务、工信、农业、畜牧、林业、工商、税务、交通、共青团、统计、邮政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张掖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健全机制,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形成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合力。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县(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范围进行考核管理,对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给予奖励,确保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全面推进落实。

(二)落实激励机制。设立市、县(区)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补助资金。重点用于电子商务发展考核奖励、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等方面。同时,各县区要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支持力度,保障电子商务重点工程、示范基地的资金支持。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强化网络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60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30号令)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打击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由政府、企业、第三方行业组织共同推动的电子商务质量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发展环境。

(四)成立电子商务协会。成立张掖市电子商务协会,从不同层面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交流沟通平台,促进行业发展。支持协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宣传、行业发展论坛、资源整合与品牌打造、抱团营销发展等服务工作,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促进电子商务企业从分散经营向集约发展转变。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产业联盟,跨界融合,创新发展。指导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倡导会员企业规范经营,树立张掖诚信电子商务良好形象。

(五)完善统计体系。按照国家统计政策,研究和完善现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体系,建立和形成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将电子商务交易额等数据纳入统计部门统计体系,把电子商务企业作为新型产业企业纳入统计库名录,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行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0日